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飘》
2016-12-20周扬帆
周扬帆
看完《飘》以后,感觉心里空空的。书的最后并没有明确的指出思嘉与瑞德的最终结局。但我感觉,他俩是永远不会在一起了。如同瑞德所说,一件破衣服不可能补好之后,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打满了补丁的衣服和新衣服一样好。就像破镜重圆后难免会有一道裂痕。瑞德的心已经被思嘉伤害了。
思嘉是个美丽、固执、而又勇敢、虚荣的人。她的美丽与勇敢吸引了艾希礼。她的固执使她得到了许多又失去了许多。从一开始,我是喜欢思嘉的。甚至一开始看思嘉嘴里描述的媚兰,也与思嘉一同认为媚兰是虚伪的。可越到后来,我的看法就改观了。直到思嘉嫁给瑞德前,我仍是喜欢与钦佩思嘉的。
思嘉的真实与勇敢一直打动着我。她那“不念过去,不畏将来”的精神理念也是一直为我所崇尚的。塔拉是她的精神信仰与支撑,永远支持着她。为了那片宝贵的土地,她可以犁地、摘棉花,干许多她以前没干过,甚至黑人也不愿意干的活。思嘉是现实与功利的。她不畏将来,她坚持可以靠自己打下一个美好的未来,这是很难能可贵的。当时南方的许多人都沉浸在过去的奢华生活当中,可思嘉看清了现实。后来,思嘉开了锯木厂,为此她扔掉了许多东西,仁慈、怜悯、善良、温柔等。思嘉与瑞德那番对话让我有了更深的思考。是啊!在船要沉的时候,为保自身,有的人是会扔掉一些东西,有的人则不会,直到船沉被淹死。思嘉、瑞德都是这样的人,将东西扔下,保护自身。我一直对思嘉与瑞德的做法表示赞同,那些所谓南方绅士多么傻呀!不懂保命要紧吗?有钱了再将那些东西捞起来,不就行了吗?可思嘉后来的生活让我感到不行,从内心深处我也在排斥。抵触这种扔下宝贵的东西以求自身保命的做法,我内心中喜欢的仍是埃伦、媚兰,那些绅士的为人与做法。思嘉与那些北方佬、提包客一起玩乐的生活,我觉得是空虚的,没有与老朋友在一起的快乐。出了事,也不能真正给予思嘉心灵上的安慰。我一直在想,如果丧失了一切美德,但每个人是富裕的,过的都是奢华生活,这种生活有什么意思呢?每个人互相欺骗,虚伪的对待他人,这样的生活是空虚无聊的呀!就如瑞德所说,那些美德即使打捞上来了,很多也可能被海水泡变了样或完全不能用。
所以,我对我自己感到疑惑,对人性感到疑惑。真到了那样的时刻,我选的会是贫穷而快乐的生活还是富贵而空虚的生活呢?我觉得面对那样的时候,我可能会本能觉得,不选富贵的生活是傻子,而内心却害怕这种生活,渴望留住美德与快乐。人性是复杂的,这样的选择每个人都可能遇上,看哪一种内心取胜吧。
瑞德是我在《飘》中最为喜爱的人物,他永远都是那么清醒,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他与思嘉之间错过了很多次,也有许多误会。看着书,我经常会想,噢,天哪,思嘉怎么可以这样说,怎么可以这样做,这样太伤瑞德了吧!这样一点也不符合她自己的内心啊!很多次,我都在想,思嘉啊,直接告诉瑞德你的心思吧,想那么多,顾及那么多干什么呀!你一说,问题不就解决了,误会不就解开了吗?!可是思嘉没有。但再想想,思嘉如果不这样想,不这样做,那么思嘉就不是思嘉了,瑞德可能就不会喜欢上她,也就没有后面的事了。我看得清是因为我是旁观者,所以我懂得这一切,而思嘉与瑞德都是当事人,所以他们看不清。思嘉有时太残忍。瑞德啊瑞德,因为太喜欢这个人物,所以再作不出太多的评价。看到结尾,实在是很为瑞德难过与心疼。
思嘉在媚兰死后,对艾希礼发出的那番感慨,很让我感到亲切。年少的我们,不就如同思嘉一样,喜欢某人,喜欢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自己心中幻想的一套衣服。那个人在某个时刻表现得如同自己内心的衣服一样,便不管合不合身就给那人套上。这种比喻多么准确。可惜思嘉醒悟得太晚了。艾希礼,那个王子,闪耀着金色光芒骑着白马的王子,透过梦境看穿他,不过是一个怯懦的人。
媚兰是所有书中都有的那么一个美好、善良的角色,这样的角色我都喜欢。对于媚兰的喜爱甚至超出了对思嘉的喜爱,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媚兰,并为媚兰所吸引,包括我。我想,那是人性中普遍对善与真与美的向往。真善美永远都有一种吸引力!
看《飘》时,我一直将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比较。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距,甚至书中还微微讽刺过《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应该是角度不同造成的吧。同时,一本小说,为了塑造自己的主题,表述那个故事,许多东西的描写或许是较为片面的。但《飘》带给了我更大的震撼,涤荡了我整颗心。十年的心血造就的是这样一部伟大的史诗!Gone with the wind.Gone with the wind.连书名也令我着迷。这一切都会随风飘逝,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不求别人记住它,自己明白,发生过,美好过,就够了。就让一切随风飘逝吧!Gone with the wind.
(作者单位:黄冈市黄冈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