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拒签字难阻对伊制裁延期
2016-12-16丁雨
环球时报 2016-12-16
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丁雨 本报特约记者 陈欣
美国国会日前通过了《对伊朗制裁法案》延期法案,但总统奥巴马一直拒绝签字。由于签署最后期限(当地时间14日)已过,延长法案自动生效。有美国媒体认为,奥巴马不签字无法阻止法案生效,他这么做只是为了缓解伊朗对美国可能撕毁伊核协议的担忧。但也有分析认为,延长法案通过,可能让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有机会恢复对伊朗的制裁。
据美联社15日报道,白宫此前表示,奥巴马会签署美国国会本月1日最终通过的《对伊朗制裁法案》延长法案,将其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26年年底。这份1996年生效的法案已经多次被国会延长。按照美国宪法规定,当国会通过法案后,总统有10天时间考虑签署、否决或是无需签字自动生效。不过,白宫新闻发言人厄内斯特当地时间14日宣布,奥巴马决定不予签署,让该延长法案自动成为法律。但厄内斯特在声明中强调,美国政府有权免除对伊朗的部分制裁,作为伊核协议的一部分。
白宫此前表示,延长对伊制裁没有必要,因为美国政府保留着其他对伊朗制裁的手段。美国国务卿克里表示,只要伊朗继续履行核协议,延长制裁法案不会影响减少对其制裁的力度,也不会影响外国公司在伊朗正常做生意。但美国国会的立法者认为,延长制裁法案极其重要,可迫使伊朗遵守协议,阻止伊朗在该地区其他令人不安的行为。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曾对核协议进行尖锐批评,并威胁将进行重新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