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吸收
2016-12-16詹旭刚
蒋 涌 詹旭刚
(1衢州市污染物控制中心浙江衢州3240002浙江省衢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衢州324000)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吸收
蒋 涌1詹旭刚2
(1衢州市污染物控制中心浙江衢州3240002浙江省衢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衢州324000)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重视,排污权交易制度也逐渐应用于大气、水流等更多领域,但由于其在设计上的复杂性,国内对于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通过对国外该领域经验成果的分析研究,并将国内的情况与之进行比较分析,本文提出并讨论了切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排污权的交易制度模型,为我国排污权的交易制度建设提供一点建议。
排污权交易;现状;制度完善
随着经济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现如今,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把环境考虑进市场交易,建立起排污权的交易制度,是我国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我国在排污交易方面起步晚,发展慢,而欧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很多的经验。这些经验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对我国的交易制度有借鉴作用。
1 国内外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
排污权交易的思想是在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下,利用市场交易机制,通过建立合法的排污权,借此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这是一种将政府与市场结合起来的手段,用以控制环境污染。政府通过法律制度运用经济权利将环境与市场机制结合。
1.1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
1968年美国戴尔兹提出科斯定理,并在美国推广。到如今,该制度已广泛应用于美国的大气以及水环境治理。美国政府最早开始准备排污权交易,1979年试行了“泡泡”政策,对空气污染、汽油含铅量以及水体污染排放许可证交易。除美国以外,其他欧美发达国家也相应实施了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其他一些国家如比利时等正积极探索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1]。
表1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
1.2 国内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
我国排污交易制度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然而真正开始探索排污权交易是1993年。中国首例二氧化硫的排污权交易发生在南通市天生公司和一家化工公司之间。同样是南通,在市环保局的组织下,泰尔特公司于亚点毛巾厂交易,这是中国第一例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但是,因为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实行时间很短,还存在许多问题:相关立法不健全,只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几部法规;过程很难实现准确检测排污量以及交易量;交易费用高,程序复杂,操作比较难;政府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2 加强完善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当今国际社会主要有四种排污权交易制度模型:上限许可证系统(APS)、污染补偿系统(PUS)、排污交易率系统(ERS)以及交易率系统(TRS)。由于我国的国情,在满足环境要求的同时尽可能促进市场活跃,减少成本,从而选择不同的模型建立交易制度。在欧美发达国家,排污权交易制度已相对完善,值得我国学习借鉴[2]。
2.1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
应明确规定排污权交易范围和方式、排污总量以及其他容许排出量,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在法律规范的作用下,排污权交易才不仅仅是经济管理手段。对排污权的交易范围和交易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排污权交易的法律体系。
2.2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
准确计量污染的排放关系交易的成功与否,因此完善监控系统是控制环境污染的关键。同时建立计算机网络的污染排放跟踪系统,审核调整系统等,使有关人员通过审核系统可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及交易情况。设立信息公布栏,公示信息,使全社会监督环保工作,提高公民环保意识。
2.3 转变政府职能
在该交易制度发展和完善中,政府必须由管理者转向服务者。政府要转变为排污权市场上交易的监督、保护以及服务者。政府职能为:确定区域排放总量、准确评价环境容量、审核排污权、初始分配排污权、建立起排污权交易系统、建立完善排污权的交易市场和制订相应的规则等。
2.4 进行技术与制度创新
采用新技术,设立交易中介机构,提供交易信息、办理排污权储存以及借贷服务等。同时创新制度,政府免费提供信息服务,适当减免费用;建立激励机制,从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支持对积极减排出售排污权的企业等。
2.5 逐步扩大市场和主体
应逐步扩大排污权的交易市场,力争建立一个全国性交易市场。对于排污权交易主体可借鉴国外经验,分为一级市场交易主体和二级市场交易主体。确保平等性,无论是企业、政府、各类组织以及个人排污者,都能做交易主体。
2.6 实行排污权初次分配有偿化
要改制长期无偿地占用排污指标单位,对于新单位采取有偿的方式分配排污权,全面实现指标初次分配有偿。并在此基础上,再分配污染源的排污权。
3 结语
随着市场改革,排污权交易已逐步推广。面对我国的环境污染和排污权交易现状,积极学习研究国际有效制度,探讨在我国的可行性。排污权的交易制度可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可以使企业兼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而政府通过调控,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Tietenberg T H,Emissions,Trading-an xercise in reforming pollution policy[M].USWashington D.C,Resources for the Future,1985(22).
[2]牧金.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问题与出路[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1):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