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政策大盘点
2016-12-21
经济 2016年34期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预计年底前获批。
2.中央正积极筹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这一系统将由地方代管。7个试点几乎都在积极争取成为该系统的管理方。
3.目前,除7个试点地区的交易平台外,发改委还批准了福建和四川两省建设碳交易机构。四川交易所待四川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批复后,交易所将启动运行,福建交易所也将在年底投入运行。
4.全国碳市场初期以现货市场为主,交易规模约为12-80亿元/年;未来逐步由现货交易向期货交易过度,碳期货市场规模在600亿-4000亿/年。
5.未来全国将保留7-8家国家级交易机构,承担全国统一市场的交易服务任务。各交易机构在交易规则、交易模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完全一致,企业可选择任何一家交易机构。
6.全国碳市场自2017年启动至2019年年末,均属于初始运行期,碳价可能会相对较低,约在30-100元/吨之间。
7.未来部分符合要求的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可以作为补充,与碳排放配额共同构成碳市场。抵消机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配额主导的市场。
(资料来源: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