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出台 直播平台须落实主体责任
2016-12-20
通信产业报 2016年40期
通信产业网讯 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此次《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直播与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并设立总编辑。
同时,《规定》还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不得利用直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的活动。(赵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