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2016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2016-12-17吴妍
福建轻纺 2016年8期
福建发布《2016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6号)部署和任务分工,日前,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2016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省财政厅、商务厅、物价局将负责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实行优惠政策招商的行为,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及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及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等行为;省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民政厅、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将负责对公用事业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实行PPP等公私合营方式、完善竞争机制、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省商务厅、物价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将负责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负责积极促进公共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