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政务数据大共享 建和谐征税新扬州
2016-12-10陈可云
陈可云
以扬州市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为载体,实现税收征管方式从粗放式、介入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综合治税是近年来扬州市财税管理工作的一项新创举。扬州市政府按照“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扬州市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为载体,实现税收征管方式从粗放式、介入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实施背景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扬州市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源监控的难度不断增大。
税源呈现零星分散、易漏难管的特征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扬州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仅2015年,扬州市就新发展私营企业21125户,新发展个体商户39053户,全市注册的小微企业达32.1万户,导致个人所得税等分散性强的税种的征管难度大大增加。
由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深,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对政府有关部门隐瞒特定信息的做法屡见不鲜。建筑施工等行业,流动性强,跨地域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也加大了监控难度。商贸企业、中介机构、社会服务业、广告、物流等新兴行业控管要求也越来越高。
推进规范服务、强化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扬州市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制定了稳增长、促转型的经济政策,要求不断给企业减负,释放创新活力。自2014年以来,扬州市连续3年制定出台服务企业“2号文件”,梳理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推行“不予行政许可报备”、“企业安静生产日”等措施,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行政控制日益放松,获取企业信息的难度不断加大,税务部门搜集涉税信息的困难自然也相应加大。
基于上述原因,在税源监控中仅仅依靠税务机关的力量显然不够,开展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税工作,就是抓住了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是治本之举,是破解“跑冒滴漏”难题和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手段。
不菲成绩
在扬州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协调推动下,扬州市综合治税工作在平台建设、机制完善、数据共享、操作运用等方面都日趋完善,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数据应用取得突破
2012年至2015年,市税务部门通过信息比对分析,实现涉税信息转化为税收收入累计近13亿元。其中,市国税局每年处理有问题企业约2000户次,通过补缴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调减增值税留抵,加收滞纳金,对发现的偷税、漏税行为罚款等,合计补征税款10.61亿元。市地税局每年对工商、国税、国土、房管、审计、建设、财政、水利、质监、人社、民政、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物价、发改、供电等部门的涉税数据进行比对,清理户管户、项目等,合计补征税款2.34亿元。
为市民政局低保户家庭信息比对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90户2218人,累计节约低保、住房保障等财政资金累计超过2000万元;为市公安局“易搜”智能检索系统、情报分析研判平台等公安业务系统提供了强力数据支撑,依托数据应用救助群众30余人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0余名,破获案件110余起,案值60余万元。
税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以综合治税平台和财税深化应用系统为支撑,财税部门对市区企事业单位税收级次进行了全面界定,国地税按照界定结果对市区1418户企业收入级次作了调整,较好地维护了市与区之间的财政分配格局。构建了广陵、邗江、开发区等乡镇(街道)虚拟金库,提升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扬州市综合治税工作依托综合治税平台,放大了信息共享效应,全力推动扬州市税收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也取得了一系列的荣誉,荣获全国“2010年城市信息化成果应用奖” 、江苏省信息系统优秀成果二等奖、扬州市“工作创新奖”、扬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国家工信部也对扬州综合治税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原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做出重要批示:“进一步总结典型经验,扬州地税的税源信息抓的准、抓的实”。
有效经验
明确职责,切实增强综合治税的责任感
组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不仅是财税部门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把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坚持依法治税的重要战略部署,将适应税收征管形势新变化,破解税收征管难题为目标,促进财税增长。成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其他成员单位组成综合治税办公室,彼此分工明确,承担和处理综合治税日常工作。
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功能
扬州市社会综合治税平台项目一期工程于2007年12月正式上线投入应用。项目一期以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为目标,实现15家部门涉税数据交换与共享,梳理出交换指标项86项。
项目二期工程于2010年正式上线。二期工程突出加强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功能,增加26家部门的涉税数据,累计共实现41家部门的涉税数据交换与共享,确定121个交换指标项。
项目三期工程于2013年正式上线。贯通市、县两级数据交换与共享的渠道,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综合治税应用系统。确定各县(市、区)上报指标项平均为40个。
突出重点,加强关键数据采集传送
社会综合治税是培植税源财源的重要平台,加强涉税数据信息报送是数据运用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加强关键数据的报送工作,如供电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股权转让变更信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信息、房产交易信息、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拍卖变卖纳税人财产所得信息等,这些数据都是税务部门摸清税基、挖掘税源的重要数据支撑。为了获取这批关键数据,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多次向分管工作的常务副市长汇报,并牵头召开工作协调会,以啃“硬骨头”的精神,逐一与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房管局等部门沟通协商,确保了涉税关键数据的上报。
全面创新,加快推进政务资源共享
首创省内社会综合治税数字化管理新模式,是全省第一个采用SOA架构设计原则和PureXML数据库技术建设的地市级政府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平台建设在遵循国家《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进行规划执行,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对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中明确规定“不予共享”的信息,开创性地建立《扬州市综合治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对已列入负面清单的涉税信息,各成员单位无需报送;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涉税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按数据报送的规范要求及时报送。
完善制度,提高综合治税运作质态
制度是核心,只有建立健全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合力,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税考核体系,编制并修订《扬州市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根据部门数据报送的实际情况,结合税源培植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建立了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真正把“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