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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国 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信息发布的创新实践

2016-12-20李雪墨通讯员王兴龙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8期
关键词:食品药品总局公众

文 | 特约记者 李雪墨 通讯员 王兴龙

盛夏来临,西瓜等水果进入销售旺季,“毒西瓜”谣言也在网络中流传起来。一则山东“2万吨毒西瓜流入全国各地”的视频和图文在朋友圈散播,引发了一些消费者的恐慌。

这条来源不明、信源模糊的视频,很快就引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警觉。总局新闻宣传司及时组织专家和监管人员,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核实,发现这一“毒西瓜”以及致人死亡的内容,都是不实信息。总局立即组织官网、食药监系统“微信矩阵”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消息,澄清谣言内容。一场谣言止于信息公开。

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为政府部门在舆论引导中的被动局面指明了方向。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看来,信息公开是最有效的执法手段之一,能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震慑违法者、加强舆论监督、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近来,总局通过加快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温度,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

于己要严 加大自身信息发布力度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崛起和飞速发展,舆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传统纸媒、网络媒体、新媒体(两微一端)彼此角力与互推,融合和借鉴。在这样的舆论形势下,特别是在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上,媒体事件、舆情事件和谣言事件一直是此起彼伏,这严重影响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负面情绪滋生。

6月27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对食品安全网络谣言表示了担忧。“网络谣言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食品安全的舆论宣传关乎监管工作的全局,因此,净化网络环境、驳斥食品谣言、传递科学信息、培育理性社会,政府监管部门任重道远。”

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逐渐提高。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信息公开可以让公众对事态有更全面的了解,并能有效防止谣言传播。如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正、客观公开,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有何意义?食品中添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有何危害?这些食药信息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泛、即时性要求高。为了加大信息发布力度,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组织、制度、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主动信息发布工作全部移交总局新闻宣传司,成为总局对外的一扇窗口。为了保障好信息发布工作,总局组建了新闻宣传中心,成立了网站编辑部,具体承担总局网络信息发布工作。

为加强总局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文件,从信息发布的范围、方式、程序及要求、责任与考核、发布时限等方面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办法规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日内公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要在处置开始24小时内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要当日发布,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日公布,抽检信息在5日内发布,处罚结论要在5日内公布。

信息 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使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绷紧公开的弦,提升公开意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引进第三方评测机构对系统内网站进行测评,定时统计各部门信息发布的频率和效果,定期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提高公开实效。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6期药品监督抽验结果通告,公布了241批抽验不合格药品信息,曝光54家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5年共公布“四品一械”案件22.8万余件,公开率达76.9%,12个省(区、市)的食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2/3的省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超过80%。

于人要暖 提升发布信息温度

每年6月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可谓是一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交流的“盛宴”。在今年的宣传周主场活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曝光了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这些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两批次以上样品抽检不合格。王红表示,“对企业公开点名,目的就是告诫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信息发布重力度,更要重温度。怎样把政府想说的话和公众想听的话对接好,怎样把食品药品监管中的专业话语转化为公众听得懂的日常话语,怎样把政府的传统呆板形象转变为公众喜欢的时下流行形象,在这些方面,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做了大量尝试和创新。

“持续不断的提升发布信息温度,需要我们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全面对信息发布工作做出突破。”在今年6月新京报举办的“首届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 瑛介绍了总局“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思路。

据了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是食药监总局网站改版、建设“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指导方针。2015年底,总局网站改版工作开始启动,经过了系统梳理信息内容、栏目架构搭建、征求总局各部门和外界媒体单位意见之后,改版后总局网站以全新面貌展示公众。

截至到2016年6月3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访问人次达4.37亿人次,已建立120个信息发布栏目、4个互动栏目、1个英文版子站、1个行政许可服务子站。目前,总局网站“公众查询”栏目已实现药品、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互联网服务、药品广告、网上药店、食品/保健食品抽检信息的开放查询,成为公众、媒体、科研人员方便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第一平台”。

今年年初开通的“中 国食事药闻”是总局的官方微信号,每天晚间都会推送科普知识、政策解读、食药安全的动漫视频等。结合已有开通的微博和客户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完成了“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搭建。今年7月,“中国食事药闻”推出了“‘伏天’饮食消费风险提示”、“守护宝宝的‘口粮’安全”等科普知识H5视频,一经推送就达到了过万的阅读量。目前“中国食事药闻”微信已推送科普文章225篇,有视频、H5、图文等多种科普宣传形式。

“信 息发布要贴近民众,服务民众,为民所用,于民有利。”颜江瑛说。为了增强公开信息的趣味性和可读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要文件信息都要配发新闻稿、解读稿,让普通公众对总局信息能听得懂、理解透,入 脑入心。通过晒处罚、晒信息、晒账本,让公众一眼看“透”食品药品监管!

为进一步挖掘总局信息价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内容的利用效果,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在谋求自身信息发布突破与创新的同时,也积极践行走出去的策略,加大和各社会媒体的合作,借助各专业媒体的优势,不断提升总局信息内容的社会传播度和接受度。

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指导的“中国食品辟谣联盟”,通过引入辟谣联盟等众筹机制和新媒体手段,不断畅通科学权威的传播渠道,消除谣言滋生的土壤。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等多家网络媒体,以及经济日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多个传统媒体,成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息内容进行媒体化加工包装的重要平台之一。通过与媒体合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息发布工作,正实现由总局唱独角戏,到联合社会力量好戏连连的巨大转变。

(本文刊载于《紫光阁》杂志201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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