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
2016-12-16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10期
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督促落实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措施,总结各地经验,着力破解难题,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创业创新,发展农村新经济,增强农村新动能。《通知》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形成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通知》明确要求,协调推动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将政策细化实化,推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基本建设、用电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动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种方式。在产城(镇)融合、农业内部融合、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新技术向农业渗透、园区前延后展和多业态复合等方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大力推动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特别是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创新,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着力推动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稳定购销关系,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等形式利益联结机制。认真推动实施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创建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同时积极争取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融合主体给予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