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博弈分析
2016-12-12刘振华
刘振华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博弈分析
刘振华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农村污水治理是浙江省“五水共治”的重点和难点,可以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分析农村污水治理具有的公共物品属性,农村污水治理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排它性,因而属于准公共产品.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双重性.包括政府和农村居民两个主体,政府具有主导性和监管性,应承担主要的供给责任;农村居民具有参与性和监督性,应承担次要的供给责任,居民之间应合作.采用“智猪博弈”、“修路博弈”,分析了政府和农村居民的博弈问题.农村污水治理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排它性,属于准公共产品.农村污水治理主体包括政府和农村居民,政府具有主导性和监管性,应承担主要的供给责任;农村居民具有参与性和监督性,应承担次要的供给责任,居民之间应合作.这些有利于认为应明确农村污水治理中政府和居民的主要职责,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效益.
浙江农村;污水治理;主体;博弈;公共产品;政府;农村居民
0 引 言
随着浙江省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缺乏有效治理,导致农村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当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正在由风险演变为危机,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职能“缺位”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1].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了“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重大决策,提出“科学治水、依法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全省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度延伸和题中之义,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让广大农村水变干净、塘归清澈,重塑江南水乡韵味.当前,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正在有序推进,处于攻坚阶段,但在农村污水实际治理过程中产生了较为严重的“一冷一热”现象,表现为政府热情很高很主动,但农村居民较冷很被动,根本原因是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为了更好地实现政府和农村居民的有效协调,需要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公共属性,分析治理主体的特性,探讨农村污水治理主体(政府和农村居民)的博弈关系,从而促进浙江省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效益.
1 农村污水治理的公共物品性质分析
1.1 公共物品的内涵
根据物品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它性特征,分为私人物品、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三类.1954年保罗·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在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首次提出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即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按照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是否充分,将公共物品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所谓非排它性是指这一物品的消费过程中无法排除不支付价格人的消费,具体表现为:⑴公共物品在技术上就不易于排斥众多的受益者;⑵即使存在技术上的排它性,但排它成本非常昂贵,一般不会轻易采取排它手段.非竞争性是指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不会削弱现有消费者的消费水平,非竞争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和边际拥挤成本为零.世界银行在《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给公共物品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
1.2 农村污水治理的性质分析
农村污水治理的影响因素较多,如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污水工程建设资金、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工程建设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政府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有利于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上游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在一定地域或行政管辖范围内,享受农村污水治理益处的农村居民数量基本保持不变.如果该范围内能够完全治理农村污水,这时与受益人口的数量没有关系,每位居民都能平等享受污水治理带来的益处,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如果该条件范围内农村居民的人数超过设计范围,由于已经运行的农村污水工程所能提供的污水处理量是有限的,这就出现随着居民人数的增加,其他居民的治理效益降低,导致边际拥挤成本增加而不是零,表现出一定的拥挤现象.要保持农村污水治理效果,必然需要增加污水工程设施和相应的管理成本,如增加污水收集管线长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等,导致边际生产成本增加而不是零,从而表现出一定的竞争性特征.在一定范围内农村污水治理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但超出这个范围就属于有限的非竞争性.
目前,农村污水工程建设和管理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居民享受污水治理效益时需要支付污水处理费.如果居民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费,则无法排斥其他消费者,具有完全的非排它性.如果居民不支付或者支付不足时,就需要政府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能保持污水治理效益,否则只能降低农村生活环境品质.在现实的农村污水治理中,居民不支付污水处理费,只是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居民支付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会产生污水工程运行与维护管理的问题,导致治理效益降低,这在目前农村地区比较普遍.农村污水治理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完全的非排它性,但条件不具备时就具有一定的非排它性.
总之,在一定地域或行政管辖范围内,居民数量相对稳定,如果能够确保有效治理农村污水的问题得到解决,享受污水治理的益处与居民的数量无关;如果居民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费,则不能将任何一位居民排除在外.因此,具有安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它性,属于纯公共产品.但是,如果该区域内居民数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其他居民生活环境品质降低,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同时,农村污水治理现实条件下,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排除那些不支付污水费的居民,但要承担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有限的非排它性.所以,农村污水治理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非排它性,属于准公共产品.
2 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双重性分析
农村污水治理主体主要由政府和农村居民构成,治理责任需要两者共同承担.由于农村污水治理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政府在治理中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而农村居民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两者需要各自发挥优势,密切配合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彻底的治理.
2.1 政府在农村污水治理中的双重性分析
政府包括省级政府、市县政府,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具有双重性特征表现为:①政府应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机制,发挥主导特性,包括制定法规、优惠政策、技术标准规范、治理规划、资金保障等,健全治理体系,从法治角度明确承担主要的供给责任;②政府具有监管的特性,对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履行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责.省级政府与立法机关协作在农村污水治理中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市县政府则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可操作性的法治和技术规范.目前,浙江省法规在污水治理方面主要集中在城镇污水,而农村污水治理在法制方面是缺位的,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制规定政府承担的治理责任,这就会在具体实施的治理过程中缺少法治依据,给农村污水治理带来根本性的问题,所以政府需要从法治角度明确治理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当前,浙江省治理农村污水的依据主要以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法治层级相对较低,如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政府还需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包括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工程建设、工程运行,需要制定监管的制度,建立制度化的监管机制.同时,政府为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治理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持,通过制定教育政策为在省属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进行农村污水治理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让从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具体的业务,了解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农村污水治理的经验.
2.2 农村居民在农村污水治理中的双重性分析
农村居民是农村污水治理的直接受益者,成为其治理主体,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具有双重性特征表现为:①农村居民应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全过程,包括治理资金、治理规划、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等;②农村居民应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的监管,配合政府部门或第三方实施监管.农村居民是农村水环境治理体制中的最重要环节,在治理机制中发挥参与、监督功能[3].基于生态文明的新农村建设,政府部门需要加大以水安全观为核心的水文化宣传,加强农村居民对水的重新认识,特别是地方水环境污染对身体健康、生活品质的影响,让农村居民逐步自觉地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履行治理责任,包括承担部分资金如缴纳污水处理费或者部分运行费用.同时,农村居民对农村污水治理效果最有发言权,可以参与其中的监管,包括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运行等,政府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可以实施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居民的监管便利性,增强农村居民的监管自觉性,对农村污水治理效果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3 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博弈分析
博弈论或叫对策论,主要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在博弈论里,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博弈论研究的是存在相互外部经济条件下的个人选择问题.在政府和农村居民之间采用“智猪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在农村居民之间采用“修路博弈”模型分析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博弈问题.
3.1 政府和居民在农村污水治理中的“智猪博弈”分析
“智猪博弈”的原理是: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端有一个猪食槽,另一端安装一个按钮,控制着猪食的供应;按一下按钮会有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谁按按钮谁就需要付2个单位的成本;电钮和食槽分别放置于猪圈的两端,当按完电钮跑到食槽的时候,另一头猪已吃了不少.假设会出现三种结果:若大猪先到,大猪吃到9个单位,小猪只能吃1个单位;若同时到,大猪吃7个单位,小猪吃3个单位;若小猪先到,大猪吃6个单位,小猪吃4个单位.在“智猪博弈”模型中,“等待”是小猪的占优战略;给定小猪总是选择“等待”,大猪的最优选择只能是“按”.所以,纳什均衡就是:大猪按,小猪等待.各自所得相等,表现出多劳动者不多得.
假定政府和农村居民之间,在农村污水治理供给方面形成“智猪博弈”,即能者多劳、弱者少劳的博弈.农村污水治理供给的“智猪博弈”模型:假定农村污水治理供给的效益是10个单位,供给者需要支付2个单位成本.假定会出现三种情况:若完全由政府供给,政府获得的效益是9个单位,居民只能获得2个单位;若政府和居民都供给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获得7个单位,居民获得3个单位;若完全由居民供给农村污水治理,政府只能获得6个单位,居民获得4个单位.“智猪博弈”告诉我们[4]:在政府和农村居民关于农村污水治理的行为博弈中,政府凭借行政权力和财政资源的优势成为博弈中的强者,农村居民成为博弈中的弱者.然而,强者是主动出击,弱者是选择等待.政府和居民在农村污水治理供给方面形成的智猪博弈战略式(见表1).
表1 政府和居民之间的“智猪博弈”战略式
由表1可知,理性居民的最佳决策是等待政府供给农村污水治理,自己选择搭便车;而政府的最佳决策是供给农村污水治理,居民选择等待,(供给,等待)是治理农村污水供给的唯一纳什均衡.政府成为农村污水治理的供给者,居民搭便车能够从政府农村污水治理中获益最大,阻碍了居民自身供给的积极性.同时,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存在“自上而下”的行政偏向,居民缺少表达公共物品需求偏好的渠道.由于干部考核机制的导向,政府官员在供给决策时优先考虑将有限的财力配置给能够获得较大政绩的方面,忽视治理农村污水方面的需求.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确定的受益原则,作为农村污水治理的居民需要支付一定的污水处理费.然而,作为“经济人”的农村居民不愿意表达对治理农村污水的真实需求,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希望治理农村污水的费用越低越好,最好是免费,这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因此,政府规避自己为农村居民提供污水治理的责任,居民想搭便车,导致农村污水治理的供给不足.
目前,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主要由政府承担为主,每户补助5 000元以上,农村居民相对较小.从农村污水治理实际来看,政府比较主动,农村居民往往处于被动,多数农村居民是在等待政府治理农村污水,这基本符合政府和居民之间的“智猪博弈”模式,但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污水治理的问题.尽管农村污水治理属于准公共物品,需要由政府承担供给责任,但是供给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政府组建国营企业直接负责,政府与民间企事业单位组建合营企业,或者由政府通过委托第三方间接购买服务的方式.美国经济学家萨瓦斯的研究表明,没有任何逻辑理由可以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来提供,而摆脱政府公共服务低效率和资金不足困境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积极实行公共服务的民营化[5].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农村公共物品市场化供给的形式主要有:对传统的公营企业实行私有化;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合同承包制;公私合作建立“携手政府”,以政府特许或其他形式吸引中标的私营部门参与供给[6].目前农村推行公共物品“市场化”供给的条件并不完全具备,政府仍要起主导作用,从制度外走向制度内是农村公共物品政策的基本走向[7].解决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供给不足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单一作为供给主体的扭曲现象,需要建立健全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政府的责任,可以采取加大财政投资和政策支持的力度,吸引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私营主体参与供给,发挥居民和私人投资者的优势,弥补完全依靠政府供给带来的不足,增加农村污水治理供给的有效性,这是未来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方向.
3.2 农村居民在农村污水治理中的“修路博弈”分析
“修路博弈”模型是在“囚徒困境”模型扩展而成,主要用于公共物品供给的问题分析.“修路博弈”模型的原理是:假如乡下有一个只有两户人家的小居民点,与外界的道路不通,想修一条道路以解决交通困难问题,假设修路的成本为4,每家得到的好处为3.假设会出现三种结果:若两家联合修路,每家分摊成本2,各得好处3,两家的纯“赢利”都是1;若一家修路,另一家坐享其成,修路的一家要支付全部成本4,获得好处3,净“赢利”为-1;若两家都不修,结果两家的赢利都为0.在“修路博弈”中,无论那一家单独修路都是严格劣势策略;这个博弈的严格优势策略均衡,即两家都不动手修路,大家的收益都为零.
假定农村居民间,在农村污水治理供给方面形成“修路博弈”,可以描述为:假定农村污水治理的供给成本为4个单位,每户得到的好处为3个单位.可能出现三种战略模式:两户共同承担污水治理供给;一户单独承担污水治理供给,另一户搭便车;两户都不承担污水治理供给.农村居民间在污水治理供给方面形成的修路博弈战略式(见表2).
表2 农村居民间的“修路博弈”
由表2可知,任何一户居民单独承担污水治理供给都是严格劣势策略.这个博弈的严格优势策略均衡,即两户都不承担污水治理供给,大家获得的好处都为零.在农村污水治理供给方面,两户农村居民间形成的“修路博弈”模型,如果两户都共同承担污水治理供给,则获得的好处都会增加;如果别人承担而自己不承担污水治理供给,自己就可以占别人的便宜.所以,每户居民的最优选择都是不承担污水治理供给,这种纳什均衡使得两户由于污水治理供给带来的好处都无法得到提高.尽管大家合作供给污水治理,都会为自身带来利益,但现实的选择往往是都不愿意主动承担污水治理供给的责任和义务,导致农村污水治理的供给不足,这一点在浙江省农村居民中较为普遍.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明确提出:“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省外浙商、侨胞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农户建设积极性,引导他们出资出劳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借鉴澳大利亚社区参与的模式[8],设计出一种新的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法—社区磋商小组(Community Consultation Groups,简称CCG)模式,以雅浦村生活污水为切入点开展了以农民为主体的CCG试点,社区磋商小组环境意识和执行能力以及村民的环境意识都得到了提高,从实践上证明了CCG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由于浙江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势等差异较大,全省统筹规划,市县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居民支持和参与”的供给方式,发挥农村居民的主动性,建立政府、社会力量、农村居民三方联动的治理机制,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力度.因此,调动农村居民间的治理积极性,特别是民间资本治理农村污水的积极性,是浙江省未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的重中之重.
4 结论及建议
农村污水治理是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当前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正处于关键期.本文主要对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博弈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到了结论和建议如下:
(1)根据公共物品理论,农村污水治理属于准公共产品;
(2)政府和农村居民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具有双重性特征,主要表现为:政府应在法治、技术标准、政策等宏观方面发挥作用,还具有监管责任;农村居民应参与污水治理全过程,还具有监督责任;
(3)从农村污水治理主体的“智猪博弈”分析可知:政府应承担主要供给责任,但不能由政府完全承担;为了提高治理农村污水的效益,提升生活品质,农村居民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4)从农村居民间的“修路博弈”分析可知:只有农村居民之间相互合作,才能更好地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效益;
(5)农村污水治理可以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居民支持和参与”的供给模式,通过政策措施吸引民营资本,发挥农村居民的主体性,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力量、农村居民三方联动的农村污水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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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罗义云.农村公共物品市场化供给机制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07,212(8):1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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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 昕,张龙江,蔡金榜,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模式研究:社区磋商小组[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3):42-45.
Game Analysis on Rural Wastewater Treatment Subject in Zhejiang
LIU Zhen-hua
(College of Surveying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Zhejiang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 Hangzhou 310018, China)
It is the key and difficult points to harness rural wastewater in the treatment of “five water” in Zhejiang, which is helpful in improving rural water environment and living environment. The characteristics as quasi-public goods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are analyzed in the paper, because of its limited non-exclusiveness and non-rivalness. The dual character of main body in harnessing rural wastewater includes the government and the rural residents, the government mainly responsible for administration guidance and supervision while the rural residents in charge of cooperative participation by undertaking the secondary responsibility. The game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rural residents is analyzed by “pigs’ payoffs” game and “road repairing” game. It is beneficial to explicit main responsibilities for the government and rural residents to improve benefits in the process of harnessing rural wastewater.
rural wastewater; sewage treatment; subject; game; public goods; government; rural residents
2015-12-16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4SWH17YB);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1XKGJ08);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2YD32YB);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第一层次培养基金资助
刘振华(1977-),男,四川达县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水污染控制.
X703.1
A
1008-536X(2016)06-0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