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2016-12-15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2016年5期
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4〕825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洁
电话:010-68718959
传真:010-68437171
邮件:jiangjie@cscac.com.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六安市微特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大地强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华博三六电机有限公司
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机厂(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天元智能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华锐重工特种备件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