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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分析

2016-12-23何梅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29期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何梅

摘 要 在国内经济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企业在现实实际情况中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足,难免有的企业为了追逐自身一时的利益,严重违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违反商业道德和诚实守信等不按规定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面对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上的不足,我们应加大监管和治理力度,确保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有关权益人 公司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1 背景研究

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中小企业不仅只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不顾有关社会责任,社会给予中小企业厚望的同时也给了一定的责任,所谓企业的经济性质就是企业为有关权益人带来一定利益的经济责任,而企业的社会属性则要求企业在为有关权益人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应当注重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不可避免地要向外扩张,这就意味着融入世界的中国企业不得不面对承担社会责任这个现实。2008年三鹿婴儿奶粉;2011年3月瘦肉精事件;2012年毒胶囊事件;2015年“疫苗事件”等等。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让企业不仅获得发展也为社会带来一定的福利一直是被重视的话题,可见加大对该问题的探索力度也显得很重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企业的要求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企业只有敢于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知名度,才能确保其长远的健康发展。

2国内外学者的对比研究

2.1国外学者关于社会责任研究文献综述

早在上个世纪就有学者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真正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系统研究也只是近几十年开始。美国管理学学者看来主要有两个方面决定着企业社会责任:一方面是它的的发展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另一个方面是基于自身考虑,为了其经营运行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里基·格里芬看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自身利益实现的同时从分考虑在保护和提升社会福利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斯蒂芬。罗宾斯认为在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和有关利益要求之外企业尽自身之力为社会所带来的额外的福利和责任就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一种实践;哈罗德·孔茨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负责地去对待企业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而英国国际工商领袖会谈则看来:“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的时候除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之外也为相关利益群体或个人带来福利,从而既能为股东也能为全社会持续创造价值。

2.2国内学者关于社会责任研究文献综述

潘士渠、张洁合著的《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一文提到: 在国内,企业只有履行了最基本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才有资格去谈社会责任,这就像法律一样是企业社会道德的底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决条件就是对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和完善市场机制,就必须遵守社会准则和基本企业伦理规范。

禹红霞在《企业的社会责任实际情况的推进机制》一文中从理清与社会责任实际情况密切有关的几种基本关系;找准推进社会责任实际情况的几个着力点;做好推进社会责任实际情况的几项基础保障,三个方面探索了推进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的具体建议,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实际情况推进离不开财力、人力、机制等各种基础保障。企业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保证之后才能真正去实现社会责任。

3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及不足

3.1企业层面社会道德下降

在国内大部分企业并没有设立专门的企业对外责任管理职能部门,也就是说很多企业并没有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项工作加以重视,其原因如下:

(1)不重视员工利益,经营理念不正确,近几年来在国内沿海地区很多企业找不到足够的员工用以生产,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没有一个正确的经营理念,不够充分考虑员工的权益。

(2)企业缺乏基本的道德约束,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在给社会带来大量的货币资本的同时也极大地撼动了国内企业的道德观念,很多企业突破了应有的道德底线,在现实生活中更多地表现在严重的确实信用。

(3)无视环境,只追求经济效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的企业改革过分看中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追求而忽视了社会责任,尤其是对环境保护意识的缺失。物质财富的增长固然是人类进步的需要,但是物质财富终究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社会发展的终极追求是更加的公平、公正,而绝对不是以牺牲环境来换来的物质财富。

3.2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

虽然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一定要诚实守信,不能违背有关伦理和道德规范,可悲的是这些有关的规定并不能在现实中去执行,只能是指导性的文件给予相关单位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一个参考依据。我国很多企业表里不一,打着健康生产、绿色发展的幌子去排放严重超标的生产废物,哈药总厂排污口污染色度为892,高出污染限定指数60近15倍。排污口氨氮为85.075,高出污染限定指数35两倍多,排污口COD为1180,高出污染限定指数120近10倍的事情,就是明显的例子。无制度就无约束,假如国内在立法上不能提供一套有效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就不可能禁止类似的事情的出现。

3.3我国企业缺乏自律意识

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上所表现出来的欠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没有很强的自律意识,没有一个负责任的心态。无制度就无约束,这是我国很多企业经营管理者常见的一种心态,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的限制,在很多法律制度上存在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国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多没有担起应有的责任,一味地去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重视社会责任,很多企业走的就是先污染后治理甚至只污染不治理的不负责任道路,如果我国企业自律意识很强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不负责行为。

4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虽然有很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如Carroll (1999 )所指出的,在上个世纪中期以前,并没有很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而且,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人们通常使用的依然是“商人的社会责任”,并不是“企业社会责任”。这足以说明,当时人们更倾向于把企业社会责任归结于企业家的一种责任,而且将企业伦理等同于商人的伦理和道德观。

Davis (1960)认为,在经过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后,一些对社会负责的商业决策能给公司带来长期经济利益。Davis (1960)这一“长期经济利益”的观点在20世纪后期被广泛认同。在此基础上,Davis (1960)提出了著名的“责任铁律”,即“商人的社会责任要与他们的社会能力相匹配”。

5提升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

5.1改进公司制度

从公司制度本身出发时解决不足的根本所在。改进公司制度也就是改变公司的治理结构应当重新界定董事的职权。现如今在公司决策层,公司董事拥有过大的职权,与此同时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并没有很强的监管力度,这样长久下去很容易导致公司董事只考虑少数权益人的利益而滥用职权,而一个企业要向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就要求公司决策者在行驶相关权利和制定公司发展目标的时候,不仅要考虑但一的经济利益,还要为参与到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所有有关权益人考虑,同时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起到监督的效果,防止董事专权专断,加强非股东的参与。公司在进行决策时候,通常小股东不能正常行驶自己的权利而是由大股东控制,加强非股东参与是想增加公司决策的透明度。

5.2公司社会责任司法化

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具有模糊性、道德性的特征,强制力较小。法国有学者认为:一旦将社会责任纳入法律规定而去依法强制执行那么就会对有关企业起到很强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推动企业去实现应有的责任。在“国家的根本法律所倡导的观念已经不适应社会潮流和公众实际需要,社会上政府已经失灵等现象发生,甚至是国家的治理都不再有约束力”的情况出现时,软法就会比“硬法”更好的发挥作用。不过这一观点在实际情况中操作不足还有待探索。

5.3减少政府干预

在实际运行中,政府对公司干预过多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充分竞争的自由。只有政府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适当的放开,这样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寻租空间就会大大降低,公司的生产不必要的开支就会减少很多,企业就能将手中资源尤其是减少下来的资金资源进行更合理的安排,才能更有能力去实现应担的社会责任。此外,只有当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降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企业才可能通过社会责任的履行形成社会责任战略,以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

5.4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指导

面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不力,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无法可依,没有一个强制的指导标准,引出政府应当加快速度出台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去指导督促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并严格执法。与此同时,政府既然是国有企业的主要拥有者和领导者,就应当对这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进行指导,只有政府充分发挥带头管理作用,积极带动企业有关事宜的推进,才能有效保障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实际生活中有效的实践。

5.5提升企业自律意识

国内在社会责任履行上所表现出来的欠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很强的自律意识,没有一个负责任的心态。无制度就无约束,这是我国很多经营管理者常见的一种心态,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的限制,在很多法律制度上存在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国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多没有担起应有的责任,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重视社会责任,很多企业走的就是先污染后治理甚至只污染不治理的不负责任道路。提升企业的自律意识应当从企业的管理者入手,只有企业决策制定者提高了自律意识,只有管理者有较强的负责意识,那么在制定相关决策的时候就不会不考虑给出了自身利益以外的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如果我国企业自律意识很强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不负责行为。

6结论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在长期生产过程中应有一个远大的发展目标,而这个远大的发展目标的实现不仅要对其直接投资的人负责更应肩负起对社会有关群体的责任,这是一个有担当的大企业应具有的基本素养。虽然,目前国内许多公司在对这一的实现上有很多缺陷和不足,但这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完善过程,在政府部门做出有效改变之前,不能无制度就无约束,企业应当提高自身自觉性,加大公司改革创新力度,提升企业主要竞争力,在获得良好发展的同时积极主动投身于社会责任的实现中去,只有所有参与者都尽心尽力,才能保证社会责任的有效推进,才能实现企业、社会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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