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之政策篇(一):市场来定价 农民不吃亏
2016-12-27◇顾阳
◇顾 阳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之政策篇(一):市场来定价 农民不吃亏
◇顾 阳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领域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改革将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实行9年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将被新的制度所替代。
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由当前我国粮食面临的形势决定的”,中央农办一局副局长赵阳说。
在国际粮价大幅下跌、全球能源价格持续下滑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内外粮食价差不断加大,我国重要农产品竞争力不足的问题开始凸显,这使得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我们的玉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较大,同时玉米及其替代品进口也在影响着国内市场。”国家粮食局粮食调控司副司长罗守全介绍,国内外主要粮食品种已持续4年多价格倒挂,同时,大麦、高粱、木薯干等玉米替代品进口数量激增,对玉米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由此带来加工转化开工不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突出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市场化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的改革思路。
“近年来开展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试点等改革,都为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说。
坚持3大核心原则
在赵阳看来,目前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但在实施步骤上应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具体到产储销矛盾比较突出的玉米上,一定要把握好3大核心原则——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保障农民合理收益。
所谓市场定价,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现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真正反映市场供给关系,产销随行就市,并形成购销主体和多渠道流通的市场新格局;价补分离,则是将对农民的补贴从价格中剥离出来;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就是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让农民不吃亏、种粮积极性不减弱、地方抓粮积极性不放松。
据悉,2016年东北3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实现由市场调节生产与需求;另一方面,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统筹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有关部门将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信贷支持,以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合理消化库存等。
市场化收购将成主渠道
针对“东北地区土地流转现象比较普遍,如何确保让补贴真正兑现到生产者手中”的疑问,刘小南表示,补贴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统筹兑付,是基于地方政府长期积累的工作经验,他们更了解地方实际,相关举措也更加精准;此外,补贴将采取面积公示、一卡通支付等方式,以避免出现管理盲点。相关部门也会加大对地方的督促和指导,研究制定相关预案,切实防止出现较大范围的农民“卖粮难”问题。
市场化收购将成为解决收购问题的主渠道,而收购主体的多元势必导致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油部副总经理李楠表示,农发行作为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将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
据介绍,目前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的目标价格改革正在推进中,而随着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稻谷、小麦等粮食品种将在继续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有关部门抓紧后续改革方案的研究,以理顺不同粮食品种之间合理的比价关系。
“农业唱的是‘四季歌’,今年农业发展的重头戏仍是种植结构的优化调整,玉米收储制度的改革有望倒逼其生产结构的优化”,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巡视员陈友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