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相关要点
2016-12-08
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相关要点
编者按:2014年9月,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务院等九部委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所有维修企业平等享有获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权利”。2015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制定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依据此办法规定,2016年7月1日之后,大批量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将陆续得以强制性公开。据析,目前已有430多家汽车生产企业、27 000多种车型的维修技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交通部备案,交通部也正在建设平台,用以公布包括信息公开渠道、网址等在内的车企备案信息。对于中国汽车后市场,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此,我刊将与广大读者共同回顾一下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相关的重点内容;同时,我刊记者也采访到了目前国内最大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第三方平台—“中车云商网”运营公司中车云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友生先生,围绕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请他解答业内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例如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定价、信息查询途径、法规中有待完善的问题等。
1.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定义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是指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为维持或恢复汽车出厂时的技术状况和工作能力,延长汽车使用寿命,确保汽车符合安全、环保使用要求所进行的汽车诊断、检测、维修作业必需的技术信息资料的总称。
2.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时间
(1)各汽车生产者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其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有关信息。
(2)关于新车型: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
(3)关于老车型: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公开2015年1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维修技术信息。
(4)各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应当自该车型上市之日起10年内保持公开状态;超过10年的,汽车生产者可以将相关车型信息存档,但应公布相关车型信息的索取方式。
3.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目录
(1)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编码规则或其他有效的将具体车辆与所属车型进行关联、识别的方法。
(2)汽车维修手册,应包括但不限于动力总成及排放控制系统、底盘系统、电气系统车身及附件的以下信息:
①车辆维护信息,包括车辆定期维护项目、检查内容、维护作业和维护间隔设置依据、方法,以及润滑油、冷却液等油液的规格参数,此条款信息应按照规定方式,由汽车生产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
②总成及零部件的拆装方法、技术规范及图示说明,零部件检测方法及鉴别判断的信息;
③电路接线图,包括接线图、器件位置、插接件型号规格等;
④各电子控制系统(含OBD系统)故障代码表(包括通用故障代码和汽车生产者自定义故障代码)、代码定义、故障诊断及排除的方法和步骤;用于检测和故障诊断的相关参数信息(即指能够在诊断仪器上显示的各项数据参数及含义、故障出现时的冻结帧、数据参数值的合理范围等);
⑤排放控制系统信息,包括排放控制系统的安装位置示意图、装配图和维修技术要求,排气后处理系统关键零部件的型号、生产厂家及更换时间等信息;
⑥车身尺寸图,如车身及车架的基本尺寸及定位基准;钣金和涂装作业所需的技术信息;
⑦车轮定位参数的标准范围及调整方法;
⑧在零部件更换或维修后,需进行匹配、基本设置等操作所必需的信息(如电动车窗、天窗、节气门、加速踏板、制动踏板等零部件的重新匹配设置所需的信息);
⑨维修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说明等。
(3)零部件目录,包括汽车生产者提供的用于售后服务的原厂零部件的名称、商标和编号,零部件变更、升级、换代信息,以及为方便确定具体车型车款所适用零部件必需的信息。
(4)适用具体车型电子控制系统的软、硬件版本识别号(不包含软件本身)。
(5)除本办法规定可以免于公开的内容外,对车辆电子控制系统需要重新编程的信息(即需要进行重新编程的认定条件及基本操作,但不包含程序软件本身内容)。
(6)专用诊断、检测、维修工具和设备及其相关软件信息(如型号、规格、软件版本等),及其相关购买渠道信息。
(7)车辆认证信息,主要是CCC认证证书信息,如车型型号、规格和参数以及零部件供应商信息。
(8)技术服务通告,包括由实践经验得到的,针对某类故障,通常影响某一车型或车辆批次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在授权维修网络内可进行免费维修的通告等。
(9)汽车召回信息和缺陷消除措施等。
(10)上述各项信息的所有后续修订和补充。
(11)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12)若某车型不具备上述某种特定功能系统或零部件,则免于公开有关信息。
4.可以免于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1)涉及车辆防盗控制系统(含汽车钥匙芯片)编程、设置等操作的信息。但经汽车生产者授权、可以开展汽车防盗控制系统维修的经营者除外。
(2)用于防止车辆动力总成及排放控制系统原程序、原标定数据以及车载诊断系统(OBD)原始数据记录被擦写、篡改的相关系统底层控制和操作的信息。
(3)涉及汽车生产者及零部件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影响其依法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有关信息。
(4)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其他有关信息。
5.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方式
(1) 汽车生产者自主直接公开。
(2) 汽车生产者委托第三方平台公开。
6.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定价
汽车生产者可以依法对维修技术信息自主定价,价格应公平、合理。汽车生产者的有关价格行为应遵守《价格法》规定。汽车生产者可以对汽车维修经营者、消费者实行有偿服务,对不同访问权限的信息用户设定相应收费标准,但不得根据用户检索、使用车型信息的数量另行收费。值得注意的是,上文中提到,各车型的车辆维护技术信息应免费公开。
7.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负责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环保、商务、工商、质检、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保险等有关部门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交通运输部委托,可以就本行政区内的汽车生产者履行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义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①未制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
②未及时备案、如期更新汽车生产者有关信息的;
③未按照规定目录和要求有效公开维修技术信息的;
④未按照规定方式、途径公开维修技术信息,或信息公开系统功能和服务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⑤违反《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整改不合格的,由交通运输部依法予以通报、罚款等处罚,并抄送国家认监委,由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认监委建立违规企业、车型抄送处置制度。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可以申请免除网上公布的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1 000辆(不含)的乘用车,以及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200辆(不含)的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可以向交通运输部申请不上网公开相关车型维修技术信息,但应以纸质文件、数据光盘等媒介形式公开,并以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公布索取方式。对于上述免于上网公开的乘用车车型累计销售量达到1 000辆的,或者免于上网公开的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车型累计销售量达到200辆的,有关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应转至网上公开。
(2)什么是CCC认证:CCC(China Compu1sory Certification)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自2002年开始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而汽车产品在CCC认证目录之中。
(3)汽车生产者需承担的责任:汽车生产者应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因汽车生产者所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不当或存在错误造成维修不当、质量问题的,汽车生产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4)信息公开系统需要具备的功能要点:①具备中文版;②具备用户注册、信息索引、查询及在线打印、在线支付等功能;③明示、标记修改或调整过的维修技术信息项目或内容;④提供汽车生产者和信息提供者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⑤具备用户投诉、建议等交互式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