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下的信息伦理困境及解决策略分析
2016-12-08宁阳
宁阳
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下的信息伦理困境及解决策略分析
宁阳
随着图书馆微服务体系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读者隐私信息泄露、知识产权更加敏感等信息伦理困境,论文通过分析主观及客观原因,提出了加强社会信息立法保障、探索图书馆信息伦理制度建设、增强用户与馆员信息伦理意识,提高馆员职业素质,技术性与人文精神相结合,建立有效保障机制等解决策略。
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信息伦理困境解决策略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16.03.001
随着移动技术与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用户更加亲睐各类移动应用和社交网络活动。根据CNNIC于2015年2月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5 340万人,在我国网民总数中的占比达到85.8%。微信、微博、微视频、微书评、微小说等,越来越多的微信息在我们身边产生。“微内容、信息主体(用户)、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及新媒体应用技术与高速互联网一起构成了微信息环境”[1],各种微服务也随之产生。“微服务是一种新媒体服务,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平台展现自我,服务用户。微服务还是一种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2]。
1 图书馆微服务体系
随着微信息环境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微服务逐渐成为图书馆实现泛在化、个性化、细微化、多样化服务的重要手段。图书馆微服务指的是“微信息环境下,图书馆利用多种技术手段,为读者提供各种个性化、社交化、移动化的全方位细致服务,包括图书馆移动化服务、图书馆社交化服务、图书馆个性化服务。”[1]
目前,由于用户的闲暇时间变得零散而短暂,对信息的需求也逐步趋向于及时性、互动性。因此,对信息的内容更倾向于短小精悍型,而对信息的传播方式则希望更加灵活、便捷,可移动性强。针对信息环境、用户信息需求以及信息传播方式与内容方面的变化,图书馆的各类微服务也逐渐地开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图书馆微服务体系。移动服务方面,大部分图书馆都实现了资源整合,60%以上的图书馆都开通了移动图书馆,实现了包括移动OPAC查询、短信服务、WAP服务等移动新体验。在图书馆社交化服务方面,微博、微信已经成为微服务体系中重要的服务方式。同时,图书馆还与人人网、豆瓣网等合作,加强与用户的互动性,提高图书馆的关注度。个性化服务方面,服务范围更广,形式更加多样化,各种个性化定制、RSS聚合推送、学科导航等服务都使用户感受到了个性化、智能化的图书馆微服务。
2 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下信息伦理困境的表现
“信息伦理主要是指信息传播、信息组织、信息管理和利用以及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伦理关系。”[3]微服务体系下,图书馆的服务内涵、服务方式、服务手段都发生了重要的变革,在这样的环境下,图书馆作为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机构,除了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外,还需对信息行为中产生的多方面伦理问题进行职业道德的规范和约束,将微服务的发展与信息伦理构建相结合,建设更加完善、健康的微服务体系。
2.1 信息甄别难度大
在微服务体系下,图书馆主要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下的各种新兴传播方式开展信息服务,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共享性使图书馆在获取信息、传播信息方面渠道更广、速度更快,便捷性更强。但也正是这种开放性,各种信息迅速地充斥于网络环境中,加之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和隐匿性,信息的生产、使用与处置随意性增强,各种伪信息、劣质信息混杂其中,加大了信息的甄别难度。在这样的环境中,必将使人们的信息伦理观念更为开放,从而弱化信息使用者的伦理意识。
2.2 读者隐私信息的泄露
美国图书馆协会发布的《图书馆权利宣言》中提到知识自由的理念,在这一理念中除了提倡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外,还提出了图书馆要保守用户的秘密。即“用户利用图书馆获取知识信息的行为所产生的有关信息,包括用户登记注册记录、图书借阅记录、参考咨询问题记录、数据库查找记录、网络使用记录等,都属于个人隐私,这种隐私如被他人窥视、获取,用户便会产生不自在、不自由的感觉,从而使用户的自由获取知识信息的权利受到极大限制甚至被剥夺。所以保护用户隐私是图书馆维护知识自由的必然要求。”[4]然而,在微信息服务环境下,用户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利用图书馆,用户的基本信息、借阅记录、研究方向等信息很容易被采集,如果图书馆对读者信息出现不当保管,或是用户信息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遭到不当利用,都会出现读者隐私信息泄露的情况。加之目前图书馆员对保护用户隐私问题并没有高度重视,而在微信息环境下用户信息公开和利用的可能性又比以往风险加大,这种观念的滞后性与快速发展的微服务体系不相适应,使得保护用户隐私权问题成为当下信息伦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2.3 知识产权问题更加敏感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5]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但同时也是一个信息伦理问题。在微信息环境下,用当前的信息技术可轻而易举地将信息产品进行复制、转移、出售,其监管难度和约束力可想而知。图书馆作为信息的聚集和传播地,对信息监管不严或是使用不当就极易造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虽然目前一些相关法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图书馆规定了一个合理使用的范围,但由于诸多原因,人们并没有按规定操作。加之在虚拟的微服务环境中,图书馆对于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伦理意识主要依靠个人的自觉与自律,因此个人的自觉、自律性对于微服务体系下规范图书馆信息服务的作用更加深入,这也导致了传统的伦理观念和法律观念在微服务体系下变得弱化和难以执行,知识产权问题也就变得更加敏感。
3 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下信息伦理困境的原因
3.1 客观因素
图书馆微服务是一种信息交流活动,必然要受到社会信息制度的影响与制约。信息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社会信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和健康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信息传播与利用便捷性凸显的同时,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与隐蔽性的弱点也十分明显,全新的信息环境需要有新的信息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但是,当前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信息公开、信息传播等方面的信息制度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给一些信息传播与利用不良行为甚至是不法行为带来了可乘之机,由此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信息伦理困境。加之图书馆微服务还处于一个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有许多图书馆在建设微服务体系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其他行业相比还相对滞后,一些相关的技术设备和手段的防护性水平还不高,导致在信息道德建设方面弱化性更加明显,这也会造成信息伦理困境的出现。
3.2 主观因素
微服务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服务形式,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图书馆往往会较为关注技术手段方面的实现与支持,较为注重微服务给图书馆在信息服务方式、途径等方面带来重大改变的显性作用,从而很容易忽视对微服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没有相应规范、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无法对微服务工作进行有效引导、规范组织、科学管理。没有考核制度,无法对微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形成监督、推动作用。因此,各项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容易忽略对微服务环境下信息伦理的建设,不利于规范图书馆微服务的信息伦理及培养读者和馆员的信息伦理意识与素养,这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信息伦理困境。另外,由于宏观制度上的缺失和不健全,导致馆员和读者对信息伦理问题不重视或是忽视。读者在接受一系列便捷的微服务时,自身保护意识不强,将一些信息进行了公布或是分享,这就造成了个人信息资料的泄露。图书馆员在信息伦理建设方面意识不强,或是自身素质不高,如法律意识欠缺,相关的技术操作不熟练,就会在对信息采集的合法方面,妥善保存读者信息方面,以及合法利用和传播信息方面出现问题,加之大部分图书馆并没有开展相关的培训,因此,馆员和读者在信息伦理意识的建立和提高方面程度相当有限。
4 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下信息伦理构建策略
由于图书馆微服务的环境主要是在具有开放性、虚拟性、隐匿性的网络环境下进行,致使人们在利用和传播信息方面很难判断和追溯信息的发出者和传播者,造成了人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对于信息产生与利用所需承担责任的淡化和忽略,产生了许多信息伦理问题。图书馆信息伦理构建需要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因为健全完备的信息环境是图书馆规范信息伦理建设的重要保障,而一个有序、健康的信息环境需要有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支撑,因为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因此,可以在知识产权、信息生产、信息保管、信息传播等信息行为方面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让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强制性能在外力上促使健康有序的信息环境形成,法律的健全能够使社会的道德舆论与人们的伦理意识逐步形成与强化。社会信息环境的健全与完备,加之信息伦理意识的增强,才能促进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下信息伦理建构的健康发展。
图书馆微服务是近年来的一个新生事物,虽然发展迅猛,但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加之社会信息伦理制度也不够健全完备,因此,图书馆在信息伦理制度建设方面也疏于建构。图书馆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社会的发展制定图书馆在微服务体系下所需的伦理制度规范。首先应从信息的生产、采集、加工、传播等各个环节入手制定相应制度,使图书馆员的各项操作符合信息行为规范,能够做到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隐私等。其次,要建立与用户的交流制度,尊重用户,听取用户的意见,给用户在图书馆提供微服务过程中拥有监督的权利。最后,图书馆在微服务过程中会掌握大量的读者信息,应制定读者隐私保护制度,明确图书馆在保护用户隐私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出现用户信息泄露后的善后问题。这不仅能够规范图书馆员及用户的信息行为,也为在出现利益冲突过程中给图书馆馆员提供一定的操作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信息伦理制度的制定,不仅能够对信息行为主体起到约束、规范、指导、保障作用,同时,能够逐步让馆员和用户都树立正确的伦理价值取向,从而规范图书馆微服务体系下的信息行为,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最终构建健康有序的微服务信息环境。
习近平主席在山东曲阜考察时曾指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6]因此,图书馆开展微服务,提高用户与馆员的信息伦理意识非常重要。对于用户来说,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泄露重要信息,必要时安装一些安全软件加强防护,图书馆也可举办相关的讲座和活动来培养和增强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正确的信息伦理理念。对于图书馆员来说,在微服务过程中,对于所掌握的读者个人信息资料,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密,不能因为某些利益而滥用用户信息,要把正确的信息伦理理念转化为内心的强大意识和动力。同时,图书馆员也要提高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图书馆应多开展相关的微服务职业培训,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激励制度等,使馆员在操作过程中熟练掌握相关技能与规范流程,不要因为某些不当操作造成用户信息的泄露和不良使用与传播。总之,要使馆员与用户在外界信息伦理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仍能保持高度自觉,内心形成强大的约束机制,在面对信息伦理问题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图书馆的微服务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衍生的,因此,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来加强安全防护也是相当重要的。如可以安装一些软件来过滤和屏蔽一些不良信息。“使用身份认证、流量监控及传输加密技术控制用户访问。信息传输过程中使用保密直接通信、防复制软盘技术。使用网上个人隐私工具与平台,由用户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图书馆服务。采用PETfffff3隐私技术,防止用户数据被随意处理。”[1]总之,就是要运用技术手段来对信息环境中一些失范的行为进行防护和反击。当然,我们在强调技术的同时也不能忽略服务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不能过于强调技术而使用户感觉到服务的冰冷与生硬。要将技术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将为读者提供的人性化服务贯穿始终,才能为图书馆的信息伦理建设构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1]侯瑞芳,李玲,徐敬宏.微服务背景下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5(1):71-74.
[2]刘丽萍,庞彩云.图书馆微服务研究[J].图书馆建设,2013(4):60-63.
[3]许建兰,等.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伦理问题及其原则探讨[J].图书与情报,2009(2):95-97.
[4]刘兹恒.美国公共图书馆的理念和服务[Z].内部报告.
[5]知识产权[EB/OL].[2015-04-22].http: baike.baidu.com/ subview/18255/11191707.htm.
[6]习近平: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国无德不兴[EB/ OL].[2015-04-25].http: politics.people.com.cn/n/2014 /0505/c1024-24975911.html.
宁阳湖南图书馆馆员。湖南长沙,410011。
Information Ethics Dilemma and Solving Strategy of Library under the Micro Service System
Ning Yang
Along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library micro service system,reader privac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more sensitive,and other information ethical dilemma appeared.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reason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olving strategies of strengthening social security information legislation,exploring the library information ethics system construction,increasing users and librarians’information ethics consciousness,improving the professional quality of librarians,combining technology and humanistic spirit,and establishing an effective security mechanism.
Library.Micro service system.Information ethical dilemma.Solving strategy.
G254.97
2015-10-20 编校:刘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