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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遇“强捐”

2016-12-24

三联生活周刊 2016年51期
关键词:捐助者月工资阿毛

朋友阿毛,历来乐于助人,但前阵子却有些愤愤不平。在外学习的他接到通知,单位组织捐资助学活动,强制要求捐款且不少于1000元。

相对于每月近9000元的工资,1000元不算很大数目,阿毛为何愤愤不平?原来,阿毛是不折不扣的“农二代”,早些年房价不高时忙着帮家里偿还债务,及至手头略有盈余,房价却早已水涨船高,老婆又没有工作,在毫无“外援”的情况下要在城里立足,生活压力可想而知。他兄弟姊妹5个,除他之外全在老家务农,虽然温饱问题早解决了,但手中无钱却是常态。老父亲有心脏病、高血压,常年需要吃药,合作医疗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大头只能依靠他这个唯一跳出“农门”的儿子;他的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姐夫去年身患重病,他都要给予适当帮扶;就在单位通知捐款前几天,他得知父亲身上长了个瘤子,都好几个月了,因为怕他花钱,一直没有告诉他,也没有去做检查。

阿毛说,他小时候家里穷,吃过不少苦,很想尽量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以前很多募捐活动也都积极参加了。可是,捐款总该让人量力而行吧?他说他现在银行卡上的数字只有两位数,不哭穷并不代表他没有困难。他没有借钱捐款,只是赌气地让单位从下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因为不在单位,阿毛没有问过这件事的进展,半个月过去他没再接到催交的通知,这个月工资似乎也没被“代扣”。这是莫大的进步啊!他说他很欣慰,但更多的还是顾虑,不知道回去之后领导怎么看他、同事怎么看他,不知道是否从此就要被贴上“吝啬”“不服从”“没荣誉感”等各色标签?

阿毛还说起了他印象最深、金额最大的一次“强捐”经历。2008年汶川地震时,那时他的月工资不足2600元,房子也还没买,将近一半工资要用来给他8个月大的孩子买奶粉,但在单位首次组织不记名、不定额募捐时,他毫不犹豫地捐出了1000元;可是过了没几天,上面一纸通知,要求再次捐款,这次是强制性的,标准是2500元。他说,2008年那么惨烈的灾难,向灾区多捐一些都是应该的,即便是后面的强制捐款,他也一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不过从那以后,除了在同学群、朋友圈中参加过一些捐款活动外,对所有以“组织”名义进行的募捐活动,他不再积极,甚至还有些排斥,担心在自己量力而行的主动捐款之后又遭遇超负荷的“强捐”;而单位似乎也没有再组织过自愿捐款——都是直接定额摊派,标准在100到300元之间——也许在某些领导看来,“强捐”是筹款最多、效率最高的方法吧。

阿毛的经历,我感同身受。我历来十分敬重热心慈善的人,和很多人一样,也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过一些帮助他人的事。但我觉得,公益还是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公开经费开支来提高公众参与度,“强捐”不是也不应该是筹款的最佳方式。“强捐”不仅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剥夺了捐助者本该获得的快乐感受,这种对爱心“涸泽而渔”的募捐注定是不可持续的。

湖南怀化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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