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项目储罐区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简述
2016-12-19王文浚奚士锋
王文浚 奚士锋
(1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4300222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城市废弃物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14)
化工项目储罐区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简述
王文浚1奚士锋2
(1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4300222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城市废弃物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14)
化工项目储罐存储的一般为有毒、易燃或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为降低其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风险,需制定相关的风险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本文从化工项目储罐区三级防护措施、风险事故池的池容以及设置要求、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汇总等方面对储罐区风险事故应急措施进行叙述分析。
化工项目储罐区;三级防护;风险事故池;应急措施
储罐区是化工厂最主要的火灾危险场所,化工厂储罐存储的一般为有毒、易燃或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为降低其事故状态下泄露的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状态下的消防废水等未经有效收集进入外环境,对外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不良的环境影响,需制定相关的风险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1 三级防护措施
为防止化工项目储罐区中存有物料的容器中的物料泄漏进入外环境对其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采取风险事故防控方案,事故防控体系设为三级:(1)一级防护措施:对储罐区设置围堰,并对罐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2)二级防护措施:设置排污闸板:在罐区进入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尤其是在厂区集、排水系统总排放口设置排污闸板,防止污染物及消防废水等进入厂外管网。(3)三级防护措施:为确保风险事故情况下消防废水及物料不排入厂区外,除在全厂的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排污闸板控制外,还需设置相应的风险事故池/渠收集接纳消防废水及物料等,真正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并且不进入雨水系统。
2 风险事故池设置及容积计算
2.1 计算公式
较大量化工品泄漏并发生火灾时,泄漏的化工物料和被化工物料污染的消防水从围堰排入至污水处理站的风险事故池,限流与正常排放的污水一并处理,达标后排放。按照中石化集团编制的《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中的“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计算公式确定,事故储存设施包括风险事故池或围堰内区域等。事故储存设施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区的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q——降雨强度,mm;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
q=qa/n,qa——项目所在区域年平均降雨量,mm;n——项目所在区域年平均降雨日数。
2.2 事故存储设施和事故池计算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储罐区消防用水量以及火灾持续时间,结合罐区面积、围堰高度和储罐最大容积等参数,对事故存储设施和事故池容积进行计算。
3 风险事故池设置要求
根据《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风险事故池设置和使用要求如下:(1)应设置迅速切断事故排水直接外排并使其进入储存设施的措施;(2)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受污染的排水不宜进入储存设施;(3)风险事故池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4)自流进水的风险事故池内最高液位不应高于该收集系统范围内的最低地面标高,并留有适当的保护高度;(5)当自流进入的风险事故池容积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储存容量要求,须加压外排到其它储存设施时,用电设备的电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4 化工项目储罐区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汇总
化工项目储罐区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及相关设施一览表
化工行业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其安全防护方面需引起重视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均需引起重视,特别是化工厂储罐区的风险防范,需设置足够的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状态下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1]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王文浚(1982—),女,硕士,湖北石首人,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保护咨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