试水者的足迹
2016-12-28王亚亚
文/本刊记者 王亚亚
文/周亮 姚欣彤 编辑/王亚亚
试水者的足迹
文/本刊记者 王亚亚
各类跨境融资的业务创新试点已经陆续在全国多个地区开展,一批企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践新政。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下称“132号文”)出台之前,各类跨境融资的业务创新试点已经陆续在全国多个地区开展,一批企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践新政。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这些企业率先尝到了跨境融资改革的甜头。就此,本刊联系到当时参与跨境融资业务创新试点的代表企业——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和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就当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介绍,以期为今后参与跨境融资的企业提供经验借鉴。
L=林丰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Z=张泽彬
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L:2014年,国内金融市场流动性偏紧,资金成本居高不下。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下称“防城港核电”)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及成本控制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2014年1月8日,广西政府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鼓励在试验区内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拓展人民币回流机制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在这样的整体背景下,防城港核电利用广西沿边金融改革的契机,于2014年11—12月份获得了20亿元人民币跨境借款。这项创新业务既满足了公司项目建设的需求,也为广西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创新业务发展起到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Z:2015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了《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南沙和横琴注册的企业从境外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下称“新船重工”)作为在南沙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南沙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符合试点要求。新船重工结合自身的资金需求,及时抓住南沙自贸区跨境人民币贷款新政策实施的契机,成为新政实施后首批成功向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的企业。此项跨境融资业务的开展,既开辟了公司新的融资方式,也为公司注入了低成本的资金。
L:由于考虑到当时企业的用款周期及国内金融市场波动的周期,防城港核电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规模是20亿元,期限在1—3年之间。目前,我们已经按期偿还部分到期的贷款,还有部分贷款未到期。
Z:新船重工这笔跨境贷的总额是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目前我们已经偿还了这笔借贷。
L:根据防城港核电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开展跨境贷款业务,首先需要境内金融机构对企业有足够的授信,因此,企业事先需准备相应的材料向境内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其次,境内金融机构需向境外金融机构出具融资性保函,因此,企业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向境内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第三,企业需要完成内部审批流程,与境外金融机构签署贷款协议。相应的书面材料有:签署出具保函的协议,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近期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然后是签署贷款协议。
Z:根据新船重工的经验,主要是抓住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与境内银行、境外银行,做好前期沟通、确认贷款具体细节,并同步及时跟踪政府政策信息;二是做好贷款资料的前期准备及授信审批等工作;三是在境内合作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境外放款及到期还款;四是围绕贷款协议的签署,在公司内部走相关的审批流程、协议签订手续等。
L:流程方面,防城港核电配合广西区内的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联动,以“内保内贷”的融资模式,即由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金融机构出具人民币融资性保函,为公司提供担保,然后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筹集低成本的资金,并与公司签订人民币贷款协议,向公司提供人民币贷款。贷款资金通过境外人民币清算渠道直接汇入公司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专户,以保证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核电项目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合作银行涉及到境内金融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起着融资桥梁的作用,撮合企业与境外金融机构的业务意向,并向境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打通境内企业与境外金融机构借贷资金通道;而境外金融机构则为企业提供了贷款。
Z:主要的流程是,企业与合作银行进行贷款信息沟通商榷,接下来银行授信审批;授信通过之后,公司在境内银行设立银行账户,然后境外银行放款。合作银行主要是发挥了贷款中间沟通与支持的作用,并监管贷款的实际使用。
L:防城港核电抓住沿边金融综合改革鼓励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的政策机遇,及时开展了跨境人民币贷款这项业务,拓展了融资渠道,满足了防城港核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该笔贷款利率由于低于国内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水平,从而降低了项目融资成本。此外,公司率先利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开展相关业务,为加快该政策落地和推广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在广西也树立了良好的央企形象,提高了知名度和认可度,取得了相应的社会效益。
Z:跨境人民币贷款融资业务的顺利操作,使新船重工成为自贸区金融政策改革获益的首批企业。该笔贷款也成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备案的第一笔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为公司的生产运营节约了部分资金成本。
L:开展跨境贷款业务,企业是境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收入的税费代扣代缴义务人及贷款本息的债务人,其风险在于能否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和按期还本付息。所以对于借贷企业而言,要提前做好还本付息及纳税申报的计划及资金准备。
L:要做好跨境借贷,首先是企业的融资业务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备案,其次是境外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企业之间彼此的需求要达成一致。企业应该根据政策的要求,向监管部门进行申请或报备;向境内金融机构提出融资需求,由其帮助寻求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如果企业在境内外金融机构有较高的知名度及信誉,企业也可以尝试直接寻求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合作。
L: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的推出,使得企业在原有融资方式的基础上获得了更多的融资途径和选择,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广西沿边地区的金融改革试点政策,我们希望政策能够进一步优化,如可借款的境外区域可以扩大到资金体量较大的其他国际金融市场,而不是局限在周边区域和国家;同时,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对贷款项目的核准程序能够进一步简化,以提高融资效率。此外,希望有更多的机构和组织能够帮助国内企业提高在境外金融市场的知名度与参与性,促进国内企业能更加独立地“走出去”,直接在境外开展融资业务。
文/周亮 姚欣彤 编辑/王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