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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强权、利益失衡与产业抑制
——论中间商制度在近代华茶贸易中的作用

2016-12-16

贵州社会科学 2016年11期
关键词:洋行中间商茶业

张 跃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市场强权、利益失衡与产业抑制
——论中间商制度在近代华茶贸易中的作用

张 跃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在近代中国茶叶对外贸易中,凭借垄断定价权、出口权和销售权等市场强权,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共同主导构建了以他们控制贸易为核心内容的中间商制度。研究表明,这种制度只有利于中间商的利益实现,却使没有谈判能力的茶商、茶农的利益空间被严重挤压,导致茶叶贸易中的利益分配失衡。中间商制度是近代中国茶叶对外贸易衰落的主因之一。从深层次上讲,中间商制度更是抑制了制度创新、技术进步、社会投资和企业家进取精神等茶业发展必需的经济要素的形成,在此制度环境下,近代中国茶业无法实现升级和转型,以致茶叶对外贸易最终衰落。

中间商制度;华茶贸易;产业抑制;

一、引 言

鸦片战争后,伴随着中外贸易的展开,大量辅助进出口贸易的商业组织——洋行、买办和行栈等中间商开始出现。这些商业组织相对于传统商业组织,被称为新式商业组织。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列强在华又取得了一系列特权,在此基础上,他们对中国的贸易额迅速增长,这为新式商业组织提供了发展的土壤。无论是组织结构还是市场功能,新式商业组织都表现的日益成熟,并在近代中外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鉴于此,学界对它们的研究也较多,但是学者多将他们与行业发展割裂开来研究,这使我们不能深刻理解它们在行业发展中所起的历史作用。茶叶是近代中外贸易的大宗商品之一,其兴衰过程对近代中国社会、经济有着深刻影响,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在此领域中的作用表现的较为突出。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将中间商及其制度与华茶贸易结合起来研究,以此来考察他们在近代中国产业发展中所起的历史作用。

鉴于华茶贸易的重要性,一些学者对其衰落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已有研究,多从外部论(外国资本控制和外国茶竞争)、税厘沉重、技术落后、资金缺乏等角度进行考察。*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有:林齐模:《近代中国茶叶国际贸易的衰减——以对英国出口为中心》,《历史研究》,2003年第6期,第58—71页;仲伟民:《近代中国茶叶国际贸易由盛转衰解疑》,《学术月刊》,2007年4月第39卷,第140—147页;陶德臣:《19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中印茶业比较》,《中国农史》,1999年第1期,第59—66页。外部论观点认为,外国资本控制和外国茶叶竞争是华茶贸易衰落的主因。但是,日本茶业当初也面临外国资本控制和外国茶叶竞争的问题,却取得了的成功,这说明外部论的观点并不成立。税厘沉重也不是华茶贸易衰落的主因,“茶商于免税之后,一切如常,腐败犹肯,作伪舞弊,层现叠出,刷新之举,毫无所闻”。*子明:《论救济丝厂和续免茶税》,《银行周报》,1928年第12卷第5期,第10页。同样,技术落后和资金缺乏也不是华茶贸易衰落的主因,因为这不符合经济逻辑——只要有合理利润可逐,技术和资金都会被引入这个行业中。近代中国纺织、面粉和缫丝等行业的发展是很好的例证。基于史料,笔者认为华茶对外贸易衰落的主因之一是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凭借其拥有的市场权力对贸易利益的攫掠,造成行业利益分配失衡——洋行、买办和茶栈获利丰厚,庄号和茶农获利微薄。贸易利益的失衡使产制者不能进行资本积累,致使他们没有能力和激励投资茶业的发展。从此意义上讲,中间商制度最终抑制了近代中国茶业的发展。

二、中间商:市场强权与利益攫掠

从19世纪70年代初开始,世界茶叶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在华洋行逐渐掌握了华茶出口的定价权和垄断权。凭借这些权力,他们以利益为导向而操纵华茶贸易。不过,他们对利益的攫取是通过买办和茶栈来实现的。凭借信息、资金和参与制订规则的权力,买办和茶栈参与攫掠茶叶贸易利益。洋行、买办和茶栈的关系可被认为是利益共同体的关系,他们在“合作”与“妥协”的提前下,通过业务和资金绑定等途径实现“共赢”。在此背景下,他们共同主导构建了以他们控制贸易为核心内容的贸易制度——中间商制度。*张跃:《利益共同体与近代中国茶叶对外贸易衰落》,《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4期,第75—88页。华茶贸易的衰落证明了这种观点的正确性,即“制度未必是为了实现社会效率而被创造出来,相反,它们之所以被创立,是为了服务规则制定者的利益的”。*【美】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在华茶贸易中,洋行、买办和茶栈享有很多 “好处”。这些“好处”多是不合理收费和陋规,项目多达二三十项,如九九五折扣、克扣重量、侵吞样茶等。这些收费和陋规大多是以制度规则的形式被固定下来,这从根本上确保了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稳定而丰厚的收益。

19世纪80年代后,由于外国茶的竞争加剧,国际市场上的中国茶叶之价格连年下降,有时甚至低于外商在华购茶的价格。经营华茶的外国茶商和在华洋行似乎是无利可图的。但是,历史真相并非如此,他们依然可以获利丰厚。当然,拥有市场强权是他们获取丰厚利益的前提,其中洋行拥有市场价定价权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这是他们拥有其他市场权力的基础。例如,“洋行九九五扣,先是洋行每于过磅后,延不付款,茶客因需款孔急,请求付现,洋行方面以既付现款,必须打一折扣,因有九九五扣之名目。嗣后变成一定不易之例,无论付现与否,均须打九九五折矣”。*《上海之茶业》,《社会月刊》,1930年第2卷第1期,第6页。吃磅,是在称量茶叶过程中,洋行对重量的克扣,“过磅,每箱名吃几磅是也。核之,绿茶每箱仅装五十余磅,名曰吃三磅四磅不等,除皮又升之及九折。是售价百两实则九十两,有名无实,亏实甚焉。吃磅二字为万国商家所无”。*《茶商函请革除吃磅之弊窦》,《申报》,1919年4月29日。通过“虚开”和贪占重量,洋行获利丰厚,“茶被认为已称量有多少担,已以每担多少两之价被购买,并已支付多少运输费、税、保险费和佣金,于是(在伦敦市场)价值每磅多少,(但)没有注意到事实之估计,即:所称量之茶(的重量)可能比所陈述的多5%,成交价格上可能减少6%,在运费和保险费上(外国商人有赢利),可能有些税并没有支付,并且酌留费和佣金自然地都是在有利可图的基础上被计算的”。*I.U.P.,B.P.P.,China,Vol. 14,p285,1882,Hanokow. 引陈慈玉:《中国近代茶业之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03—304页。

由于与洋行关系密切,凭借信息灵通、独占代售权和控制货源等市场权力,买办、茶栈和洋行一样,他们通过克扣重量和贪占各种“好处”而获利丰厚,“无论怎样,所有的利润都流向中间商,他们似乎从来没有失败过”。*The Tea Season of 1914, The North-China Herald, May 15, 1915, P455.“Anyhow the profit all goes to the middlemen, who somehow or other seems never to fail to score”.需要说明一点,具有洋行买办和茶栈股东双重身份者在近代华茶贸易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张跃:《利益共同体与近代中国茶叶对外贸易衰落》,《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4期,第79-80页。因此,本文讨论的茶栈收益,可视为对买办收益的考察。在茶栈的收益中,佣金和贪占重量是最主要的两项,它们与茶栈向内地茶庄放款有密切关系 “茶栈家收其栈租,得其行用,沾其子金,坐享其利,生意之大小以放汇之多寡为数”。*《茶业有关国课议》,《申报》,1889年11月22日。所以,开设茶栈“须求接号客多,而箱额始广,乃可以获利”。*俞燮:《拟改良徽州茶业意见书(续)》,《中华实业界》,1915年第2卷第4期,第16页。总体而言,在正常年份,茶栈获利是十分丰厚的,对此,茶栈主马思齐都不禁承认,“外栈(茶栈)利益太过丰厚”。*马思齐:《经营茶业九年来之经历谈》,《浙江省建设月刊》,1937年第10卷第8期,第184页。从调查情况来看,也的确如此,“栈家获利如上年最巨者不下十数万金”。*《茶业有关国课议》,《申报》,1889年11月21日。1923年茶叶外销困难,上海15家茶栈仍有一半者,获利数千两以上。*《甲子年茶业盈余之调查》,《申报》,1925年2月25日。1925年,更有至少9家茶栈盈利1万两之上。*《乙丑年茶栈盈余之调查》,《申报》,1926年2月20日。考虑到出于隐瞒盈余之心态,茶栈获利可能更普遍。下表1是上海茶栈在部分年份的收益情况。

表1 上海茶栈在部分年份中的盈利情况

资料来源:1.1917年数据来源《红茶》,《申报》,1918年2月21日;2.1918年数据来源《上海丝茶两业之调查》,《银行周报》,1919年第4卷第9期,第44页;3.1922年数据来源《旧历壬戌年各业盈余之调查(七)》,《申报》,1923年2月26日;4.1924年数据来源《甲子年茶业盈余之调查》,《申报》,1925年2月5日;5.1925年数据来源《乙丑年茶栈盈余之调查》,《申报》,1926年2月20日。

通过对洋行、买办和茶栈收益的考察,不难发现,他们的获利总体上是稳定丰厚的,且具有隐蔽性和掠夺性的特点,这是由他们的市场地位和拥有的权力决定的。在近代中国对外贸易过程中,中国社会和政府不能提供运输、金融等基础设施服务,因此,中国企业进出口商品不得不假手洋行、买办和行栈等中间商组织。同时,近代中国政府不能为市场提供交易秩序和贸易规则,这为拥有定价权、出口权的洋行和垄断代售权的茶栈操纵贸易提供了机会。凭借市场强权和其他优势,他们共同主导构建的贸易制度是以他们垄断、操纵茶叶贸易为主要内容和显著特征的。他们主导构建的贸易制度、规则保障了他们丰厚利益的稳固获取,却严重挤压了庄号和茶农的获利空间,造成茶叶贸易中的利益分配失衡。

三、产制者:市场弱势和利益微薄

要考察中间商制度对近代中国茶业发展的影响,还需考察广大茶叶产制者——庄号和茶农的收益。只有对他们的收益进行考察,才能判断华茶对外贸易制度是否失衡,因为利益分配失衡与否可以看出制度失衡与否。由于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市场权力强大,庄号和茶农没有能力挑战他们的权威。因此,他们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这也决定了他们的获利空间被严重的挤压。有关庄号和茶农收益的资料不多,且很零碎,“各地茶商之经营方针,类多秉其数十年来之传统习惯,得失不愿轻易示人。故虽欲从数字上加以说明,亦苦于无从根据”。*吴觉农:《民国二十二年茶业之回顾(下)》,《社会经济月报》,1934年第1卷第2期,第65页。但是,鉴于华茶贸易市场结构没有改变,经营华茶的成本构成比例基本延续不变,依据部分资料,可对庄号和茶农的收益作一番估算。

(一)庄号的利益考察

从接触的材料来看,几乎所有史料都认为洋行、买办和茶栈对华茶贸易利益的攫取大大挤压了庄号的获利空间,致使庄号经常性发生亏损,但这样的认识并不被逻辑所支撑,即在逐渐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环境下,如果庄号经常性亏损,他们就不会再继续此项贸易。那么,庄号盈亏情况究竟如何?要弄清楚此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庄号经营每箱茶叶的成本构成有所考察。下表2是安徽祁门红茶和江西宁州红茶的制销费用比例构成情况。

表2 1935年祁红和宁红精制茶制销费用百分比情况(每担)*1935年祁门红茶费用一栏里的毛茶费用是依据《祁门平里茶叶运销合作社报告书》一文中记载比例折算而成:1担毛茶产1箱精制茶,即100斤毛茶可制46斤精制茶。

资料来源:1.南京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江西宁州红茶之生产制造及运销》,1936年6月版,第1—40页;2.李焕文:《安徽祁门婺源休宁歙县黟县绩溪六县茶叶调查》,《工商半月刊》,1935年纪念刊,第80-89页;3.子良:《祁门平里茶叶运销合作社报告书》,《国际贸易导报》,第6卷第8期,第129-138页;4.谢恩隆:《调查祁浮建红茶报告》,《农商公报》,第15—16期,1915年10月15日。

基于经营传统,可视制销成本结构不变,庄号的盈亏主要取决于精制茶叶卖价和毛茶价格之高低。假定表2所列的成本比例是历年祁红制销的成本比例。由此可见:毛茶大致占53.85%,制造、捐税和运输大致占28.12%,洋行和茶栈所收费用大致占18.04%。由于缺乏历年毛茶价格,笔者作如下估算:毛茶成本,依据1915年生产一担精制祁红需要19.94上海两的毛茶成本作为历年生产一担精制祁红成本,该项约占总成本的53.85%。理由是这一年是外销祁红价格非常好的一年,自然毛茶价格也会随市场价格走高而走高,故笔者以此作为祁红制作中所需毛茶成本的上限。在假定成本构成不变和毛茶成本为1915年所需毛茶成本后,笔者估算了1894—1922年经营祁红的庄号的盈亏情况。

表3 1894—1922年祁红成本构成及盈亏情况估算

数据来源与说明: 1.数据(1)代表每担祁红市场中间价格(上海两/担),根据《北华捷报》(1894—1922年)每周报道的数据折算而成;2.数据(2)代表中国银购买力指数,以1894年为基期折算而成;数据引王玉茹:《近代中国价格结构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2—53页;3.数据(3)代表制作、运输和捐税费用之和,根据购买力指数折合而成;这些费用之和约占祁红制销总成本中的28.12%;1915年每箱所需该项费用之和为4.69上海两,折合每担所需成本为10.41元。笔者假定此费用为历年每担祁红在制造、运输和捐税的成本;4.数据(4)代表制作一担精制祁红所需毛茶成本,是根据购买力价格指数调整所得;5.数据(5)代表洋行和茶栈经售一担祁红所收取的费用,根据购买力价格指数调整所得;6.数据(6)代表庄号经营一担祁红所能获取的盈余。

由表3可见,祁门庄号的盈亏情况有以下特点:(1)在大多数年份,庄号是能够盈利的,只是盈利数额较小;(2)洋行和茶栈收取的各种“好处”挤压了庄号的获利空间;(3)庄号盈利的数额较小,而一旦亏损,则亏损数额较大。到了20世纪20,30年代,中国社会各界对祁门红茶经营状况的调查和统计相对较多。综合当时针对祁红毛茶价格做出的调查统计,1929—1937年祁红毛茶比较可靠的实际价格为下表4:

表4 1929—1937年祁红毛茶均价表(单位:每担/元)

资料来源:张堂恒:《祁红毛茶山价之研究》,《中农月刊》,1942年第3卷第11期,第13-14页。

表4所列的1929—1937年祁红毛茶均价为25.90元/担,如果将此均价视为祁红毛茶往年正常价格。假定祁门红茶成本构成不变,笔者以25.90元/担毛茶价格作为原料成本,则在正常年份生产一担红茶,所需毛茶成本约为56.30元。根据祁门红茶成本构成比例,则大多数年份产制销一担祁门红茶大约104.56元。以此作为成本线,与祁门红茶在上海售价相比较,即可估算出庄号的盈亏状况。下表5为1923—1932年祁红庄号盈亏情况。

表5 1923—1932年经营祁红庄号盈余情况*表中售价单位为上海两/担,表中价格是根据1上海两=1.3986元折算。

资料来源:《上海上等祁门红茶之趸售市价》,《中国最近物价统计图表》,1933年初版,第106页。

由表5可知,在1923—1932年十个年份里,共有三个年份庄号是亏损的,其余年份为盈利,这一情况基本符合祁门红茶在此时期的表现。由表2也可知,在此十年中,洋行与茶栈所收取的“好处”挤压了庄号的获利空间。如果去掉必要开支,大概要挤压了售价15%的空间。综合以上对庄号盈亏情况的考察,不难发现,凭借市场强权,洋行与茶栈攫取了丰厚的“好处”,却使庄号获利空间变得狭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在正常年份庄号总是亏损的,只是获利微薄而已。

(二)茶农收益考察

有关茶农盈亏的史料,同样稀缺,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有一些调查。下面两表是依据吴觉农在1933年对安徽、浙江和湖南茶农做的调查数据整理所得。

表6 1933年皖浙两省茶区每亩栽培费收支表(单位:元)*注释:除祁门数据为1932年调查之外,其余地方均为1933年调查所得。

资料来源:吴觉农:《湖南茶叶视察报告书》,《中国实业杂志》,1935年第1卷第1—6期,第719-737页。

由表6可知,即使在1931—1934年(这几年,因为世界性经济危机的缘故,农产品价格非常低廉,毛茶自然也不例外),在皖浙等重要茶叶产区,茶农生产茶叶尚能获取若干微利。那么,在一般年份,其他重要茶叶产区的茶农情况如何呢?吴觉农等人对湖南茶业进行了考察,认为湖南各县的茶农,也与其他重要茶叶产区的茶农经营状况有同样结果。*吴觉农:《湖南茶叶视察报告书》,《中国实业杂志》,1935年第1卷第1—6期,第719-737页。

在近代中国市场有所发展的背景下,茶农依据比较利益的原理,开始为市场工作,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

是把茶叶生产作为不计成本的家庭副业。当产制茶叶收益没有种植其他农作物收益更高时,茶农就会根据比较收益情况,安排生产结构。吴觉农对湖南各县茶农收支调查之后也认识到这一问题,“在此有为吾人所当注意者,即湘茶出口数量虽逐年减低,而据调查之历年春茶价格尚可勉维20年前之旧态”。*吴觉农:《湖南茶叶视察报告书》,《中国实业杂志》,1935年第1卷第1—6期,第730页。但是,相较种植其他农作物,产制茶叶收益则是不多的,为此,茶农开始转向其他生产。在市场尚不发达的条件下,粮食作物是农民的首选,这决定了茶叶生产在茶

农经济结构中居于副业地位。当由植茶而获取的实际收入下降,粮食实际物价上升时,农民更倾向于多种植粮食,而少种植茶叶。这一时期,有关茶农弃茶而改种别的物产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例如,“山价现已渐减,而茶客仍无利可图,初非由于进货之价昂,而实由于销路之拙滞,似此情形,吾恐以后茶客固不敢入山办茶,即山户亦将改植别物”。*《书本报茶市消息后》,《申报》,1887年6月16日。又如,“近日因茶务不见佳,故建宁、延平等处,皆改种水稻,临境亦多种山薯”。*《福州茶务》,《时务报》,1898年6月1日。由此可见,作为近代中国农村家庭副业的茶业是扩大还是减少种植,主要依据市场而决定。由上所论,不难发现,拥有市场强权的洋行、买办和茶栈成为华茶对外贸易中的最大受益者,而受制于人的产制者——茶农和庄号获利微薄。由此可见,中间商制度扭曲了华茶对外贸易中的利益分配关系,“贩卖手续的繁杂,这是生产者和茶商最吃苦的地方,经手越多,中饱者也越多;在消费者出了几倍或十几倍的代价,而在生产者只得到了极小的微利,这是现在社会组织中最不良的结果,而尤以华茶遭受这流弊为更甚”。*葛敬应:《品质增进主义的华茶救济谈》,《中华农学会报》,1923年第37期,第26页。由此可认为华茶对外贸易中的利益分配是失衡的。利益分配的失衡致使人们没有激励和能力去变革既有的贸易制度,这从根本上窒碍了近代中国茶业的发展。

四、中间商制度对茶业发展的抑制

在茶叶对外贸易领域,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主导构建了以中间商支配市场交易为典型特征的贸易制度。历史证明了此制度,只有利于中间商利益的实现和维护,却严重抑制了近代中国茶业的发展。一方面,既有的贸易制度扭曲了市场价格和恶化了茶叶质量,导致中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因缺乏竞争力而衰败;另一方面,为维护既有利益,他们极力维护他们主导构建的贸易制度,从深层次上抑制了近代

中国茶业的制度变革和技术进步。从此意义上讲,中间商制度抑制了近代中国茶业的发展,具体主要体现为:

1.操控市场价格,恶化茶叶质量。19世纪70年代后,国际茶叶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洋行掌握了市场定价权。在此背景下,洋行充分利用中国茶商不谙国际市场信息之机会,开始操纵市场价格,“原无不符割价诸弊,近因庄多意众日久弊生”。*《汉口来信茶商公议善后章程由茶栈抄粘禀复》,《申报》1872年5月22日。洋行常用的手法是先开出高价,吸引卖茶者投奔,继而压低价格,“予少数以微利,后或骤贬其价值,以扯始放之盘”。*《拟改良徽州茶业意见书》,《申报》,1914年6月24日。同时,由于庄号普遍缺乏资本,其经营茶叶贸易所需资金,大多向茶栈借贷,还款期限紧迫,这致使庄号不得不加速资金的流转速度。然而,“提升资金流转速度受到生产中的硬性条件的限制,比如劳动强度、技术水平、物流速度,等等,除非有技术革新,否则很难有大的提升”。*李英飞:《资金短缺下市场如何运作——浦镇轻纺产业资金链中的社会实践机制》,《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2期,第23页。在此条件约束下,为了能赶上获取高一点的价格,造成中国茶叶外销市场抢制抢运之风盛行,结果造成茶叶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近年来茶叶质量差的原因其实在于为使茶叶及早进入市场而匆忙赶制,以及未加工茶叶变成商品茶所必须的各种加工过程杂乱无章”。*李必樟编译:《上海近代贸易经济发展概况:1854—1898年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376页。“这很可能也是目前之所以流行于种茶者之间的看法,即强调数量比质量更为有利”。*李必樟编译:《上海近代贸易经济发展概况:1854—1898年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231页。茶叶质量恶化,导致中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最终衰退,“税收并不是引起茶叶衰退的直接原因,严重衰退的主因是茶叶质量的恶化”。*“The Shen Pao On The Tea Trade”,The North—China Herld,February 7,1890,P150.“Whatever hardships the export duty imposes on the black tea trade,these are not directly the cause of the present depressed condition of the trade. The chief reason of the terrible depression is the great deterioration of the black article.”

2.增加交易成本,推高市场价格。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凭借市场强权,在茶叶交易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收费标准,在这些收费中,有很多并不是实际发生的。*至于有多少费用是合理的,近代以来几乎没有人对此考证过。所幸的是,笔者在《祁门平里茶叶运销合作社报告书》一文中,找到了时人认为洋行、买办和茶栈收取的费用(量价折扣)为卖价的7.43%是合理的,即“手段正当”。付价折扣,包括九九五扣,打包、装箱和佣金等费用。我们假定在正常年份,洋行、买办和茶栈收取的合理费用是卖价的7.43%的话,我们就能进一步考证洋行、买办和茶栈所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大致是多少,也能进一步估算不合理收费大致把茶叶价格推高多少。子良:《祁门平里茶叶运销合作社报告书》,《国际贸易导报》,1934年第6卷第8期。为说明洋行、买办和茶栈收取的这些费用是如何推高市场价格这一问题,笔者整理了1894—1922年祁门红茶市场中间价和中间商收取的合理和不合理费用情况,具体见下表7:

表7 洋行、买办和茶栈收取不合理费用在卖价中的比例估算

数据来源:1.数据(1)代表每担祁门红茶市场中间价格(上海两/担),根据《北华捷报》(1894—1922年)每周报道的数据折算而成;2.数据(2)数据(5)代表洋行和茶栈经售一担祁门红茶所收取的费用,根据购买力价格指数调整所得; 3.数据(3)代表洋行、买办和茶栈收取的合理费用,依据历年祁门红茶卖价的7.43%折算所得;4.数据(4)代表洋行、买办和茶栈收取的不合理费用,由数据(2)减去数据(3)所得;5.数据(5)不合理收费在卖价中所占的百分比。

由上表可见,洋行、买办和茶栈在茶叶交易中收取的不合理收费,在整个茶叶卖价中占据相当一部分比例。

造成近代中国茶叶价格高昂的因素很多,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收取的不合理收费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价格被推高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导致华茶在国际市场不具有价格的竞争优势,这严重造成了市场有效需求的不足。

3.抑制企业家进取精神。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指出企业惟有重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才能再创企业生机。*(美)彼得·德鲁克:《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蔡文燕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但是,当企业家处于一个被势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极力维护的制度环境中时,其创新与进取精神常被抑制。在近代华茶对外贸易中,势力强大的洋行、买办和茶栈主导构建的贸易制度严重抑制了企业家创新和进取精神。浙江平水茶商马思齐,因家族世代业茶,对茶业感情深厚。1926年,马思齐在平水集资兴办承昌茶号,岂知洋行故意抑价,不得不忍痛牺牲,将资本一万元亏折殆尽,“然此种失败,并不动摇余对茶业界进取之勇气,余仍继续努力”。积三年经验,他认识到“内栈(庄号)虽明知受外栈(茶栈)之侵夺而无法避免,痛苦不堪言状,外栈权威远超内栈之上,因羡慕而欲尝试”。1930年,在上海,马思齐与他人合开协泰茶栈,“余唯欲谋华茶之发展,必先解除内栈之痛苦,更从而扶植内栈,始克有成。但经理叶世昌等不欲有所更新,事与愿违,毫无建树”。1931年,马思齐再开泰源茶栈,自任经理,“即本初衷,力谋华茶之发展,解除内栈痛苦,并扶植内栈之宗旨,与其他外栈作业务上之竞争,优待内栈,予以种种之便利”。然而,1932年“合伙人宋某与他人另组协隆茶栈,置泰源之生死于不顾,实因外栈利益太过丰厚之所致。余虽自此灰心外栈。平水绿茶之营业,几近投机,获利与否,无一定预算,茶价高低完全操诸洋人之手,遇洋人存意抑价,除忍痛牺牲外,别无他法。至此,余对于茶业,灰心已极。遂于民二十四年春,将鼎记结束,实行与茶业脱离关系矣”。*马思齐:《经营茶业九年来之经历谈》,《浙江省建设月刊》,1937年第10卷第8期,第181—186页。

由上所论,不难发现,在华茶对外贸易中,单凭某一企业家之勇气和进取心很难改变既有的贸易制度和规则。相反,企业家之进取精神却被既有的贸易制度所压抑和磨灭。在洋行、买办和茶栈主导构建的贸易制度中,他们凭借垄断定价、信贷和出口等市场强权,将贸易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内栈固须向外栈借款或拼股,须仰外栈鼻息。外栈为售茶迅速,收款便利起见,固须仰洋人之鼻息,尤其对于洋行买办必须联络;通事若非具有奴性,决不肯为;外栈经理如存心善良,必事事吃亏。外栈对于招徕内栈,迎新送旧,无异娼妓。内栈对于外栈之信件,视如圣旨”。*马思齐:《经营茶业九年来之经历谈》,《浙江省建设月刊》,1937年第10卷第8期,第185页。为维护他们对茶业利益攫掠之权利,他们压抑任何有损他们利益的改变与创新,也由此抑制了有企业家进取与创新的精神。

4.抑制制度创新。洋行、买办和茶栈等中间商的收益,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制度化、规则化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这是实现他们利益的制度性保障。例如,在茶叶鉴定环节,凭借拥有茶叶质量鉴定权,洋行、买办和茶栈可以贪占相当可观数量的样品;在称量过程中,他们可以明扣暗扣许多斤两等等。他们贪占的这些“好处”,大部分都明确写在中间商主导构建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任何人不得违背。当人们试图推行有利于茶业发展,却不得不变革那些保障中间商实现利益的制度规则时,他们总是极力反对。

例如,1931年国民政府“为廓清茶业积弊,督促改良,并增进国际贸易信用起见,实施检验,势难再缓”,*《出口茶叶实施检验》,《银行周报》,1931年第15卷第26期,第1页。决定从该年7月8日开始检验,实业部一方面公布茶叶检验十七条规程,咨行财政部转饬江海关遵办,一方面令上海商品检验局遵照实施检验。*《出口茶叶实施检验》,《银行周报》,1931年第15卷第26期,第1—2页。从国民政府公布的茶叶检验标准来看,无论是程序规范、收费标准,还是检验标准的制定都有了比较明确、相对科学的规定,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竞争的需要。但是,茶叶检验细则刚公布出来,随即就招来洋行、买办和茶栈的极力反对,“昨日出口茶叶实行检验一日,英商怡和、协和等行,当经召集全体会议,讨论应付方法”。*《出口茶叶检验问题》,《申报》,1931年7月9日。茶栈更是组织请愿团请求撤销茶叶检验。他们提出的反对理由可谓牵强,“经营商业者,为自身利益计,每迎合顾客之心理,为出品之准绳,茶质优劣程度,着色程度,着色与否,搀和粘质粉末多寡,皆各视饮户之需求,而量为供给。富户颇有崇尚节俭,而贫者断不能强以奢华。商品贵有销场,岂容削足适履,既不损饮者健康于丝毫,自何有取缔可言?”*《茶商请取消检验茶叶》,《银行周报》,1931年第15卷第40期,第4页。实质上,他们反对的主要理由是新的检验制度损害了他们从质量检验中获取的既得利益。国民政府检验局的设立,将茶叶检验之权收归政府所有,他们从茶叶检查中原先取得的部分“好处”被剥夺。

5.抑制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技术要取得进步,市场能为推动技术进步者提供合理的回报是重要前提之一,否则,技术进步很难实现。在近代华茶贸易中,洋行、买办和茶栈对利益的大肆攫取,扭曲了不同品质的茶叶之间的相对实际价格,致使庄号和茶农在很多时候生产优质茶叶还没有生产低劣茶叶划算。同时,洋行、买办和茶栈对茶叶利益的大肆攫取,恶化了市场环境,导致人们对茶业的发展缺乏信心。结果导致庄号和茶农没有动力和信心推动技术进步。如机器制茶是茶叶加工的必然趋势,中国茶叶产制者却对行之有效的制茶机器漠然视之,“我们知道这样一个事实,两年前从锡兰引入的卷叶机器直到现在仍未被采用”。*“Memorandum On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China Tea Trade”,The North—China Herld,January 6,1888,P17.“We know for a fact that a Tea-rolling machine was imported from Ceylon some two years ago,but it has been yet been used.”“机器能否制造,茫然无把握,招商购置,力多不及,承办无人”*何润生:《安徽何润生大令徽属茶务条陈》,《实务报》,1897年第55册,第300页。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一些地方曾经历过使用机器制造的小高潮,但是很快又重新转向传统手工生产和制造,即说明中国茶业的转型困难的根本原因:不是所有的产制者都缺乏资金,也不是人们现代化意识不足的问题,而是在既有的贸易制度下,不能从采用新技术中获取合理的收益。“中国的茶园主心里头很想利用机器,并不是所有人资本都不充足”;*沈觐鼎:《中国茶叶改良私见》,《建设》,1919年1卷1—6期,第1121页。中国茶商曾成立中国茶业公司,聘请富有经验的卓镜澄作为主事者,卓镜澄从国外购买两台制茶机器,并积极进行改良,且获得成功。*罗罗:《中国茶业之改良》,《东方杂志》,1918年第15卷第5期,第75页。但是几乎所有的制茶厂和庄号仍采用手工制法,鲜有使用机器制茶者,根本原因是在中间商操纵市场的环境下,人们从使用新技术、新机器中并不能获取合理利润和对未来市场缺乏信心。

6.抑制资本投资。毫无疑问,经济和行业要发展,保持一定投资是必要的。在市场主导的经济环境中,社会资本进入一个行业投资的根本前提是能获利,至少预期未来能获利,否则社会资本不会对一个没有获利前景的行业进行投资。近代中国的一些行业,诸如缫丝、面粉和棉纺等传统行业,与茶业面临同样的经济环境,也面临普遍的资本缺乏等困境,但是当市场出现强烈需求和较大获利空间时,尽管道路异常坎坷与艰难,这些行业在一定时期内还是在现代化道路上取得了相当成就。反观茶业,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社会资本几乎不对茶叶产制进行投资,而是将从茶叶贸易中积累的资本转投其他行业,即使有一小部分资本停留于茶业中,也多限于流通而非生产领域。造成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就是在既有的贸易制度结构中,不能获取合理之利益。

近代中国茶叶对外贸易是由洋行、买办和茶栈等商人共同主导的,其开始、发展、鼎盛和衰落,都脱离不了他们对华茶贸易中利润攫掠的色彩。可以说在华茶对外贸易的整个过程中,中国茶商、茶农与这些中间商并非处于对等的地位。洋行借助对定价权和出口权的垄断,对华茶对外贸易进行操控,使价格处于极不稳定之状态,使中国茶商不能预测其盈亏。对中国茶商、茶农而言,他们无法确定盈利可能的概率,因而不敢对茶业进行投资,相反只能采取消极态度,“免税亦大可苏商之困,然内中有根本问题存焉。制成之茶,一任茶商(洋行、买办和茶栈)之操纵,年来受此衰况,贩卖者则藉辞把持,左右市价,而所免之税,仅使茶商得益,于生产者未得丝毫之利。此不得不谓之消极的茶业政策”。*葛敬应:《品质增进主义的华茶救济谈》,《中华农学会报》,1923年第37期,第38—39页。可以认为,中间商对茶叶贸易的利益攫掠,致使茶农和茶商不愿投资茶业,因为他们不能在既有的贸易制度下获取合理利润,借此进行资本积累,同时也没有激励去投资茶业。

五、总 结

在近代中国茶叶对外贸易过程中,凭借市场强权,洋行、买办和茶栈共同主导构建了以中间商操控贸易为主要内涵的市场制度——中间商制度。在此制度环境下,洋行、买办和茶栈结成了稳固的利益共同体,凭借不可挑战的市场地位,他们攫掠了茶叶贸易中的绝大部分利益。然而,他们对利益的攫掠大大压缩了庄号和茶农的获利空间,造成庄号和茶农很难积累发展现代茶业所需的资本,也致使庄号和茶农没有激励投资茶业。为维护既有利益,洋行、买办和茶栈会反对一切有损于他们利益的变革,这极大地抑制了近代中国茶业的发展。

基于史料,不难发现,近代中国茶叶的贸易制度和技术水平鲜有变化。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谓众多,其中,中间商制度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因为制度能否变迁、技术能否进步,关键取决于推动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的主体(厂商、企业或其他生产者)对潜在成本与未来收益的权衡,只有他们看到一个“美好”的前景,并且拥有一定的市场能力(市场谈判力和资本)时,才会愿意为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投资。在洋行、买办和茶栈操控贸易的市场环境下,庄号和茶农缺乏基本的市场谈判能力,也无法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同时,在洋行、买办和茶栈攫取利益的背景下,也无法完成茶业发展所需的资本积累。正因为如此,近代中国茶业的制度结构和技术水平基本处于被“锁定”的状态,即洋行、买办和茶栈主导构建的不适应现代茶业发展趋势的中间商制度得不到变迁,而技术仍处于传统手工制作的水平。从此意义上讲,中间商制度抑制了近代中国茶业的发展与进步。

[责任编辑:唐少奕]

张跃,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经贸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近代中国经济史、制度和制度变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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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6924(2016)11-16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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