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创新业务模式
2016-12-17袁华彩
袁华彩
摘 要:融资租赁的功能有以下几个:一是融资,二是促销,三是理财。在传统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下,更加注重融资,对于促销和理财功能的重视程度比较低。创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实际上就是在原有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的基础上,对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进行调整和改革,使之更加符合我国融资租赁的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满意周到的融资租赁服务,把理财、促销和融资结合在一起。
关键词:融资租赁 创新 业务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7(c)-0111-02
在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只有不断创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才能发挥出融资租赁的功能,才能使融资租赁不断发展下去。对于融资租赁传统业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调整对策。
1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创新的功能
1.1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表外融资服务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租赁可以分为以下形式:一是融资租赁,二是经营租赁。其中,经营租赁相对客户来说就属于表外融资,也就是租赁的这部分资产不会出现在客户个人的资产负债表内。表外融资具有以下功能:一是美化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二是美化客户的收益率,表外融资的以上功能是银行业务所不具备的。客户如果在银行贷款,这部分负债一定会如实体现在客户的负债表内,影响客户的负债率。表外融资主要针对大型企业,比如一些大型的上市公司等。表外的租赁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在售后回租后,企业的资产流动性也会有所增强。
1.2 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
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需要不断增加办公设备,如果企业通过银行等机构购买办公设备,这部分办公设备是无法进行折旧处理的,企业如果选择租赁的模式购买办公设备,这部分办公设备可以按照法定的折旧期限进行折旧,企业就可以延后纳税的时间,对于刚成立的企业是比较有利的。
1.3 为企业节税
如果企业完全按照传统的租赁形式把内部的资产租赁给其上市的下属公司,就会出现转移利润的问题,而且需要交纳的税费比较高。如果企业将其内部的资产先委托给专业的租赁企业,再通过专业的租赁企业把资产租给下属的公司,就不会出现转移利润的嫌疑,而且需要交纳的税费也比较低。
1.4 帮助企业处理不良资产
通常情况下,银行对于企业的不良资产会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这样银行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就会加大。如果采用委托租赁的方法,承租人在未付清租金之前,资产的所有权一直属于委托人。除此之外,如果承租人对于资产的租赁没有多余的要求,在不拖欠租金的前提下可以停止合同,并把资产归还给委托人,这样就会降低银行的资金搁置风险。委托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形式之一,可以更好地享受到租金的差额,这也是属于一种纳税优惠,只针对租金以外的资产进行纳税,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减轻税收的压力。委托租赁也属于融资租赁的形式之一,可以从中享受到租金的差额,只需要对资产以外的部分进行纳税,不会给委托人和承租人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委托人把自己手中多余的资产进行租赁,委托人不仅可以在到期后收回原有的资产,还可以收取部分租息,以此来增加收入。对于相对高端的项目,企业如果把自己多余的资产租赁给银行等机构,就可以加入到银行的保理业务中,这个就可以随着时间滚动办理其他业务。对于跨地区的租赁业务,银行对于外地的项目了解较少,如果租赁企业为项目提供担保,银行就可以出具保函,这样就可以正常完成项目的租赁业务。相比而言,我国中小企业的资产量比较小,而且银行信用度较低,融资难度较大,这不仅是我国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全世界小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对于一些比较优秀的小型企业或者比较好的小型项目,我国可以采取政策担保的形式来帮助小型企业或者小型项目进行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除此之外,很多设备厂家会定期把设备卖给购买者,但是资金回收的难度较大,这就需要租赁公司的参与,把设备先租给购买者,这样设备既可以正常出售,也可以满足购买者的实际需求。
2 国外融资租赁创新业务模式
2.1 英国融资租赁创新业务模式
事实上,融资租赁企业的发展和运用模式比较复杂。在新形势下,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必须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英国的融资租赁是根据英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优化融资租赁结构。按照英国融资租赁相关法律的规定,英国内部的企业在购买设备时可以按照企业账面价值的26%对设备进行折旧处理,折旧的数额需要在交纳税费前全部扣除。
2.2 德国融资租赁创新业务模式
德国的融资租赁在德国所占的市场份额从2000年开始快速增长,截止到2004年,融资租赁的资金量已经高达73亿欧元。从1970年德国首先开始了船舶融资租赁模式,也就是鼓励个人或者企业向国家造船进行投资,进而得到税收上的优惠政策。1971年,德国开始采用KG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以筹集资金为主要目的。KG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分为以下形式:一是KG公司;二是KG基金。KG公司实际上就是多人合伙公司,而合伙人又分为以下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合伙人;二是无限责任合伙人,这和我国的企业合伙人形式相同。企业为了筹集到更多可用资金,会向企业内部投入相对较少的资金,然后把剩余的部分作为股资本面向社会进行发行,而购买股资本的人均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责任和出资额成正比。KG基金事实上和KG公司的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发起人不再是企业的合伙人,而是券商,募集资金的形式也不再是发放股资本,而是封闭式募集资金,券商可以从中收取高额的佣金。
2.3 日本融资租赁创新业务模式
日本开始融资租赁业务的时间比较早,从1988年日本开始采用杠杆式融资租赁,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基础折旧。1999年日本展开大型的税法改革,在原有税法的基础上合理利用税务资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金的出租者要想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购买者和出租者必须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制度。
3 我国融资租赁创新业务模式
3.1 简单融资租赁
简单的融资租赁也就是传统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也被人们称为最直接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简单融资租赁实际上就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需求和意愿进行资产或者设备出租,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将资产或者设备还给出租人。简单融资租赁过程中不会涉及所有权问题,只涉及使用权的问题,承租人需要在合同期内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出租人不对合同期内的设备损坏问题承担责任。
3.2 转融资租赁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转租赁实际上就是同一设备或者物件可以多次进行融资租赁,在转融资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关系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也统一称为转租人。无论是哪层出租人或者转租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各自的权利。转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转融资租赁的合同内融资租赁的物件必须是相同的。二是通常情况下,转融资租赁的合同期限也应该是相一致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一层融资租赁的合同日期不能晚于上一层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后期限。三是每层融资租赁合同到期时必须把物件归还给出租人。转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在国际上应用的比较广泛,这种融资租赁的方式比较灵活,但是转融资租赁不能进行物件折旧。
3.3 回收融资租赁
回收融资租赁也被人们称为是售后回租,按照回收融资租赁相关规定,回收融资租赁也就是承租人在将现有的物件或者设备卖给出租人后,需要拟定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后期再将物件或者设备从出租人手中租回来。回收融资租赁属于一种相对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回收融资租赁是国际上应用比较多的融资租赁形式。在回收融资租赁过程中,出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取一定的租金。要想保证回收融资租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出租人所出租或者出售的物件必须是自身所拥有的,并且不能是已经抵押出去的资产,更不能是破产企业遗留下的物件,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在出租物件之前,出租人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物件产权的认证,也就是对自身所拥有的物件进行公正处理,这样才能进行物件的租赁。除此之外,对于物件出租的价格,也需要相关部门对物价的价值进行评估,最后把物件的价格确定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物件的融资租赁。在物件进行回租之前,物件必须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在物件回收后,物件需要在企业的固定资产中进行扣除,相应的企业的固定资产总价值也会减少。
3.4 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融资租赁属于新型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在杠杆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下,出租人不会对融资租赁承担任何风险,委托人人数较多,不会只有一个。杠杆融资租赁与银团贷款的形式相类似,主要的出租人是主干公司,为了开展大型项目而进行融资租赁。
4 结语
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需要不断增加办公设备,企业如果选择租赁的模式购买办公设备,这部分办公设备可以按照法定的折旧期限进行折旧。如果承租人对于资产的租赁没有多余的要求,在不拖欠租金的前提下可以停止合同,并把资产归还给委托人,这样就会降低银行的资金搁置风险。我国中小企业的资产量比较小,而且银行信用度较低,融资难度较大,这不仅是我国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全世界小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对于一些比较优秀的小型企业或者比较好的小型项目,我国可以采取政策担保的形式来帮助小型企业或者小型项目进行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要想保证回收融资租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出租人所出租或者出售的物件必须是自身所拥有的,在出租物件之前,出租人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物件产权的认证,这样才能进行物件的租赁,保护各自的权利。融资租赁必须在原有业务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挑战,才能保证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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