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动三轮车乱象需疏堵结合
2016-12-08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李政平
汽车与安全 2016年7期
文 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李政平
整治电动三轮车乱象需疏堵结合
文 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李政平
遏制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和交通乱象、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电动三轮车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电动三轮车存在多方面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车辆用途发生改变,存在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载物、非法营运等现象;市场混乱,不按规定生产的“超标”电动三轮车充斥市场;交通违法严重,事故多发。用电动三轮车载人的大多是农村地区群众,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上,以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和赶集为主。
整治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仅靠交管部门单打独斗,很难取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疏堵结合,从源头抓防范。要让群众明白电动三轮车不允许载人,通过宣传教育和路面管理,引导群众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超标”电动三轮车,规避载人的风险。工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电动三轮车生产行业标准,质监部门应加强行业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三轮车的企业,堵住“超标”电动三轮车的源头,并对已进入市场的“超标”电动三轮车采取召回制度。对于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三轮车,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并限期淘汰。
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和小学生出行难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发展速度,将客运班线开通到村组和学校;校车发展也应该提速,早日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乘车难的问题。从源头解决了农村地区老年人和孩子出行难的问题,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就会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