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旺苍县大力发展有机畜牧业的几点建议
2016-12-21黄新忠
黄新忠
(四川省旺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旺苍628200)
对旺苍县大力发展有机畜牧业的几点建议
黄新忠
(四川省旺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旺苍628200)
畜牧业是旺苍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在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抗生素、激素、添加剂滥用,畜产品残留超标等问题,也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挑战,畜牧市场遭受严重打压,价格波动剧烈,养殖企业风险倍增,产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全县畜牧业发展出现瓶颈,要突破发展瓶颈就必须打破传统发展模式,走发展有机畜牧业之路。
1 有机畜牧业的概念及发展条件
有机畜牧业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的原理,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要求,不使用化学饲料或含有用化肥、合成农药、转基因作物生产的饲料,当畜禽生病时,尽量不使用有滞留性毒素的药品,动物福利能满足动物生理和行为需要的畜牧业。有机养殖体系包括转换期、平行生产、畜禽引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养条件、疾病防治、非治疗手术、繁殖、运输屠宰及环境影响等。
有机畜牧业的发展目标:环境友好生产;高质量的产品;关注动物健康和福利。
2 旺苍发展有机畜牧业面临的基本形势
2.1 发展有机畜牧业面临的机遇
2.1.1 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是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政策将更加优惠,各级党委、政府必将高度重视畜牧工作,为有机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畜牧业投资环境将不断完善,投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将有力地推进有机畜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2.1.2 全球经济一体化给畜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畜牧业生产、加工水平的提高将扩大畜产品对外出口份额,促进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饲料工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畜产品需求日趋多元化,必将促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大发展。科技的进步必将促进畜牧业科技水平及畜牧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为畜牧业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2.2 旺苍县发展有机畜牧业的优势
2.2.1 自然资源丰富,生态优势明显 全县草山草坡面积达131万亩(1亩=667平方米,下同),其中可利用面积达81万亩,所有草山草坡均为天然草场,基本未受环境污染,对发展有机畜牧业生产极为有利。
2.2.2 养殖方式接近有机畜牧业 农户养殖以粗放散养方式为主,受集约化养殖模式影响较小,基本不存在药物、激素、添加剂滥用的情况,养殖方式对环境影响较小,农户对发展有机畜牧业更易接受和掌握。
2.2.3 有机畜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经过认证的有机畜产品基本销往国外,国内市场份额几乎为零,市场供不应求,价格高昂,因而发展有机畜牧业经济效益显著。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为发展有机畜牧业奠定了基础。农业发展中的几大特色产业为发展有机畜牧业提供了扶持,尤其是茶草畜、果草畜的生产养殖模式为有机畜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3 全县发展有机畜牧业面临“六大挑战”
2.3.1 龙头企业数量少,带动能力弱 全县仅有两家规模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且不具备有机畜产品加工条件和能力,研发能力弱,缺乏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没有拉动有机畜产品产业发展的能力。有机畜牧业发展基地尚未完全建立。
2.3.2 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有机畜产品监管主体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畜牧、药监等多个部门,没有一家具有检测资质(国家评估)的综合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基本不具备检测手段,全程质量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滞后。
2.3.3 有机畜产品认证程序复杂,费用高 有机畜产品认证涵盖申请人基本情况、质量管理、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其他方面(如内检、培训、投诉及处理)等五大方面,需提供的资料达39种之多,认证流程包括申请、文件审核、实地检查、编写检查报告、综合审查评估意见、颁证决定、颁证决定签发、有机畜产品标志使用、保持认证九个部分,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核费等十一大类,且同一个品种一年有多个生产季的,每个生产季均需检查,每次检查均需收取审核费。
2.3.4 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不够 有机畜牧业属新兴产业,政府政策及资金扶持仅局限于传统畜牧业,尚未涵盖有机畜牧业。
3 对策及建议
3.1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强品种定位 全县具有丰富的草山草坡资源,农户养殖牛羊等草食牲畜基础条件好、经验丰富、积极性高,加之,天然草场与有机牧场较为接近,利用天然牧场放牧养殖较易达到有机畜产品要求,因而发展有机畜牧业应以牛羊等草食牲畜为突破口。
3.2 建立和完善有机畜牧业管理体系 必须建立与完善发展有机畜牧业生产模式的管理体制,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由县畜牧、农业、财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及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发展有机畜牧业生产办公室,整合、规划、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负责全县有机畜牧业的发展。
3.3 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增强企业带动能力 重点支持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进行有机畜产品生产技术改造和申报有机畜产品标志使用权,支持企业扩能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快有机畜产品产业化生产步伐。支持企业加快产品开发,研发高端产品,抢占高端市场。
3.4 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根据有机畜牧业发展需要,规划有机农业(饲料原料)生产基地。以北部山区为重点,建立有机畜牧业(牛、羊)养殖基地。制定有机畜牧业相关技术标准,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3.5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财政要加大对有机畜产品产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逐年增加对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投入比重。加大对有机畜产品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企业在技术改造、流动资金与固定资产贷款、资产重组等方面给予补贴,促其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对基地农户的牵动力。加大对有机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对基地和农户,给予适当补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有机畜产品质量。
3.6 制定优惠政策,优化有机畜牧业发展环境国土部门在做规划时,应为有机畜牧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生产用地,应简化用地审批程序,适当减免相关费用;水务、交通部门应主动参与有机畜牧业发展,对相关基地、企业配套必要的设施;林业部门对有机畜牧业发展用材应视为生产性用材或自用材,并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农业部门应根据有机畜牧业发展需要,规划建设有机农业(饲料原料)基地;财政部门应划拨专项资金,支持有机畜牧业基地建设、圈舍建设、有机畜禽引进、监管体系建设;环保部门应主动参与有机畜牧业基地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加强技术指导,减免环评费用;畜牧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有机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技术标准,加强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与此同时,要加大有机畜产品销售市场的开拓,培育和扩大有机畜产品的消费群体,为全县有机畜牧业生产者提供利益保障。
F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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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8964(2016)12-0014-02
201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