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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及实现途径

2016-12-19肖丽平朱权

亚太教育 2016年33期
关键词:实现途径法治化学生管理

肖丽平 朱权

摘 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进程,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学生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结合现有管理体系的问题和不足,对实现途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基本价值;实现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11-0226-01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理理念正在渗透入经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在高校管理事务中,学生管理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育人的效率与质量。学生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法治化理念下探讨管理方式和模式的创新,对于推进学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

(一)有利于新秩序的构建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高校管理者把学生看做一个整体,要求这个整体要服从管理、行动一致,追求一种整齐划一的秩序。这种管理模式注重整体而忽略了个体,缺乏对个体权利的维护与尊重,一味追求稳定的意识使管理充满了居高临下的意味,也使压制成为常态,甚至会导致侵犯学生基本权利的现象,如婚育权、名誉权等[1]。总起来说,这种管理还是人治化的管理,在人治化思维下,高校管理者出于稳定的考虑,可能经常性、随意性地剥夺学生的权利,这明显违背了法治精神。而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在是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充分维护主客体的相关利益,有利于构建具有长效机能的新秩序。

(二)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秩序的构建和环境的营造,推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在人治化的管理下,过多的条条框框不仅有违背法治精神的嫌疑,学生的个体特征也被忽略,个性化需求难以实现,影响了学生自由、全面发展。按照科学的法治精神,“非禁即可”是核心,即只要人的行为不违背法律,就被认为是许可的[2]。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管理方式,由封闭性、限制性向自由、开放的方向转变,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释放更加广阔的空间,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能动性、创造性。在这种环境下,学生的法治和维权意识得到增强,个性空间得到拓展,有利于培养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途径

(一)更新观念

在高校学生管理的传统模式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主”与“客”的痕迹明显,姿态居高临下,管理变成了“约束”,学生没有话语权,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当前,高等教育已基本实现了大众化,学生交纳学费,高校提供教育教学及生活保障等服务,从法制的角度来看,高校和学生之间构成了契约关系,双方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3]。因此,高校要切实转变观念和职能,以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建立起与契约精神相符的管理体系。该体系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价值观念的引导、行为的管理、学生发展的评价等侧重于管理方面的职能,也应包含指导学习、鼓励创新、发展个性、资助救助、求职就业、心理咨询等侧重于服务性质的职能。

在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应遵循法治思维,维护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从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的视角看,学生即是公民,享有基本公民权利;同时又是学生,在高校的管理之下,又享有有关高等教育法规规定的权利,并负有相应的义务。但在人治环境下,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往往忽略学生的公民权利,过份强调学生的义务。因此,只有在法治管理的体系下,才能更好地兼顾二者的关系。

(二)规范程序

管理程序的科学正义和公开,是保证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实现的重要途径。在现实中,许多高校对学生的处罚存在很大随意性,有的是“拍脑袋”决策,有的不够民主,使学生正常权利受到侵犯,这也是高校屡屡受到学生起诉的重要原因。这就需要在作出影响学生权益的决策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来执行,体现民主、公开和透明原则,防止因程序正义问题使学生或学校利益受到损失。为了增加学生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还可引进听证制度,这有利于充分听取学生、管理者、专家以及第三方的意见建议,使管理行为更具符合法治精神,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三)完善制度

从国家层面来讲,我国高等教育的法治化进程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涉及到学生管理的法规还不成体系,有的存在互相矛盾的现象,有的缺乏现实针对性等,使高校学生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的法规依据。因此高校要争取参与到高等教育立法中来,针对现实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立法解释,使其得到细化,并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新矛盾、新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4]。

从学校层面来讲,要建立规范的、统一的、互为支持的制度体系。首先,制度的制定要紧紧围绕法律法规来进行,使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不逾越法律。其次,制度要充分体现对学生主体性的尊重,体现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体现权益的维护,使其成为学生全面发展的保护伞,而不是束缚手脚的绳索。

三、结语

高校管理工作最终目的是通过建立良好的秩序和环境,引导、鼓励和保障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人治化的意味浓厚,其在维护学生权益、关系的平等、程序的正义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应进一步更新观念,推动学生管理向关系平等、权益维护和程序正义转变,充分体现学生管理的价值和在保障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婷婷.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理论探析及对策[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2016,(5):64.

[2]胡小进,曲艳萍.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构建和谐大学校园[J].价值工程,2012,31(15):272.

[3]赵玥,李帅,李阳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电子刊),2016,(2):94-94.

[4]马壮,刘涛.论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完善[J].现代营销,2016,(5):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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