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有利于”是加速全面深改的重要指引
2016-12-22
“要多推进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和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提出的“四个有利于”原则,极富针对性,对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来说,是一项重大指引。
全面深化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和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突破性和先导性的关键环节。简单回顾即可发现,中央深改组30次会议,3年来共审议通过了约200份改革文件,不断为深改完善顶层设计、注入实践动力。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第30次中央深改组会议,立足当下、着眼未来,首次系统提出了上述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四个有利于”的工作指引,为更好地完善深改思路、突出改革重点,全面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指明了方向。实践已经证明,只有贯彻好“四个有利于”原则,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更加凝心聚力、积厚成势,形成不可阻挡的强大气场和浩荡潮流。
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改革推进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多推进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就是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更好地释放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内需潜力。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发展动力不断减弱,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必须开辟新空间,以改革创新实现发展突破,依靠创新驱动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多推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也是改革的最大共识度。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改革赢得广泛群众基础的根本保证,也是确保改革获得持续内生动力的根本保证。当前,国家发展和社会经济都处在爬坡过坎、闯关夺隘的改革攻坚期,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更加强烈。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把发展“蛋糕”不断做大的同时,也把发展“蛋糕”持续不断地“分好”。唯此,深化改革才不会偏离航向,最终驶向成功的彼岸。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多推进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就是要始终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应瞄准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 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多用、善用、会用“多予少取、放活普惠”的办法推进改革,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受益,不断增强获得感。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回望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认识上的每一次突破,实践上的每一次飞跃,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都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智慧与胆识。多推进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就是要确保群众不做改革的旁观者,而是改革的主力军和创造者。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坚持人民立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把蕴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让改革活力竞相迸发,改革事业奔涌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