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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社会关系网络与民营企业创新

2016-12-16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11期
关键词:港台民营企业企业

张 萃

(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股权结构、社会关系网络与民营企业创新

张 萃

(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对于正处在转型期的民营企业而言,在中国缺少有效正式制度支持而形成的“弱治理”环境中,企业主不愿放权的股权集中治理模式塑造了企业的创新回避型偏好,导致现实中民营企业“明知创新重要却不愿创新”的困局。这意味着,建立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打破股权集中的封闭式治理模式、促进其由创始人向职业经理人转型是民营企业转变创新偏好、提高创新能力的关键。与此同时,企业间合作度低、政策歧视等现实问题使得民营企业与关联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关系的广度与深度有限,没能产生显著的创新效应。此外,研究还揭示了企业年龄对创新影响的“门槛效应”、创新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倒U形关系以及市场预期、培训力度对民营企业创新的影响。

民营企业创新; 股权集中; 代理成本; 社会关系网络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的灵魂在于创新。尤其是“后危机时代”,在国际市场萎缩和国内劳动力、原材料、资源环境等综合成本上升的多重压力下,创新在引导中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的情形是,大量的民营企业知道创新的重要性,却仍采用保守的“安全第一”作为首要目标,不愿改变和从事创新*这一点在李新春(2003)的研究和我们先期对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工业集聚区的企业问卷调查中均有所体现。。换句话说,现有的民营企业家大多是维持生计型企业家而非熊彼特式的创新型企业家。如何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推动这些维持生计型企业转变(成长)为创新型企业,无疑是当前研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中国企业创新的影响因素也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安同良、施浩和Alcorta*安同良、施浩、Alcorta:《中国制造业企业R&D行为模式的观测与实证:基于江苏省制造业企业问卷调查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6年第2期。、朱恒鹏*朱恒鹏:《企业规模、市场力量与民营企业创新行为》,《世界经济》2006年第12期。对制造业企业研发行为的研究发现,企业规模和市场力量对企业创新的研发支出有着显著作用。江小涓和李蕊*江小涓、李蕊:《FDI对中国制造业增长和技术进步的贡献》,《中国工业经济》2002年第7期。、王红领、李稻葵和冯俊新*王红领、李稻葵、冯俊新:《FDI与自主研发: 基于行业数据的经验研究》,《经济研究》2006年第2期。考察了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企业自主研发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FDI促进了我国民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张杰、刘志彪和郑江淮*张杰、刘志彪、郑江淮:《中国制造业企业创新活动的关键影响因素研究》,《管理世界》2007年第6期。、张萃*张萃:《制造业区域集聚与技术创新:基于负二项模型的实证分析》,《数理统计与管理》2012年第1期。、Wu, Wang和Li*Wu, A., Wang, C. C., Li, S., “Geographical Knowledge Search, Internal R&D Intensity and Product Innovation of Clustering Firms in Zhejiang, China”, Papers in Regional Science, Vol.93,2015, pp.553-572.则从产业集聚的角度切入,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创新进行了实证研究。李平、崔喜君和刘建*李平、崔喜君、刘建: 《研发资本投入产出绩效分析: 兼论人力资本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Lin*Lin,C.,Lin,P., Song,F.,“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nd Corporate R&D: Evidence from China”,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Vol.93, 2010, pp.49-62.从外部激励机制角度对企业创新展开研究,结果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企业研发投入的产出绩效具有显著影响。鞠晓生、卢荻和虞义华*鞠晓生、卢荻、虞义华:《融资约束、营运资本管理与企业创新可持续性》,《经济研究》2013年第1期。分析了融资约束与工业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基于企业层面的实证研究揭示,调整成本高和融资来源不稳定对企业创新起到制约作用。毛其淋和许家云*毛其淋、许家云:《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是否促进了企业创新》,《世界经济》2014年第8期。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自身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有文献主要关注了外部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而忽略了企业自身组织特征对创新偏好与能力的作用。这一点对于中国民营企业创新来说尤为重要。原因在于,不同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从家族企业发展而来的民营企业的一个显著组织特征就是股权高度集中,而中国因缺少有效正式制度支持所形成的“弱治理”外部环境又进一步强化了民营企业的这种股权高度集中特征,使得民营企业主由创始人向职业经理人转型变得更加复杂困难。在这种现实背景下,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考察股权集中的治理模式对企业创新偏好与能力的影响,不仅可以为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低、创新动力不足现象提供一个来自公司治理层面上更为本质的解释,而且还可以从创新发展的角度为传统民营企业改造、打破封闭式治理模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供理论依据与经验支持,以推动现有的维持生计型民营企业转变(成长)为创新型企业。

除了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以外,基于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关系建立起来的“强网络”则是民营企业的另一个显著特征,而有关社会关系网络对民营企业创新影响的研究却并不多见。事实上,社会资本理论认为,企业不仅仅从外部市场或内部科层交易中获取创新知识,还可以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获得创新要素信息。企业创造知识、分享知识的能力和创新的能力依附于这种社会资本。社会关系网络在民营企业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如何,是否已成为民营企业创新的重要资源,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民营企业家与关联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关系现状和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关系运作能力是本文所要关注的问题,也是现有研究鲜有涉及的问题,我们的研究为该领域提供了来自企业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

有鉴于上述认识,本文将从公司治理和社会资本两个较新的角度切入,研究民营企业自身组织特征对其创新偏好与能力的影响,并与港台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接下来的部分将首先从理论层面探讨股权集中、社会关系网络与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并提出有待于实证检验的理论假说;接着对数据和变量进行说明;第四部分利用企业数据实证检验股权集中、社会关系网络对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第五部分是结论与政策启示。

二、股权结构、社会关系网络与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一)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

从公司治理的所有权结构角度来看,现有民营企业研究文献揭示,不同于其他类型企业,民营企业呈现出显著的股权高度集中的特征,这一点在我们的微观调查数据中也有所反映。对民营企业前三大股东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见表1),88.70%(94家)的企业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达100%,94.34%(100家)的企业前三大股东拥有企业80%以上的股权。其中,第一大股东拥有100%股权的企业有76家,占样本总量的72%;89%(94家)的企业最大股东持有企业50%以上的股权。相比之下,在港台企业中,仅有64%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持有100%的股权。这表明大陆民营企业 “一股独大” 的现象十分突出。这种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会对民营企业创新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具体可以采用Jensen和Meckling在1976年提出的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conflicts)进行分析*Jensen, Michael C., and William H. 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Springer Netherlands, 1979, pp.305-360.。

表1 民营企业股权集中度

该理论认为,在现代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状态下,信息不对称、企业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之间的利益不一致等问题,会引发职业经理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而非按照能够使企业或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方式行事。为了减少职业经理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代理成本,企业不得不设计出约束和监督职业经理人行为的治理机制。在各种各样的企业内部约束机制中,股权集中被认为是一个能够有效解决代理问题的重要途径。当分散的股权集中到几个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手中时,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大股东可以直接对职业经理产生影响,督促职业经理努力工作,保证职业经理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事。

在企业创新活动过程中,企业所有者和职业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虽然说创新对于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构建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然而创新却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结果不确定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企业对创新研发的投资比其他投资更具风险性,从而阻碍了风险厌恶型职业经理的投资。与此同时,职业经理的薪资奖励水平很大程度上与企业当前盈利密切相关,而创新则需要企业放弃当前盈利,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以期在未来获得盈利,这无疑会影响到职业经理的当前收益,降低职业经理从事创新的意愿。因此,考虑到上述创新的风险与成本以及自身的收入与职位的稳定性,职业经理更倾向于选择见效快、收益稳定的项目进行投资,而不愿从事周期长、盈利不确定的研发创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的股权处于分散状态,那么“搭便车”问题就会产生。由于众多分散的小股东们从监督职业经理人创新活动中的获益抵不上其为此所支付的高额监控成本*Francis, Jennifer, and Abbie Smith, “Agency Costs and Innovation Some Empirical Evidence”,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Vol.19, 1995, pp.383-409.,于是股东们谁都不愿花费成本来监督职业经理创新行为。相反地,如果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在几个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手中,那么高度集中的所有权将会激励大股东们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运用自身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来对职业经理的创新行为施加影响,督促经理人按照企业的长期利益行事。而且,大股东们还可以利用他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积累来提高公司管理与组织能力*Heugens, Pursey PMAR, Marc Van Essen, and J. Hans van Oosterhout, “Meta-Analyzing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 in Asia: Towards a More Fine-grained Understanding”,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 Vol.26, 2009, pp.481-512.。因此,从委托代理问题的角度来看,股权高度集中的企业比股权分散的企业更能有效地约束和监督职业经理创新行为,降低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中的代理成本,从而促进企业创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股权高度集中又会引发另一种公司治理问题,即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冲突(principal-principal conflicts)。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假定企业所有股东的利益取向是一致的,然而在现实世界中,不同的股东在风险收益、监督成本以及对于公司投资的战略动机上都有着不同的利益偏好。于是,在缺少有效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时,尤其是没有健全的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制度体系情况下,控股股东或大股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就有可能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来征用侵占(expropriation)小股东利益,从控制企业的过程中获得小股东无法得到的收益*Dharwadkar, Bavi, Gerald George, and Pamela Brandes, “Privatization in Emerging Economies: An Agency Theory Perspectiv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Vol. 25,2000, pp.650-669.*Young, M. N., Peng, M. W., Ahlstrom, D., Bruton, G. D., and Jiang, Y.,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Emerging Economies: A Review of the Principal-Principal Perspective”,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Vol. 45, 2008, pp.196-220.*Su, Yiyi, Dean Xu, and Phillip H. Phan, “Principal-Principal Conflict in the Governance of the Chinese Public Corporation”,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 Vol.4, 2008, pp.17-38.。具体到企业创新而言,高度集中的所有权所引发的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对企业创新会产生负面作用。例如,大股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转移”(tunnelling),即按照自身的利益将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进行转移,而不考虑企业的创新与发展*Heugens, Pursey PMAR, Marc Van Essen, and J. Hans van Oosterhout, “Meta-Analyzing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 in Asia: Towards a More Fine-grained Understanding”,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 Vol.26, 2009, pp.481-512.;面对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以及研发项目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等问题,出于对自身资本和地位的保护目的,大股东可能不愿意进行研发投资,取而代之的是投资并购项目来盲目扩张企业规模*Morck, Randall, and Bernard Yeung, “Agency Problems in Large Family Business Groups”, 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 Vol.27, 2003, pp.367-382.;对于技术研发中心这种战略性部门或者公司的关键职位,大股东很可能会将其交给自己人而非更有能力更适合该职位的“外人”负责*Caselli, Francesco, and Nicola Gennaioli, “Dynastic Management”, Economic Inquiry, Vol.51,2013, pp.971-996.;此外,由于大股东在创新、技术研发方面没有职业经理人专业,因此大股东对企业研发决策也会产生负面影响*Ortega-Argilés, Raquel, Rosina Moreno, and Jordi Surinach Caralt,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Innovation: Is There a Real Link?”, The Annals of Regional Science, Vol.39, 2005, pp.637-662.。

通过上面的理论分析不难看出,股权集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方向不确定。就民营企业而言,其保持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出于监控职业经理机会主义行为的目的②。我们知道,公司治理包括外部机制和内部机制两个层面。对于新兴工业化国家而言,产品市场的竞争、经理人市场、公司并购的威胁等其他外部治理机制并不发达,因此不能有效地监督经理人行为。于是,企业不得不依赖高度集中股权的途径来控制职业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保持所有权高度集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企业不愿与外人分享内部关键信息②。当企业为了发展引入新的外部投资者和职业经理人时,不可避免地会暴露、流失有关企业自身资源、组织构架、发展战略等敏感的商业“隐私”信息。这对于正处在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和资源组织优势关键时期的企业来说,其创办者或大股东无疑会采取放弃引入新股东和职业经理的做法,而继续维持所有权高度集中的现状,以防止企业信息外露。

进一步地对正处在转型期的大陆民营企业来说,保持股权高度集中的原因更多是出于“安全性”考虑。李新春的调查研究发现,具有家族组织管理特征的民营企业在引入外部资源尤其是管理能力和资金,即产权的非家族化或分散化上遇到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重要的商业隐私信息的泄露或流失(如企业避税资料等);二是家族担心可能失去对企业的实际控制, 而蜕变成经理人控制的企业*李新春:《经理人市场失灵与家族企业治理》,《管理世界》2003年第4期。。具体来说,随着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正在由小型组织或发展初期阶段所采用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都被家族所控制的“纯的”家族企业,转变为家族和非家族成员在控制权和所有权上形成一定分割或共享的“折中治理”模式。更为根本地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中国民营企业目前正处在由创建者向职业经理人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转折点上,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成长,创建者必须要出让一定的控制权给新股东和职业经理人*Gedajlovic, Eric, Michael H. Lubatkin, and William S. Schulze, “Crossing the Threshold from Founder Management to Professional Management: A Governance Perspective”,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Vol.41, 2004, pp.899-912.。然而,由于中国缺少关于企业信息披露、改制重组、证券市场交易等方面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形成了一个企业“弱治理”环境,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无法为企业提供正式制度上的支持,相反地,亲戚关系、商业集团、家族联系、政府合约等非正式制度则对公司治理产生着重要影响。这种弱制度环境使得企业从创始人向职业经理人转型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民营企业所有权高度集中现象依然普遍,产权分散化在我国私营企业中并没有真正实现。即使在那些引入职业经理人的企业中,退位的创业者或原老板实际上把握着战略控制权, 而只是将战略经营权和决策权分离给经理人,其创始人依然通过非正式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实际控制。

事实上,这种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对民营企业的成长与创新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储小平和李怀祖通过对较大范围的私营家族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中发现, 大多数私营家族企业的管理规范化程度低, 管理资源严重不足。企业主事必躬亲, 忙累不堪, 企业家精神或能力困厄于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而不能用于企业的扩张和创新发展*储小平、李怀祖:《信任与家族企业的成长》,《管理世界》2003年第6期。。而且,从创建者向职业经理人的转型通常是企业成长过程中遇到各种资源、知识等瓶颈问题时所做出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倾向于将资源用于能够带来稳定现金流的业务上,而不是产品创新那种长期的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上*Li, Yuan, et al.,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Product Innovation in Chinese Firms: The Mediating Role of Learning Orientation”,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 Vol.6, 2010, pp.77-100.。更为重要的是,民营企业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也反映出中国特定制度环境下的交易成本结构以及对治理带来的风险的态度。在产权缺乏有效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市场经营环境中,企业主更多地是考虑“安全”而不是利润最大化。这无疑会导致企业的功利化和短期化行为,不愿承担风险从事于投入大、周期长、收益不确定的创新活动,而依赖于见效快、收益稳定的项目。

于是,针对股权集中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我们提出假说1。

假说1:在委托代理问题(principal-agent conflicts)和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问题(principal-principal conflicts)的共同作用下,股权集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方向不确定;但是对正处在由创建者向职业经理人转型期的民营企业而言,股权集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为负。

(二)社会关系网络与企业创新

除了股权高度集中以外,民营企业另一个显著的组织特征就是拥有强大的社会关系网络。由于民营企业多是由家族企业发展而来,企业之间往往存在着血缘和亲缘的社会关系,这种血缘、亲缘、地缘和业缘的社会关系,有助于民营企业构建企业间广泛稳定的商业关系网络。利用这种长期稳定的网络关系,民营企业能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 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也能产生网络溢出效应*雷丁:《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文化背景与风格》,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22页。*申明浩:《后危机时期粤商网络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启示》,《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12期。。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技术创新网络理论认为,创新型企业可以通过与客户、供应商、政府、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一系列多元化单位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来获取创新要素。而且,企业与外部信息网络的关系越稳定越密切,对知识信息的吸收能力越强,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Landry, Réjean, Nabil Amara, and Moktar Lamari, “Does Social Capital Determine Innovation? To What Extent?”, 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 Vol. 69, 2002, pp.681-701.。事实上,Bessant and Rush的研究也指出,技术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来源,它可以通过内部研发和外部技术转移两个途径来构建。尤其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从外部获取构建技术能力的投入要素就变得愈发重要*Bessant, John, and Howard Rush, “Building Bridges for Innovation: The Role of Consultants in Technology Transfer”, Research Policy, Vol.24,1995, pp.97-114.。由此可见,拥有良好的多维度的社会关系网络、积累充足的社会资本是企业从事创新活动的重要资源。

具体来说,从上下游关联的视角来看,在企业与原材料、技术供应商和产品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知识溢出,这就意味着企业可以通过与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来获取技术外溢,以促进自身创新。一方面,拥有先进技术的下游买家或者说采购商对生产企业提供的研发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导与支持以及客户对产品性能、质量、外观等方面的要求会推动生产企业技术革新;另一方面,上游供应商与生产者分享产品设计使用信息,为生产者提供先进的、高质量的、多样化的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原材料,也有助于生产企业降低成本,加大产品和生产流程创新。正如Von Hippel所说,产品使用者和供应商与生产者一样都是重要的创新来源*Von Hippel, E., The Sources of Innovation,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pp.235-236.。

此外,与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对于企业创新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知道,创新需要大量的长期资本投入,这意味着企业只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才能获得充足的资金进行创新。然而在中国,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不完善,现存的所有制歧视问题,使得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受到约束。Song 等人研究显示,国有企业投资中超过30%的资金可以从银行那里获得贷款支持,而民营企业则只能获得其投资额中10%以下的贷款,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更多地是使用自有资金或者是从亲朋好友那里筹措民间资金来进行投资*Song, Zheng, Kjetil Storesletten, and Fabrizio Zilibotti, “Growing Like China”,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101, 2011, pp.196-233.。这种金融抑制或者说融资约束状况显然制约了规模小、积累少、资信度较低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除了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良好关系,从而获得融资服务支持以外,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研发创新的开展也十分重要。政府为企业提供的技术保护、补贴资助、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有助于企业降低研发成本和分散创新风险,加大对创新研发的投入。

于是,针对社会关系网络与民营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我们提出假说2。

假说2:社会网络是企业创新要素的重要提供者,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其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相关。

三、数据及变量说明

(一)数据来源与企业概况

本文的研究数据来源于2014年1月至5月对珠三角201家企业的调查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48份。被调研的珠三角企业主要分布在东莞、佛山、广州、惠州、江门、深圳、肇庆、中山和珠海9个城市。

对样本进行统计分析得知,所有的样本企业均为制造业企业,其中港台企业42家,民营企业106家。从企业规模来看,企业员工人数最小值为20人,最大值为5530人,5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有127家,占总样本的85.81%。从企业创建时间来看,创立于2000年以前的企业有54家,创立于2000年及以后的企业有94家,其中75%的民营企业创立于2000年以后,而64%的港台企业创建于2000年以前。

就企业盈利与创新现状来看,在我们对企业近三年的经营绩效调查中发现,5.41%的企业利润很好,68.24%的企业利润较好,23.65%的企业盈亏平衡,2.7%的企业有一定亏损。整体来看企业的盈利状况还不错,而且,港台企业比民营企业的经营绩效相对好些。进一步地从盈利模式来看,39.73%的民营企业主要通过成本控制来实现利润,只有17.81%的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获得盈利,由此可见,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不是企业获利的主要途径(见表2)。

表2 民营企业经营绩效与盈利模式

(二)变量界定

1.被解释变量

为了衡量企业创新能力,我们采用企业近三年有无创新成果(INNO)来衡量。创新成果主要从企业通过研发获得国内领先技术、获得专利、获得商业模式创新以及企业注明的其他创新成果几个维度来衡量。该变量是一个哑变量,当企业回答“有创新成果”时,变量赋值为1,否则为0。

2.解释变量

(1)股权集中度(CONC)。我们分别用企业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C3)和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C1)来衡量。持股比例越高表明企业股权集中度越高,根据假说1,我们预期该变量对港台企业创新的影响方向不确定,但是对民营企业创新的影响为负。(2)社会关系网络。这里主要考察四种社会网络关系:企业与采购商(客户)的关系(BUY),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SUPP),企业与政府的关系(GOV)和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关系(FIN)。其中,前三个关系变量均为哑变量,当企业回答与采购商(客户)、供应商有长期固定的交易关系或者得到过政府的支持时,该变量的值为1,否则为0。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关系则通过企业的资金结构中是否有银行贷款来判断,如果企业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那么意味着企业与银行有较好的关系,该变量的值为1,否则为0。根据假说2,我们预期社会网络关系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为正。

3.控制变量

除了考虑上述两个解释变量以外,我们还引入了其他一些可能对企业创新产生影响的因素:(1)企业年龄(AGE)。我们用企业创建至今的年份衡量。现有文献指出,成立时间久的企业会积累出丰富的经验和知识用以创新,但另一方面,老企业也容易固守成规出现创新惰性*Gorodnichenko, Yuriy, and Monika Schnitzer, “Financial Constraints and Innovation: Why Poor Countries Don’t Catch up”,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Vol.11, 2013, pp.1115-1152.。至于民营企业属于哪种情形,则有待于实证检验。(2)企业规模(SIZE)。与现有文献一致,我们采用企业的员工人数衡量。关于企业规模对创新的影响,已有的研究认为,小公司和大公司在创新中具有不同的优势:小公司更具有企业家精神,更灵活,对外界反应更快,它们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行为优势;而大企业则拥有更多的资源进行创新投入,并能够获得研发的规模经济效应*Gorodnichenko, Yuriy, and Monika Schnitzer, “Financial Constraints and Innovation: Why Poor Countries Don’t Catch up”,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Vol.11, 2013, pp.1115-1152.。因此,民营企业规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也需要现实数据的检验。(3)市场预期(ME)。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还设计了企业对所在行业市场前景预期的问题。我们知道,企业在进行研发投资决策过程中,其判断依据的信息主要来自于对市场未来的估计。如果企业家对市场前景预期良好,显然有助于提升企业家创新的信心并做出加大研发投入的决策。因此,市场预期为企业创新行为选择提供了原始动力,影响着企业的创新投入。具体来讲,针对我们的问题,被调研企业根据自己对市场前景预期的情况在“很好,较好,一般,不太好,很不好”5个选项中做出选择,我们依次赋值为“5,4,3,2,1”。(4)培训频率(TRAIN)。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进行创新所不可缺少的要素,相对于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这一静态指标而言,我们更关心的是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状况,以体现企业内部技术知识更新情况。因此,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置了“与同行业企业相比,贵企业对在职员工的培训频率”问题,对应的选项分别为“很多、较多、一般、较少、没有培训”,依次赋值为“4,3,2,1,0”。所有变量的统计性描述见表3。

表3 各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四、实证检验

(一)计量模型与估计方法

为了检验股权集中和社会关系网络对民营企业创新的影响,我们设计出如下计量模型:

INNOi=β0+β1CONCi+β2BUYi+β3SUPPi+β4GOVi+β5FINi+β6AGEi+β7lnSIZEi+β8MEi+β9TRAINi+ui

(1)

其中,u为随机误差项,i为被调查企业。样本数据来自于我们对企业的调研。在对横截面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时,常见的问题是异方差性。为了对数据的异方差问题进行判断,我们分别采用了Breusch-Pagan检验和White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模型回归并不存在异方差问题(具体数值参见表4、表5和表7)。

(二)回归结果与分析

首先,我们对假说1即股权集中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基于模型(1)式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具体来讲,第(1)和(2)列是对总体样本企业的回归,第(3)和(4)列是对港台企业的回归,第(5)和(6)列是对民营企业的回归。

表4 股权集中与民营企业创新

注:括号中的值为标准误,“*”、“**”、“***”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水平。

从企业整体样本回归来看,无论是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系数还是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系数都为负,而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系数统计性显著,表明股权集中对于企业创新存在负面影响。就港台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子样本回归结果来看,股权集中对港台企业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对民营企业创新影响为负。上述回归结果与我们的理论假说1一致:在委托代理问题和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问题的共同作用下,股权集中对港台企业创新的影响方向不显著。然而相对于发展较成熟、公司治理较规范的港台现代公司而言,民营企业正处在由创建者向职业经理人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中国“弱制度”环境中,创建者不愿放权给职业经理人,由此导致企业主自身技术知识、管理能力的局限性以及追求“安全第一”而非利润最大的目标等因素则阻碍了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因此,股权集中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在民营企业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就其他解释变量而言,企业年龄的系数无论是在整体样本回归中还是在港台和民营子样本回归中都为正,表明企业年龄对创新存在着正面影响。也就是说,企业在市场上生存的时间越久,其积累的信息、经验和知识越丰富,也就越有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研发创新决策,其创新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于企业年龄系数只有在港台企业子样本中显著为正,意味着只有港台企业的创新与企业创建时间长短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由此可推断,企业年龄对创新的影响存在着一个所谓的“门槛效应”,即只有当企业通过一定年限的发展,积累到足够的资金、人力资本和技术研发管理能力之后,才会实现有效创新。事实上,就我们的样本统计来看,港台企业年龄平均为15.14年,而民营企业年龄平均仅有10.27年,民营企业年龄相对偏小。因此,保持企业稳定性和长久性,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至关重要。再来看企业规模的作用。整体而言,企业规模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规模大的企业拥有更多的资源进行创新,并能从研发生产与市场营销中获得规模经济效应。这一点在民营企业子样本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然而对于港台企业来说,企业规模系数为负,意味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对创新存在负面影响。就我们的样本统计来看,港台企业平均规模为562人,而民营企业平均规模仅为251人,明显小于港台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朱恒鹏和张杰等人的研究结果:企业规模与研发创新强度之间存在拐点或者说倒U形关系,即当企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内部组织的复杂僵化、对外部市场变化的敏感性降低以及创新的惰性等因素都会阻碍企业创新*朱恒鹏:《企业规模、市场力量与民营企业创新行为》,《世界经济》2006年第12期。*张杰、刘志彪、郑江淮:《中国制造业企业创新活动的关键影响因素研究》,《管理世界》2007年第6期。。企业对市场预期的看法显著地影响着所有企业的创新,而且从其系数大小和显著性程度来看,港台企业创新活动受市场预期的影响要明显大于民营企业。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港台企业对创新决策的判断更多的是基于对市场信息的把握,而且对大陆市场的投资经营环境也更敏感。此外,企业的培训频率对企业创新没有发挥显著的促进作用(除了第(5)列的回归外),这一结果与民营和港台企业培训频率偏低(平均值仅有2.75)以及培训内容的时效性、技术性等因素不无关系。

接着,我们对假说2即社会关系网络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中不难看出,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系对民营企业创新的影响不显著,上下游关联并没有产生技术溢出效应,这无疑是受到上下游企业自身的技术含量以及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强度等因素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上游供应商对港台企业的创新影响是显著为正的。这主要是因为位于珠三角的港台企业大多从事加工贸易生产,港台母公司对大陆子公司的技术支持和关键零部件生产设备的提供无疑有助于子公司从中获得技术溢出,推动企业创新。对于这一点的解释,也可以从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中找到支持。样本数据统计显示,71.43%的港台企业获得了供应商的技术指导,而只有22.64%的民营企业接受过供应商的技术指导。

表5 社会关系网络与民营企业创新

注:括号中的值为标准误,“*”、“**”、“***”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水平。

就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来看,两者的系数不显著,表明对民营企业创新没有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对这一结果的一个可能性的解释是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不够紧密。这一点可以从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中找到支持。在106家民营样本企业中(见表6),只有28家民营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其余78家民营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客户预付资金,这反映出民营企业存在着融资渠道单一和融资难的问题。这一点与Song 等人*Song, Zheng, Kjetil Storesletten, and Fabrizio Zilibotti, “Growing like China”,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101, 2011, pp.196-233.、余明桂和潘红波*余明桂、潘红波:《政治关系、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管理世界》2008年第8期。、张杰、芦哲和郑文平*张杰、芦哲、郑文平、陈志远:《融资约束,融资渠道与企业R&D投入》,《世界经济》2012年第10期。的研究结果一致,即把银行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受到的银行信贷歧视使其很难从银行那里获得信贷支持。因而与银行关系不紧密、信贷融资难无疑会对民营企业创新产生不利影响。就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来看,仅有一半的样本民营企业(53家)获得过政府支持,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也不够紧密。事实上,Li 等人*Li, H., Meng, L., Wang, Q., Zhou, L. A., “Political Connections, Financing and Firm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Chinese Private Firms”,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Vol.87,2008, pp.283-299.、Fu和Hong*Fu, S., Hong, J., “Testing Urbanization Economies in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 Urban Diversity or Urban Size?”, Journal of Regional Science, Vol.51,No.3, 2011, pp.585-603.等研究也表明,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在获取税收减免、补贴救助等各种资源和政策支持方面处于劣势地位,民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受到政府的歧视。这种缺乏紧密联系的政企关系无疑也会对民营企业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表6 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与获得的政府支持方式

就其他解释变量而言,与表4的回归结果一致,企业年龄依然仅对港台企业创新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企业规模则与民营企业创新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企业创新受到市场预期的影响,而且市场预期对港台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要明显大于对民营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此外,企业的培训频率在所有样本回归中依然表现不显著。

表7 股权集中、社会关系网络与民营企业创新

注:括号中的值为标准误,“*”、“**”、“***”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水平。

最后,我们把股权集中和社会关系网络同时放到一个回归模型中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不难看出,股权集中依然对民营和港台企业整体的创新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而且这一负面影响在民营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上下游关联企业之间的联系对民营企业创新也没有产生技术溢出效应,只有在港台企业样本中,上游供应商才产生了对生产企业的创新溢出效应。企业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仍旧没有对企业创新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就其他解释变量而言,企业年龄、企业规模、市场预期和培训频率变量的系数符号和显著性均与表4和表5的回归结果保持一致,这表明实证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创新对于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实现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中国企业却普遍存在着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低下的问题。本文以民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利用企业微观调查数据,探讨了企业创新的公司治理问题以及社会关系网络在民营企业创新中的作用,得出如下结论:

(1)理论研究表明,在两权分离所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和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问题的共同作用下,股权集中对企业创新影响方向不确定。对于处在转型期的民营企业而言,在产权缺乏有效保障、公司治理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弱制度”环境中,企业主不愿放权,由此导致企业主自身技术知识、管理能力的局限性以及追求“安全第一”而非利润最大的目标等因素制约了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功利化和短期化投资行为。上述理论推论得到了实证检验的支持。

民营企业的股权集中治理结构从本质上反映出了中国的制度环境。因此,只有提高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有效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为公司治理内部和外部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制度支持,才能帮助民营企业主放弃“安全第一”的目标,从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出发,引入管理、资金等外部资源,减少创新过程中的各种代理问题,推动企业研发创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民营企业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事实上也反映出中国融资市场不发达的问题。因此,推动证券、债券等融资市场的发展,放松民营企业上市条件,拓宽其融资渠道,将有利于减少企业创新所受到的流动性约束,转变民营企业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结构。

(2)理论研究还表明,社会关系网络是企业创新要素的重要提供者,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其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相关。然而由于企业间合作度低、政策歧视等现实问题,我们的实证研究表明社会网络并没有对民营企业创新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这意味着,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含量,推进地区间市场一体化和企业间分工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和创新政策支持,是发挥企业社会关系网络创新效应的关键。

此外,我们的研究揭示出,保持企业稳定性、控制适度的企业规模、创造良好的市场预期以及加大企业培训力度也是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政策举措,也是影响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 王治国 责任校对 王景周]

2015-09-08

张 萃(1978—),女,河南郑州人,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新经济地理学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于产业异质性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与城市分层研究》(批准号:71403102);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技术服务业空间集聚与珠三角城市分层研究》(批准号:2014A03031337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动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机制与政策研究》(批准号:71333007)。

G34, O14

A

1000-5072(2016)11-00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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