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获“新政”引领
2016-12-08郑旭
郑旭
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重点问题,围绕推进重大建设、吸引民间投资、促进医养结合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保障房、扶贫、医保等重大民生事项,提出有效解决办法。
为使实体零售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以“坚持市场主导”“坚持需求引领”“坚持创新驱动”为基本原则,对实体零售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方式、实现跨界融合、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及效率作出部署。
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合力。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当前,实体零售企业面临的问题,既有来自企业自身变革不及时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有来自宏观经济环境变革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如经济全球化、科技的发展、金融领域的发展变革、城市管理的变革等等的影响。对这些新的问题,涉及到更多领域和部门,单靠实体零售企业自己去调整、整合、应对,是难以解决的,必须靠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意见》的出台,既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重要举措,也充分体现出国家对实体零售的关注和支持,将对鼓舞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信心起到积极作用。
“跨界融合”构建零售新格局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意见》明确了创新转型的多项任务,并将其部署于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促进跨界融合三个基础面。
怎样调整商业结构?《意见》所明确的方向是: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淘汰落后与培育新动能并举,推动实体零售调整区域结构、调整业态结构、调整商品结构,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
如何创新发展方式?《意见》所明确的思路是: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创新服务体验,推动实体零售补短板、增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
《意见》要求把融合、协同、一体化作为实体零售整合发展的重要出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促进多领域协同,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通过融合协同构建零售新格局。
整合是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而零售业作为重要的经济环节,担负着连接生产、物流、消费等重要领域,关联着公共资源、技术创新等更多的经济部门。然而,由于传统模式下的实体零售企业一直都是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其弊端已造成产能浪费、库存积压、流通不畅、技术推广不力等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行更大的整合。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多份促进电商发展的文件,其中均提到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印发《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
而此次《意见》再次主张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有观点认为,这足以说明“跨界融合”已经成为零售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推进简政放权击破转型环境壁垒
创新转型需要在良好的发展环境中进行。《民生周刊》记者发现,上述《意见》除了在“加强网点规划”“促进公平竞争”“完善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外,还对“推进简政放权”做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推动住所登记改革,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食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意见》要求,要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
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梳理网络上对上述《意见》的反映,《民生周刊》记者发现,网友对《意见》中提出的“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持乐观态度,而且期许度也很高。
《意见》提出,落实好零售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零售企业设立的科技型子公司从事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研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
《意见》同时提出,要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在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持续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
不仅如此,《意见》还明确要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情况,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予以支持。用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原则设立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
《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创新发展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兼并重组。积极研究通过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