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中国创新先锋榜”评选活动
2016-12-27
“装备中国创新先锋榜”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置“装备中国创新先锋”奖和“装备中国创新榜样”奖两大类奖项。“装备中国创新先锋”奖根据创新表现形式不同,分为六类。各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一)“装备中国创新先锋”奖
1.“装备中国创新先锋·产品创新”奖
2.“装备中国创新先锋·技术创新”奖
3.“装备中国创新先锋·营销创新”奖
4.“装备中国创新先锋·管理创新”奖
5.“装备中国创新先锋·绿色创新”奖
6.“装备中国创新先锋·商业模式创新”奖
7.“装备中国创新先锋入围奖”
“装备中国创新先锋”奖遴选80-100家入围企业,每个分奖项获奖企业不超过10家,优秀入围企业颁发入围奖。每个企业选择1-6项中的一项进行申报或推荐,由专业评审团按照相应评价体系打分排序。
(二)“装备中国创新榜样”奖
本奖不设分奖项,企业自荐,由评审团根据相应评价体系投票决定,不超过5家。
二、评选标准
(一)“装备中国创新先锋”奖
企业是直接从事研发、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主体(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企业在产品、技术、营销、管理、商业模式、节能环保等至少一个方面有实质性创新,该创新解决了企业的实际问题,促进了企业的竞争力与效益提升;企业是所在领域的佼佼者,或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
如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有重大突破,可不受第4项条件限制,参评技术创新奖。
(二)“装备中国创新榜样”奖
企业是从事研发、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主体(包括集团公司);企业具备完善的创新体系,有优秀的系统创新能力,且已完成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 企业是所在领域的佼佼者,且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至少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
(三)外企参评说明
外企须以在华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华完成的创新事项参评。
三、参评方式
1、企业自荐;2、相关方推荐(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资本市场、咨询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