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导师组制”在地方高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构建与实践
2016-12-14金永中罗宏陈建附青山
金永中 罗宏 陈建 附青山
[摘 要] 本文分析了现有导师制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不足。从完善导师组制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双导师组”制构建的内涵,探讨了“双导师组制”在四川理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实践情况和运行优势。该“双导师组制”对丰富高校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的实践具有一定价值。
[关键词] 专业硕士学位;全日制;导师组制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11-0023-03
一 引言
经济全球化趋势迫使国内企业必须瞄准国际市场,对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实行转型升级,这就对我国的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原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下,学生缺乏工程实践训练和创新能力等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使得研究生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在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实现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的培养规模相当。近年来,在国家研究生教育政策引导下,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在要求具备扎实理论基础的同时,更对工程应用和创新能力提出了高要求。
目前,尽管学术界对于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概念存在争议,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可以明确的是它主要涉及“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及“怎样培养”两方面的内容。其中,指导教师在培养工作中显得至关重要。单一导师制起源于德国,其特点是每一研究生由一位导师独立指导,类似于学徒式研究生培养模式[1]。这种单一导师制弊端明显,已基本被淘汰。为解决单一导师制带来的困境,近年来我国在探索研究培养模式中经历了单一导师制向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的转变[2-4]。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要求,将在5年时间内完成全国范围的研究生学位授权的合格评定[5]。这无疑为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的导师制改革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每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都必须认真对待。因此,本文言说的双导师组制正符合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发展趋势。正如湖南大学姚利民教授所指出,必须强化导师的指导责任,增加导师的指导投入,使研究生在全程学习、研究中得到所需的指导[6]。
二 现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大多数高校已采用了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培养硕士研究生。这种导师制一般是由来自高校和企业的指导教师对需要实施指导的研究生进行联合指导培养[7]。校内导师是具有硕导资格的专业教师,校外导师则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专家。校内导师侧重理论教学和学术指导,校外导师侧重实践教学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但现行导师制在运行实践过程中,表现出以下不足。
1 缺乏制度规范
有的培养单位在形式上倡导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但缺乏制度保障和运行机制。校外导师仅仅是挂名作摆设,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根本没有得到校外指导;有的为应付校外实习报告的撰写,临时安排学生到企业生产线走马观花地参观一下,最后让企业在学生实习报告上盖章存档了事;有的聘请了校外指导教师,但没有出台校外指导教师的相关薪酬待遇规定,从而挫伤了校外导师的积极性。除上述情况外,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责任认识不足也妨碍了双导师制的实施,一是部分企业在开展联合培养工作时主要考虑市场最大化和利润收益,而是企业自身认为国家没有强制规定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义务,“教育”功能被弱化;二是部分企业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不愿意让学生接触核心技术项目,学生很难对产业背景和新产品研发有深刻认识。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归结于培养单位对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重视不够、校企之间在导师制建设上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和合作双赢机制,直接影响着现行导师制作用的发挥。
2 缺乏“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长期以来,受到“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影响,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没有真正落实。目前,全日制专硕研究生培养大体涵盖校内+校外导师、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等三个系统。整个培养过程基本以毕业论文答辩为考核目标,教学过程往往过分强调课堂教学,以至我们的学生懒于动手,不愿参与工程实践;实习过程是学校的指导教师安排,注重形式,很难真正锻炼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工程意识。理念只是一个精神、意识层面的哲学概念,要把“以学生为中心”落实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理念,必须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为中心,为学生打造一个校企合作的培养平台。首先,应在培养目标与定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置、工程实践训练、过程监控与组织管理等方面,始终围绕学生的个性特点,培养其实践创新能力。其次,应积极探索给学生更多自主选择权,实现自主选专业、选课程、选导师、选实习单位的培养机制。第三,通过建立校企合作保障和激励机制,以各种方式鼓励企业、导师和教学管理者投入更多精力去关注学生、关爱学生、指导学生,践行教育以学生为本的真谛。
3 学术型学位培养观念尚未完全转变
近年来,高层次应用人才在就业大潮中越来越受到青睐,专硕研究生人才培养已成为研究生教育不可替代的重要类型。然而许多专硕学位点培养单位仍沿用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来制订专硕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兼任专硕研究生导师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在专硕研究生指导过程中,校内导师仍然沿用原有学术型研究生的指导模式或方法,过分强调理论知识传授和学术研究能力,不太注重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校外导师只负责企业实践环节,没有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不了解甚至不参与校内培养环节。特别是,许多高校在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保障方面没有建立工程实践的的过程监控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致使通过工程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的初衷无法真正实现,其培养成效也就难以体现。
三 “双导师组制”的构建
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已有十余年的培养经历,其中“化学工程”是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近年来,我校对“化学工程”专硕培养模式进行了实践。笔者所在的“化工新材料”导师组在专硕研究生培养中探索出了一种新的导师组运行机制──“双导师组制”。这种“双导师组制”坚持“以校内+校外责任导师培养为主”的原则,围绕每位研究生指导,组建“校内导师组+校外导师组”的结构模式。
在校内导师组组建方面,围绕每位研究生培养,除了通过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确定1名校内责任导师以外,还配备1-2名副导师和1-2名导师助理协助指导。副导师应具有硕导资格,且具备基础理论雄厚、知识视野开阔、学术思想活跃的特点,主要协助责任导师指导项目研究方案、学位论文撰写、工程实践等。导师助理应具有一定科研实力和指导能力,但条件上又未能达到硕士生导师遴选标准的年轻博士教师。导师助理可担任研究生重点课程和学位课程的主讲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访学和带领研究生参加工程实践锻炼等。导师助理不纳入硕士生导师的管理序列,但需上报研究生培养所在二级学院备案。对于进入导师组的导师助理,二级学院在职称晋升、人事任用方面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在校外导师组建立方面,以校外工程实践基地为平台,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企业根据校内责任导师的研究背景和与企业的项目合作研发情况,为每位研究生确定一名具有较强实践水平和研发能力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作为校外责任导师,并配置1-2名项目共同研发工程师作为导师助理。其中,校外责任导师是学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导师,享受学校发放的相应薪酬待遇。每位专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课题与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的研发内容直接相关。校外导师组除负责企业实践环节的培养任务外,还全程参与培养方案制定、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等校内培养环节。
四 “双导师组制”的实践探索与优势分析
近年来,“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属的“化工新材料”导师组与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知名企业合作,对“双导师组制”的实施进行了积极探索。
1 “双导师组制”有利于校企导师资源的共享
“化工新材料”导师组利用学校科研团队优势、图书馆文献资源和省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条件,通过科研技术合作与企业导师组密切合作,为川南地方企业的新产品研发,技术推广等服务。由于校外导师组中的责任导师是我校正式聘任的兼职教师,享有相应薪酬待遇,借助他们在企业的工作便利条件,对专硕学位研究生的工程能力训练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在校内培养环节运行期间(前2学年),以校内导师组指导为主;校外实践环节(第3学年)则以校外导师组为主;所有导师组成员在研究生培养中全程参与,各有侧重。导师组成员具有不同院校毕业背景,使得让学生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的学术观点和思维方式,从而大大拓宽研究生的科研视野,促进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
2 以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有利于校内外导师间的真诚合作
目前,就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校企合作而言,大部分高校主动积极,而企业显得十分被动。我校“化学工程”专业硕士授权点,通过与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合作,让校内外导师们组成若干课题组,既为校内外导师之间搭建了合作平台,又兼顾了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宗旨,而且研究生可以在校企合作项目中得到科技创新和工程实践锻炼。例如,近年来,我们与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省科技支撑计划、校企横向合作等项目中联合申报、合作研究、共享成果。2011~2014年,共有8名研究生参与这些项目研究,并在该研究设计院完成工程实践训练环节,既推动了研究院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又借助项目研发完成了工程实践锻炼环节。最近,我们正联合中昊晨光、自贡硬合和中橡碳研院等十余家川南知名企业,积极推进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的“川南纳米新材料基础科研服务平台”建立。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借助于该基础科研服务平台,以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的“双导师组制”,将继续坚持以研究生科技创新和工程实践能力为主线,以校企双赢、平等合作为基础,协同完成专硕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 设置导师助理岗位,有利于吸纳青年教师进入校内导师组锻炼
目前,在我国高校实施的双导师制中,大多数学校要求导师组成员具有导师资格,吸纳青年教师进入校内导师组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难以实现“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导师组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在“双导师组制”的实践探索中,“化工新材料”校内导师组目前吸引了5名36岁以下的博士青年教师担任导师助理,形成了包括正高、副高和中级等不同职称和学历层次教师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这种年龄结构合理的成员结构,既发挥了老导师的经验优势,又考虑年轻教师的活力。因此,围绕“双导师组”制,在校内导师组中设置导师助理岗位,吸纳青年教师进入导师组锻炼,不仅可以让青年教师接受经验丰富的导师的指导,还可以进入导师组的学术团队参与课题研究,有利于实现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培养导师助理的学历和研究能力,目前“化工新材料”校内导师组有1名青年教师正在川大读博进修,1人在国家炭黑材料研究中心高级访问,另1人获得“西部项目”教师出国留学计划资助。
4 “双导师组制”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就业难题
近年来,通过“双导师组制”培养模式的实践探索,我校“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明显提高,其中2013-2014年有2人获得国家奖学金,3人获得校级优秀论文,1人获省优论文,申请发明专利6项,11人次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究生在工程实践锻炼期间的积极表现获得了企业的好评。例如,2012级研究生付晓燕在成都拓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为期1年半的工程实践锻炼中,全程参与了校企合作项目“改性硅酸盐胶粘剂的研制”,并以此为基础完成了学位论文。通过工程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和生活,研究生们发现地方企业面临的技术难题为他们施展个人能力提供了实践舞台,一些研究生表达了毕业后留在实践单位工作的意向。例如,2014和2015年,各有1名研究生与中昊晨光化工院和中橡集团碳研院签约留在单位工作。正是这种校内、校外“双导师组”制让研究生有更多机会直接参与企业的工程实践和科研项目,从而有效帮助研究生在学术和实践能力上同步提高,同时还可以为实践单位提前考察人才,并优先获得毕业生的挑选权。
五 结语
在未来几年,国务院学位办将陆续对全国专硕学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这必将促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深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其中导师组的构建与运行实践是其中重要环节之一。通过“双导师组制”在笔者单位的实践来看,以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将研究生培养过程与企业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有机结合,是保障校企合作框架下导师组制长期高效运行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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