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16-12-21吴桂敏
吴桂敏
电力企业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必然要转变经营理念,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主动认识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营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基层职工在工作环境、收入分配、技能提升、安全健康等各方面可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变化,势必会对职工群众的利益造成全方位的影响。
国家经济增速放缓,社会用电需求下降,但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愈发严格,严峻的形势给电力企业抢发电量、环保改造、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都带来了挑战,也必将会对职工的权益带来各方面的影响。
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方面。虽然国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各基层企业的落实情况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情况时有发生;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方面。随着国企改革大幕的拉开,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机制可能发生变化,国有企业职工福利监管的愈加严格,职工福利待遇可能较以往有所减少,会对职工收入造成一定影响;国有企业多种用工形式共存,可能出现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方面。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企业所有制形式、资本结构、管理结构和管理模式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影响着各个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平等协商等民主制度的建立程度;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方面。新形势下,企业工作重心的转移、生产经营压力的增大,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的增加,可能导致职工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体育运动、文化娱乐等活动,同时给职工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可能导致职工心理负担较重,不但影响职工正常生活,还可能导致工作上出现差错、疏漏,严重的可能发生生产事故,给企业带来严重影响。
在开展维权工作时,运用PDCA闭环管理方法,通过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维权工作水平,维护职工权益可以起到良好效果。
基层响应。工会要注重加强对维权活动保障队伍的培训,组织基层工会干部重点学习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内容,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和敏感性,在发生可能影响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将有关情况反映至工会。
实地调研。企业工会在接到基层分会反映的情况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摸清具体情况,取得证人证言,掌握好职工维权所需的各种证据,确定好维权依据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为开展维权做好充足准备。
分类维权。针对不同情况,工会维权工作要分类开展,如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会要组织安全、人资、医疗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召开协调会议,确定各部门责任,陆续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直至职工依法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
整改反馈。在维权过程中,工会履行好监督职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不能一次性解决的事宜,每月向职工反馈维权工作进展情况,明确职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后续评价。维权工作结束后,工会对职工进行走访,了解职工对于维权工作的意见,掌握职工是否满意、维权过程中是否有所疏漏以及职工的诉求,明确下一步维权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不断提高维权工作水平,确保职工满意。
解决新形势下职工维权工作面临的各项难题,关键在于工会组织要牢固树立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观念,建立起适应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的维权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已经比较健全,关键在落实,这就需要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监督职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在厂务公开方面,企业行政是公开主体,工会工作重点在监督落实,要采取职工代表巡视活动、职工代表审议、职工代表提案等多种形式对企业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方面进行监督。
健全法律援助长效机制。工会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法律培训,熟悉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建立工会法律顾问队伍,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院等方面的联系,争取他们的帮助;要加强“持证上岗”工作,加大劳动保护“三大员”取证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实力;要通过开设法律援助窗口、开通热线电话、设立普法专栏、开展法律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形式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组织要强化源头参与,通过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工作,将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加以明确。要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劳动争议调解的日益规范化。
深化职工困难帮扶机制。在职工困难帮扶方面,工会要建立起“春送服务、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帮扶范围;要采取企业补充医疗、工会困难帮扶、职工互助保障、社会慈善救助、青年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帮扶模式,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多方协作机制。
(作者单位: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