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模式研究评述与思考
2016-12-28苏宗敏
苏宗敏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4)
居民养老模式研究评述与思考
苏宗敏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530007
广西大学,广西南宁530004)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不断完善自身的社会保障制度,减轻居民的养老负担,尤其重视养老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目前,中国还停留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阶段,但是客观形势决定了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难以继续维系下去。因此,政府可以从组织机构、服务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五个层面综合创造并逐步完善从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向社区居家养老转型的物质条件,解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社会养老问题。
养老模式;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居家养老
一、引言
20世纪末以来,人口老龄化对全球各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影响。21世纪是老龄化时代,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不断完善其社会保障制度,减轻居民的养老负担,尤其重视养老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因此,学术界针对居民养老模式也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必然趋势,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更是因其老龄化速度特别快、老年人口的规模过于庞大而引起全国上下乃至全球的共同关注。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与先进经验,将会是未来居民养老模式改革道路选择的重要参考。
二、养老模式的研究评述
当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居民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
1、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载体,通过子女或其他亲属的照料自然实现养老保障功能的一种养老模式,也是最为原始的传统养老模式。199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靠家庭,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这也代表了当时一些学者所持的观点。肖振禹(1994)指出,从养老经济来源上看,家庭仍然维持甚至强化了社会生产的功能,构成了主干家庭的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基础,也决定了家庭仍然是老年人养老最为重要的场所。孙学士(1998)认为,为了强化家庭养老,社会应将支助家庭养老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建立支助家庭养老的激励机制,发展支助家庭养老的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业,普及家庭养老的保健常识和扶助技术,努力构建家庭养老的保障环境。刘书鹤(1999)从《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老龄问题宣言》等权威文献出发,结合奥地利、新加坡、韩国等国的“经典范例”论述了家庭养老在当时中国养老事业中的特殊地位。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是奉行家庭养老模式的国家,其实质上是将养老问题全部以家庭为单位自我解决,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与自助行为来建立老年生活的保障机制。过去,除了少数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依靠国家或者集体供养以外,家庭养老模式几乎是所有中国百姓的自觉选择。
2、社会养老模式
社会养老是指主要通过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生活所需的照料与服务。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1995)指出“养儿防老是均衡社会成员世代间取予的中国传统模式。这种模式有其历史上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改变,这种模式当然也是要改变的。”许多学者都一致认为社会养老模式最终将取代家庭养老形式而占据主导地位,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过渡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姜向群和张钰斐(2006)指出,机构养老是社会养老的主要模式。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对社会机构养老的需求会日益强烈。西方发达国家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机构养老也较为成熟。研究表明,美国提倡个人独立,所以其养老机构给人以享受自由的感觉;澳大利亚的养老机构并不一味追求现代化,更加注重家庭的感觉;日本的养老机构则继承了传统的家庭养老特征,更为注重人文关怀;而法国的养老机构模式较为丰富,主要由收容所、老年公寓、护理院和中老年医疗等服务机构所组成。
3、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是将家庭养老与社区机构养老二者相结合,老年人仍旧居住在家中,主要以社区上门服务的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的养老模式。这是老年人在家庭居住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确保老人、子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政府各取所需,促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1991年通过的《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强调“老年人应该能够尽可能长久地住在家里”,建议老年人应得到家庭和社区给予的照顾和保护。西方学者普遍认为社区是未来养老服务的最佳载体,并推断社区居家养老必然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中心。2006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在此之后,国内的有关研究如雨后春笋。穆光宗(2000)论证了传统养老方式变革的必然性,并指出在城市中“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组合正日益增多。敬乂嘉和陈若静(2009)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解决在服务整合、系统整合和系统发展上的协作需要,兼顾效率与系统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分析在不同协作层面上如何发展,总结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亟待进一步完善的公共管理创新。李丽君(2015)指出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的战略选择,源于体制惯性和政府偏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实现社会治理,走专业化、社会化发展道路,培育社区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机制。郑卫荣(2015)认为家庭和社区分别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依托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当前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的核心与重点。制定和完善系统性的、可操作性的政策体系是推动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根本保障。
三、关于中国养老模式改革的思考
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情况下率先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者“富老同步”,所以,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居民主要依靠社会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已经实现了较高的社会化程度。然而,人口总数庞大的中国在还未富裕的条件下,跑步进入了老龄社会。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社会仍旧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一方面,无论是宏观层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是传统文化与家庭观念的微观基础都决定了社会养老模式在中国的推行必然困难重重。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盛行的广大农村地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造成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城市中“四二一”的家庭结构与农村中“空巢老人”的普遍存在给家庭养老模式的可持续性带来了严重阻碍。因此,作为二者结合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既可以克服二者的缺点又能够发挥其各自的优点,必然成为我国未来养老模式改革方向的首选。
调查数据表明,我国城乡的“空巢家庭”超过了50%,农村留守老人占到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客观条件明显缺失。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已势在必行。未来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愈来愈严峻,中国将很快进入2030—2050年的最严峻时期,并将长期处于老龄社会之中,而且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未来发展的重大隐患。正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警示:“人口现象是一个长周期事件,解决人口问题必须要有足够的提前量。”目前,中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物质、制度保障等各方面准备还明显不足。因此,在明确了中国养老模式的发展目标与方向之后,要实现养老模式从家庭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的转变,必须提前进行合理的制度化安排。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逐渐弱化之际,基于西方国家的机构养老模式又难以被广大国民所接受的客观现实,政府可以从组织机构、服务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五个层面综合创造并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转型的物质条件,逐步实现从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模式向社会化养老模式转型,不断提高我国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解决老龄化背景下的社会养老问题。
[1]肖振禹:我国现代家庭与养老[J].南方人口,1994(3).
[2]孙学士:试论我国支助家庭养老的健康机制[A].中国的养老之路[C].1998.
[3]刘书鹤:论支助家庭养老[A].面向21世纪的中国老龄问题与对策——首届全国中青年学者老龄问题学术研讨会[C].1999.
[4]姜向群、张钰斐:社会化养老:问题与挑战[J].北京观察,2006(10).
[5]穆光宗: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变革和展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5).
[6]敬乂嘉、陈若静:从协作角度看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与管理创新[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7]李丽君: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探析[J].兰州学刊,2015(7).
[8]郑卫荣: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持体系研究[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7).
[9]苏宗敏、王中昭: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水平的探析[J].宏观经济研究,2015(7).
(责任编辑:刘冰冰)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分配效应研究,编号:YCBZ201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