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知识征答
2016-12-13
中国质量监管 2016年1期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知识征答
1.汽车产品生产者是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______应当依法实施召回。
2.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______等有关问题。
3.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有关缺陷汽车产品信息,______生产者信息,发布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和召回相关信息。
4. 生产者应当保存以下汽车产品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等方面的信息:
(一)汽车产品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的相关文件和质量控制信息;
(二)涉及安全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生产者及零部件的设计、______、检验信息;
(三)汽车产品生产批次及技术变更信息;
(四)其他相关信息。
生产者还应当保存车主名称、有效证件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买日期、车辆识别代码等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
5. 生产者经调查分析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生产者经调查分析认为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应当在报送的调查分析结果中说明分析过程、______、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分析结论等。
注:1.请勿抄题,只要写清题号和答案即可,并附上答题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2.请将答案及联系方式直接写在信封背面或明信片上寄回本刊编辑部,或发到责任编辑的电子邮箱,本刊将在公布正确答案的同时,公布竞答正确者名单。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第11期征答题答案及竞答正确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