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非情种莫耽诗
2016-12-06张国鹄
张国鹄
“诗的本职专在抒情”,这是诗人、诗论家的共识。是的,诗歌有了情,诗才会有血有肉有生机。故而梁启超盛赞“诗圣”杜甫为“情圣”,说:“杜诗的情最真最热,而且热得发烫。”可不,有诗为证:“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赠卫八处士》)……难怪有人慨叹:“生非情种莫耽诗。”诚然,诗离不开人的感情,而感情的抒发最重要的就是一个“真”字。“不精不诚,不能感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庄子·渔父》,因此有人呼吁:“诗可数年不作,不可一作不真。”(刘熙载《艺概·诗概》)这确是一个极好的诗学信条。笔者儿时读过一首诗,几十年来记忆犹新,为什么?就缘于一个“真”字,或者说是诗中“情感美”深深地感染了我,请听:“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想闻欢唤声,虚应空中诺。”(南朝乐府)明月寄相思,情痴生幻境,恍兮惚兮之中,诗中主人公似乎听到了远方心上人在呼唤自己的名字。“呃,我在这儿呀!”然而,回答她的仍然是那恼人的万籁俱寂。腾挪跌宕之中,痴情女子彻骨相思的深情、真情便海涛般扣击读者的心弦。给人以极为丰富的美学享受。这就是“真情”的魅力!有人曾用四句话非常精当地概括文艺的创作过程和心理机制:“因情人幻,想入非非,无中生有,弄假成真。”其中“情”是根本,是思想内容。“幻”(含“想入非非,无中生有”),则是艺术对生活的超越,是表现形式。“弄假成真”,最后落实到一个“真”字,是指艺术真实,说的是最佳的艺术效果(真实性)。整个创作过程中,归根结底还是“真”字在起作用。而“想闻欢唤声”,从“物理”时空看,当然是虚假的;而从“心理”时空看,绝对是真实的。因为“诗是现实的心灵化”,“心灵创造的新世界”(黑格尔),“诗歌是幻想和感情的白热化”(赫斯列特)。
南朝民歌“夜长不得眠”表现“真情”用的是幻觉形式,大体上属于浪漫主义范畴,真实动人。究其实“白描”的现实主义写法,同样可以表现生活的真实和抒发诗人的真情,也同样具有沦肌浃髓的艺术力量,试看诗坛泰斗臧克家写于1942年的小诗《穷》:“屋子里/找不到隔夜的粮,锅/空着胃/乱窜的老鼠/饿得发慌/主人不在家/门上打把锁/门外的西风,赛虎狼”。这是旧中国伤心惨目的一幅饥饿图:此图选材及细节极为典型,连老鼠都“饿得发慌”,饥饿程度可想而知。其次是用笔非常简练,留给受众的想像空间相当广阔:“主人不在家/门上打把锁。”人上哪儿去了呢?令人悬想:是流浪?是乞讨?抑或“拔剑东门去”铤而走险?……最深刻的还是诗的结尾:“门外的西风/赛虎狼”。反复咏叹,令人想起白居易的诗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杜陵叟》)这就一针见血地揭示出《穷》的社会根源。小诗言约旨丰,语短精长:一种对下层人民的深厚同情,一种对剥削阶级的强烈憎恨,如火如荼地燃烧在字里行间,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审美震撼。
诗中的抒情总是通过诗人这一“个体”(小我)表现的。然而,作为一个有品位、有担当的诗人,却不能老是蜷缩在“小我”的蜗牛壳里浅斟低唱一已之悲欢,而应放眼广阔的世界,为人民而抒写,为人民而抒情。这样的诗才有社会意义,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因而流传久远,成为一种可贵的精神财富。1895年,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霸占中国台湾,台湾爱国人士丘逢甲组织乡民奋起抗日,一年后怀着深厚的民族感情,吼出了振聋发聩的七绝《春愁》:
春愁难遣强看山,往事惊心泪欲潸。
四百万人同一哭,去年今日割台湾。
传群体悲声,写民族震怒,如雷霆万钧,动地惊天,撼人心魄,显示出一种沉雄、悲壮的崇高美。这正是抒写“大我”情怀所进发出的强烈的美感震撼力,弥足珍贵。
究其实,感情的抒发,在特定语境中。“大我”与“小我”完全可以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小中见大,弦外有音”的胜境。首届中华诗词大赛的魁首王巨农写于“文革”后期(1967)的《乙卯除夕》就是这样的精品力作:
压岁无钱阮囊空,只燃花炮逗孙童。
满天尽是硝烟味,人在愁红渗绿中。
欢度除夕竟然阮囊羞涩,连些微压岁钱也难匀出,只好硬着头皮燃放花炮,无聊地逗逗孙童。这正是闹得民穷财尽、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文革”“大好形势”的冰山一角。“满天尽是硝烟味”,妙语双关,表层似是写花炮气味,实质上是那种严酷政治气氛的巧妙暗示和艺术写真。在这种局势下,人民群众精神饱受压抑,正所谓“人在愁红惨绿中”。此一妙句暗用柳永词《定风波》“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句意,是说什么都不在意,干什么都没心思。这正好准确而微妙地传达出了“文革”中亿万受压群众真实的内心感受。“好诗不过近人情”(清·张问陶语),信然!走笔至此,我陡然记起了清诗人黄景仁的《癸已除夕偶成》(之一):
千家笑语漏迟迟,忧患潜从物外知。
悄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
这两首诗,很有些相似之处。一、背景。首先是时代背景,一写倒行逆施、作恶多端的“四人帮”覆亡的前夕;一写有清一代由盛而衰、危机四伏的“火山口”上。其次是时节背景:写的都是“除夕”,企望“除旧布新”之意隐约可见。二情景:都是哀乐相伴,且乐中写哀,倍增哀乐。反复把玩两诗,似乎还依稀谛听到“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的弦外之音……品赏这样的佳作,着实令人陶醉,又令人警醒。别林斯基曾说:“任何伟大诗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的痛苦和幸福的根子深深地伸进了社会和历史的土壤里,因为他们是社会、时代、人类的器官和代表。”(《1847年俄国文学之一》)这并非理论家刻意唱出的高调,而是一位纯真诗人与社会、时代无法割舍的血缘。时隔两百多年,两位诗人的诗心竞如此灵犀相通,真令人惊叹。有哲人说:“历史有时会出现惊人的相似。”而诗却是历史在诗人心灵中的投影。这样看来,两诗的相似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诗要用形象思维”,这是一条公认的诗学原理。然而,古今中外就偏有一些诗,硬要与这条原理对着干。你看:“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斐多《自由与爱情》)“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夏明翰《就义诗》)……这些诗,哪有形象,几乎全是议论,是逻辑思维。然而,它们却都是千百年众口流传的不朽诗篇。这是为什么?因为这些诗里炽烈地燃烧着热爱祖国、热爱自由、热爱真理的一种“大爱”之情。正是这种“真情”征服了读者,这就再一次有力地证明:“诗的本职专在抒情”。由此看来,诗歌创作在特定语境中,有时“形象律”自应让位于“情感律。”这样做,并非认为“形象律”不重要,事实上“形象律”永远也不会被颠覆。不过,相比之下,“情感律”更为重要,始终是第一位的。对这个问题,钱钟书先生早已有精辟的论述:“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是有象有意的好诗。“良时不再至,离别在须臾”、“人生无百岁,常怀千岁忧”,“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等也都是好诗。但“象”似乎没有,而“意”却无穷。因诗不必一定有“象”,而至少应该有“意”。文字语言的基本功能是“达意”,“造象”是加工的结果(转引自《钱钟书研究集刊》第二辑)。请注意:其中的“意”应是传统诗话、词话说的“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言有尽而意无穷”中的“意”;它是“感情”与“思想”的复合体。用现代诗美学眼光审视,其中“情感”应是主导,因为“意”中所含的理想、信念、意志等都只能由情感沸腾后蒸发出来,这才是好诗。裴多菲《自由与爱情》等诗即是明证。是的,“情感是诗的天性中一个主要的活动因素,没有情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诗”(《别林斯基论文学》)。因此,诗人创作中就要始终抓住这个“情”字,并且在抒情中突出一个“真”字,“生非情种莫耽诗”呀!中外诗歌发展史证明:只有“真情”、甚至是“痴情”的抒发,才能产生强大的艺术感染力。“使快者掀髯,愤者扼腕,悲者掩泣,羡者色飞”,倘能如此,则诗人之能事尽矣,而“诗美”中“情感美”的建构,也就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