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2016-12-26李健
李 健
(1.武汉市土地登记发证中心,湖北 武汉430015)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李 健1
(1.武汉市土地登记发证中心,湖北 武汉430015)
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实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保护资产资源的重要手段,对我国法制社会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不动产登记;依法行政;城市管理;保护资源
1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依法行政、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
2015-03-01,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精神,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挂牌不动产登记局,整合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建立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登记制度以来,全国已有26个省份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70个县(市、区)完成了县级职责整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把治国理念转化为制度体制机制,是国家加强事关长远制度机制建设的整体设计,也是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步骤。
1)打牢制度基础,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法治建设。建立不动产登记法规制度,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可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有效约束行政行为,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高制度质量,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强化制度建设打牢基础。
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好处就是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整合登记机构职能,减少办证审核环节,统一受理服务标准,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为企业、群众申请登记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支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同时,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享有实实在在的知情权、监督权,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2)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便民利民。近日,国土资源部姜大明部长在不动产登记工作第3次部际联席会议上再次强调统一登记对便民利民的重要性,要求加快职责机构整合,落实统一登记,实施启用新证与停发旧证相衔接,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不动产登记带来的便利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实现“依法高效,便民利民”目标。
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职责明确,标准统一,管理方便,避免因资料分散、职权交叉产生登记困难,促进市场交易与安全,提高行政效能。同时,通过引入登记员和登记代理制度及相应的查验机制,能有效地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减轻登记机关的工作负担,缩短当事人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费用和时间,节省社会资源。
二是统一各类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整合精简收件资料,优化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核事项环节,确保统一的调查和登记服务标准,消除办事人员自由裁量、权力寻租的空间,从制度上扫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当事人只需一个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各项不动产登记,准备一套资料,缴纳一次费用,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降低社会成本。
三是统一登记方法和技术规程,如用途认定标准、测量规范等,避免不同部门表述上的不一致,减少纠纷的可能性,能提升登记的准确性及公示效力,规范不动产交易秩序,降低成果转换和资源共享的难度,提供更高质量的登记服务。
3)搭建基础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提供现代化信息网络管理服务。一是信息全面,准确高效。建设不动产统一信息平台,按照不动产信息平台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整合共享各类不动产信息数据,实现产籍信息全国联网、动态更新、信息集中、数据统一,保证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不动产交易频繁发生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确认、查询不动产物权方便、快捷,而且所得信息可信度高,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交易更加方便、安全,有效地维护当事人权利。
二是准确完整,引导社会经济市场健康发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准确详实,可以极大改善因不动产确权、登记、交易而引起的行政、司法问题。不动产审批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信息获得和利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可以有效遏制各种恶意隐瞒、欺诈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进一步打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基石。
2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提升社会、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与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提供区域经济总量、人口分布、自然资源分布、产业布局等信息基础资料,有效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和城市社会综合管理。
1)为现代化国家治理夯实法制基础。现代化国家管理的第一前提就是必须有全面、准确、清晰的基础数据信息,进而为全面法治化建设奠定基础。以产权登记为原点的信息平台,通过汇聚各类不动产物权信息,明晰各类不动产物权关系,从技术平台上实现决策优化、政策优化。具体而言,它可以为政府城市治理提供城市住房供应总量、区域产业分布、自然资源分布、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等基础数据,这是政府对症下药,准确制定和实施宏观调控,制定、实施、调整房地产税制度的必要条件。
2)搭建共享平台,实现阳光执政。各类不动产的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为国土、公安、民政、税务、金融等提供登记信息查询验证的基础服务,为土地、房产、农业、林业、海洋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决策提供支撑环境,真正体现依法行政、高效决策。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信息平台应用领域,为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向“数字管理”发展。
3)为国家宏观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后,不动产信息资源的整合,各类不动产管理数学基础和标准的统一,不动产概念和名词的一致,各部门使用的坐标系统、测绘标准统一,可极大地减少制定调控政策和整合部门信息的中间环节和信息误差,降低成果转换和资源共享的难度,多层次地反映管理区域的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为国家宏观管理、研究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及时制定和实施调控政策,促进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保护资产、资源的重要手段
不动产登记为自然资源产权研究提供准确、完整的基础资料,通过确定产籍归属,逐步建立系统完备的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机制,彰显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健全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机制。
1)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不动产登记可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研究提供准确、完整的基础资料,有利于确定产籍归属,定分止争,消弥历史矛盾,有助于借助不动产登记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2)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类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对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管理法》等涉及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的确权主体及权能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特别是对登记主体、机构、程序等做了更为具体的、便于实际运行的规定。
《条例》的颁布,也将进一步推动立法机关加快修订、废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然资源类法
律体系的健全、完善。
3)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逐步建立系统完备的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机制。登记的本质都是为了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监管,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制度,可以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机制,进一步彰显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促进自然资源与人文社会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1] 法律法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注解与配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2] 中国国土资源报报社.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在于确认和保护不动产权益[J].国土资源,2014,5(5):14-15
[3] 刘振国.提供法律依据保护物权权益——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J].中国不动产,2015(2):11-13
[4] 于振琪.浅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必要性与重要性[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10):256-257
[5] 马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途径之我见[J].当代经济,2010,6(6):44-45
[6] 王崇敏.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探讨[J].行政与法制,2003,6(2):48-48
[7] 王明中.论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J].求实,2012(增刊):95-96
P208
B
1672-4623(2016)02-0092-02
10.3969/j.issn.1672-4623.2016.02.031
李健,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地籍信息化建设等管理、技术工作。
201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