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会计政策探讨
2016-12-26丁飞
丁飞
摘 要:
科技创新对生产力的发展有重大的推进作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关系到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程度,如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改革也到了一个攻坚阶段。高校人才济济,智力密集,科研成果斐然,大大促进国家的发展以及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众多科研学者参与科研项目的研发,同时高校科研投入高,管理体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产出效率低,创新发展战略还有很多不利因素,一些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与问题需要亟待解决。从会计学角度,探讨会计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关键词: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会计政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0.062
科技成果的转化不仅仅体现在企业的科技创新,众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也日益转化。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产学研在发展进程中长期脱节,在研究上似乎没有关联性,携手并进阻碍了企业和大学之间的技术发展。因此,在基于研究和技术日益科技创新和科研院校,优化经济和科技成果转化为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理论研究向实践研究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重点,而高校又成为促进这一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催化剂。在实践过程中,政策的导向作用不可或缺。正确的会计政策选择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弥补市场失灵。
1 科技成果转化的含义与特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科技成果的转化定义的是:“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所产生出来的有着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相应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和推广直至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形成并发展新产业的活动”。可理解为科技成果转化是为了提高生产力的水平,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取证,引入科学实验研究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和使用价值的成果或新成就。通过转化,进而实现经济价值,在转换过程中达到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通过规模化生产的进程。因此从广义上讲,科技成果转化,是建立在一定的规模的客观环境背景下,科学创新实践的主体基于本身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文化知识,为突破现有的科技水平发展,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不断变化的一系列各个阶段与科研技术生产有关的科技成果内容和形式的探索推进的总和。而一切与生产技术生产有关各个阶段科技成果的转化包括科研的基础研究阶段,中间的试验阶段与市场开发应用阶段。从狭义上来讲,科技成果转化是通过实业领域的技术革新,形成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新的产品、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实践方法,从而将其直接应用于新的生产领域,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生产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包括科技成果 - 转移 - 应用。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并产生新的变种。的科技成果推向市场就是由相关科研机构或实验室,以及产品收益回报其以科技企业在批量销售带来价值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科学技术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产业链的方向进一步创新的行业趋势带来了新的技术创新。本文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的界定主要则是从狭义上来进行理解和阐述。
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具有高投入性高风险性与高效益性。在开始进行一项科技成果研究生产时,需要前期进行大量的调研取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一旦该科技成果不具备可操作性,那么前期的投入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因无法带来未来收益需要将其费用化,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中小企业机构不愿意自行研究科技成果的原因所在。如果从高校等科研院所直接引用科技成果,还需要经历一个前期考察-转移-评估-应用的一个过程。从搜寻科技成果到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引进合适的科技成果后还需要根据科技成果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待产品产出还需要进一步营销,任何一个过程都会耗费大力财力和物力,因此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高投入性。在当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研发的项目本身就存在着高难度性,加上不确定的外部市场环境以及科研人员有限的实力,最终事前确定的项目成果很难保证一定实现。而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所发生的成本,是否能够在未来生产的产品中都能够抵消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这个不确定性在事前一般则是无法预估和确定的,这就说明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就产生了风险。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具有多重性选择,整合研究开发成果的各个利益人员也会使科技成果的转化具有风险性。正因为科技成果的高投入与高风险性,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会有高效益性。经济效益反映科技成果的短期获利能力,可以通过会计财务数据中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保值增值能力等指标来进行衡量。另外,科技成果转化所带来的收益具有滞后性,也就是科技成果经过投入后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释放出一个收益的信号,使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与其应用存在一个时间差,这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也可以说明经济成果的转化效益与其最初的投入支出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线性关系,而是一个非线性的曲线关系。这说明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也并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而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其自身内部因素,外部环境等等。
2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政策问题
在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中,高校的科技人员众多,人力资源丰富,而且数量连年递
增,科研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科研投入高,但是实际科技成果产出却与巨大的人力财力形成鲜明反差。
2.1 无形资产确认范围相对过窄
2006年我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并且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为社会带来经济增长。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以知识技术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与企业的经济实力,利益水平、综合实力等息息相关。无形资产日益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越了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发挥的作用。而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某种程度上已经不适用于某些行业,特别是与科技成果密切相关的高科技行业。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仅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润,更重要的是能够提升品牌价值,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界定过窄,无法满足科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限制了能够提升企业价值的资源却认为无形资产,从而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失。
2.2 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无形资产计量方式存在不足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技术产权的保护需要真实有效公允的信息。因此在会计计量方式的选择上,公允价值计量应为首选。会计准则中虽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概念属性,但是也仅仅是在投资合同或者价值不是公允的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研发而成的无形资产而言,历史成本计量仍然是主要的初始计量方式。
2.3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专项资金在拨付使用验收环节中存在缺陷
高校科研资金渠道来源广泛,会计科目的设置往往追求片面的细化,真正实际使用时种类冗余的科目反而无法准确核算科技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在日常会计核算时,专项科技资金应该保证专款专用,避免将其与经营性资金混淆。实际核算中,经营性的收支与专项资金的结转错误是有发生,无法保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的性质。为了使科技成果有效的转化为生产力,高校的科研项目资金大多按照国家财政拨付、与合作企业共同筹集资金。在实际运行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者到位金额与合同不匹配,这些都会影响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甚至造成筹集的资金在使用上的浪费。由于科技专项资金稀缺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保证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的畅通,提高其转化效率。然而,高校科技专项资金在使用上存在轻管理重分配的一种现象,资金到位后,项目负责人盲目的购买材料设备,导致有些购买的设备处于长期闲置状态,造成资金浪费。对于这一现象,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罚条例,没有一个相应的绩效审计制度,不能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使得资金监管丧失权威性,流于形式。
3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会计政策改进
科技成果的转化不仅仅需要高校内部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要使科技成果真正切实的转化为生产力,还要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对人员积极性发展的外部环境。因此,着手从与日常研发相关的会计扶持政策和降低成本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探讨。
在微观的经济活动中,不同的会计处理与披露方式对于相关成果的价值判断和利益分配均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果,进而影响技术创新。宏观的会计政策则会通过其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对经济主体的扶持。会计政策是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时所必需要遵循的原则。在具体的会计政策运用过程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准则允许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相关政策。不同的选择方式方法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影响也不尽相同,也会影响决策者的决策行为与利益分配。
3.1 高校无形资产相关会计扶持政策的改进
更好的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顺应时代的发展,提升高校的品牌附加值,对于无形资产的界定范围应当有所改变。无形资产的界定不单单局限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狭小的范围内。高校科研项目众多,科技成果广泛,对于高校这个科技人力资源丰富,创新活动广泛的群体,应当考虑将智力资本以及由此形成的品牌价值纳入到无形资产范围内。高校的科技成果的转化离不开资本的投入,一切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都必须依赖于智力资本这个载体,高校等科研机构正是智力资本输入的有效载体。而社会上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也是人才的竞争,考虑将智力资本纳入无形资产的范畴无疑会促进科技成果更好的转化。加大了对无形资产范围的界定,在相关会计政策中就应该加大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这样更多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新技术行业会迅速成长崛起,加大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同时,无形资产的披露还应苦熬大范围,比如披露研究成果,智力资本,品牌效应等等,这样有利于高校研发人员掌握资金的使用效能,明确人力资本及财务资金的投入产出比,为以后的研发提供一个有利的参考价值与信息导向。
3.2 无形资产计量属性的有效改进
正确的会计计量方式能够更好的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形成的产成品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好的未来收益与广阔的市场前景,其历史成本的计量远远满足不了其真正所蕴含的经济价值,一定程度上,采用更为公允的计量方式,引入公允价值将能更好的弥补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可供选择:历史成本,公允价值计量,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重置成本。而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计量也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这一属性。在实际应用中,对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的初始计量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无形资产而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其并不是强调本身的自身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无形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很难评估的准确。而无形资产本身就具有稀缺性,在现行的市场上很难找到与其相似或者可替代的无形资本进行比较,在实行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应该说具有一定的挑战。但是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选择也是相辅相成的。对于无形资产而言,并不是要求所有的无形资产都必须选择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最适于保护无形资的方式进行计量。采用以公允价
值为计量属性的现值技术在无形资产的计量中是最为合适的一种方法。
3.3 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
科技成果的转化核算不单单是单一的会计核算问题,还涉及资金运用中的创造效应与成果升值问题。因此,高校等科研机构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体制,更加注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研发资金的会计核算管理。在使用与管理上,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的用途来管理,设置专用账户,严格区分普通账户与科技专项资金账户。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将所有的科技专项资金统一到学校财务处集中核算,统一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以及各个地方颁布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高校财务人员不仅要熟悉财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还要有及时的应变处事能力。对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突发的风险与新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加快科技专项资金的转化效率。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引入审计体制,确保科研资金透明化,公开化。对不按规定制度使用专项资金,要严格追究相关科研负责人的责任,明确项目结题的时间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去向。在项目研究结束之后,项目负责人根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汇总决算。项目如果有资金结余,按要求及时上报主管单位,按规定从事新的研发项目或者上交,保证科研资金的有效利用。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要建立起完善的科技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高校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更好的保障科技成果的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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