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妇女的主体性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
2016-12-18赵群
赵群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34)
尊重妇女的主体性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
赵群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34)
国际社会在多年的反贫困实践中越来越关注贫困人群主体性的问题,将之作为能否有效、持续对抗贫困的关键。形成这一认识的重要原因在于,经历了各种反贫困策略的演变,从福利和慈善到向贫困地区单项输入技术和资金甚至是大规模地开发式扶贫发展,人类在与贫困做斗争的过程中依然障碍重重,在反思以往反贫困实践的种种问题中人们认识到,如果将贫困人群看作是愚昧、无能、被动的群体,就会将他/她们排斥在反贫困实践之外,或者他/她们只是被动的参与,最终影响反贫困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效果,如果贫困人群不能作为主体参与到反贫困策略与计划的制定、项目决策和管理的整个周期中,她/他们就无法在反贫困的实践中发挥其经验、知识和潜在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尊重贫困者的主体性是实现脱贫的可持续动力。
中国的开发式扶贫为全球反贫困做出了巨大贡献,使得中国的贫困人口在几十年中大幅度缩减。《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体现中国扶贫历史上对贫困人群认识上的进步,并进一步提出“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将落实贫困人群的主体地位和实施精准扶贫建立明确的联结。
然而,一直以来在反贫困实践中存在的社会性别障碍,使得妇女主体性发挥受到限制。由于传统的“男外女内”的分工限制,妇女更多的精力是忙于家庭生产和生活照顾,影响她们参与到社区公共治理和扶贫项目管理中。加之妇女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水平相对于男性较低,在扶贫实践中参与不充分,人们会歧视性地认为这是由于“妇女素质低”,而不是主动地创造方法让妇女突破障碍参与各种扶贫计划和管理,妇女更多地只是作为“劳动力”参加到基础设施修建和农业开发中。另外,父权制结构下,在落实各类扶贫资源时,男性户主依然是参与的主体,在扶贫资金、土地资源、信贷、新技术引进等资源获取方面,相对于女性有更多的机会。
要尊重妇女的主体性,落实她们在反贫困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实现精准扶贫,必须以社会性别的视角去分析贫困问题,看到造成贫困背后结构性的社会原因。贫困不仅仅是物质资源的匮乏,更是范围的受限和选择的缺乏,以及被排斥和缺乏尊重,包括需求的满足、利益实现和价值尊重。妇女的贫困与其长期在社会性别结构中处于弱势边缘的地位分不开。研究表明,由于在教育和培训资源、就业机会、家庭资产占有、信贷获得等方面存在社会性别的不平等,导致妇女在面对贫困时较男性有较高的脆弱性。教育的性别不平等影响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价值,进而影响其收入;在土地、房屋、存款、交通工具使用等家庭资产和权属上的性别不平等,影响妇女在家庭生产的经营决策权和婚姻危机中资产权利的落实;僵化的性别劳动分工模式将妇女更多地困守于家庭,影响妇女获得社会资本、扩大人际交往以及拓展信息渠道,这些恰恰是应对贫困处境的重要无形资产。
在贫困的农村,妇女、老人、儿童成为留守乡村的主要群体,特别是妇女承担着农业生产和家庭照顾的角色和责任,然而由于不平等的社会性别规范和价值观的影响,妇女不仅在获得经济和社会资本,以及发展机会方面明显处于弱势,而且在促进社区扶贫发展的决策过程中也处于边缘的状态。认为妇女只是应该管理好家庭、照顾好孩子和老人,不应该更多地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中,这是影响妇女参与到扶贫发展实践和决策的重要原因,结果使得在扶贫规划使她们的需要没有被甄别,项目的内容忽略了妇女不同于男性的特殊需要,她们的利益无法实现。在扶贫的规划、实施、管理、监督评估中缺乏妇女的参与,造成贫困资源投放与弱势妇女贫困实际状况的不匹配,影响扶贫工作的“精准”,这成为扶贫工作中长期的“硬伤”。所以,精准扶贫应该解决这种“不匹配”的问题。
精准扶贫需要尊重贫困妇女的主体性,而在扶贫中落实妇女的主体性地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落实妇女在获得各种扶贫资源、经济、社会资本中的机会和权利。具体来讲在扶贫资金、经济资产(土地、房屋、信贷),社会支持网络和社会资本扶持,社会服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技术和信息)获得,培训和就业机会和决策权力的分配方面,要有适当的措施保障妇女权利。
二是在扶贫实践中应尊重妇女的经验与知识。妇女不仅是贫困的受害者,而且在应对贫困、维持家庭生计方面具有能动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她们在长期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积累了对抗贫困的宝贵经验,对于当地自然资源(土地、森林和水等)有着丰富的乡土知识,这些经验、知识和智慧是她们持续地参与贫困斗争的基础,因此,反贫困政策和措施应该进一步尊重妇女的经验与知识,将之融入扶贫规划、项目设计中。
三是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保障妇女的参与。由于受传统的男权文化的影响,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多数是男性占有主导地位,妇女参与扶贫决策存在障碍。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要充分强调和重视贫困妇女的经验、认识和观点,倾听贫困妇女声音,与她们一起甄别需要。在具体的扶贫计划中确保贫困妇女参与社区扶贫的机会、渠道,设定参与的目标、指标和实现参与的机制;在扶贫项目的整个周期(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中,用有效的方法和策略确保妇女参与。例如选择她们方便的时间、地点进行咨询和讨论,用尊重妇女的态度和行为与她们交流,营造畅所欲言的环境和氛围,等等。
四是在具体的扶贫措施中,增强社会性别的敏感性,满足妇女多样性的扶贫需要。进一步改善现有的信贷、技术培训及服务(包括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保证信贷服务、技术培训和推广服务的资源对农村贫困妇女的可及性。在各种以扶贫技术推广的项目中,要重视贫困地区种养殖经验、知识和习惯,建立贫困妇女参与的新技术研制和推广机制,重视新技术在贫困地区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的探索。
五是在扶贫过程中,加大以赋权妇女为目标而设计扶贫活动的力度,在资金扶持、组织和能力建设上支持妇女小组、妇女合作社、妇女协会和民间妇女组织,增强其参与村民自治和社区管理的能力和影响力,并提供资源扶持民间妇女组织参与精准扶贫。
总之,只有在精准扶贫中尊重妇女的主体性,才能激发她们的创造性,才能增强她们对于扶贫过程的拥有感,最终实现脱贫和可持续的发展。
赵群(1967-),女,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性别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