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风筝的人
2016-12-06林志颖
[文/林志颖]
放风筝的人
[文/林志颖]
风筝能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高高飞翔,都是因为有一根线牵着它,掌控方向,给它力量。
我爸爸常说,我们兄妹是他制作出来的风筝,他是一个努力让风筝高高飞翔的人。但这个放风筝的人,曾经也是热爱自由飞翔的艺人。
台湾电视史上第一部连续剧的男主角,就是我爸爸林德雄扮演的。他和金马奖影帝陈松勇一起主演了这部闽南语的电视剧《阿公店》。那时台湾还只有台视一家电视台,所以1971年,这部六十集的电视连续剧让我爸爸爆红了好一阵子。当时他的风头,一点也不逊于我刚出道的时候。
爸爸说那时民风朴实,有热心观众把黄金包成红包,往台上扔,运气好的能被砸好几个包。还有一次巡演,他一上台发现前两排只有一个人坐着,后面却人挤人都快打起来了。他就问旁边的工作人员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说,就是第一排那位小姐,把前两排的票全买了,算是包场看你。
他的专业是舞蹈,他说自己其实是综艺咖,演艺生涯短暂完全是因为走错了路线。后来我们一起上《桃色蛋白质》接受访谈,印证了他确实是综艺咖。那次节目现场,键盘老师任意弹奏舞曲,不管是伦巴、探戈还是迪斯科,他都能跟着音乐跳得自如流畅。
爸爸15岁就会跳舞了,他完全是自学成才。他小时候生活很苦,在一个舞蹈教室做送茶小弟,送茶的时候会注意看老师是怎么教人家跳舞的,等到教室没人了,他就溜进去偷偷练习。
他是一个外向、敢秀敢尝试的人。他能进演艺圈就是因为他的勇敢。
当兵之前,他常常毛遂自荐,去各地跳舞给人家看,所以认识了一些演艺圈的人。他后来当兵时被分到了康乐队的灯光组。有一次他们队举行犒民演出,他看到一个认识的演艺圈大哥在前台表演,等演出结束他就去后台跟人家打招呼。那个大哥很高兴地跟他聊天,知道他在康乐队做灯光非常惊讶,就跟他们康乐队队长推荐说:“你们赶快把他招进去啊,他跳舞很厉害的!”于是,我爸爸就这样变成了康乐队的舞者。
爸爸在台视拍了两年戏,他发现自己不适合演戏,于是转而从商,从那开始更加就忙碌起来。
爸爸做过好多工作:开过舞蹈教室、洗衣店、便利店、餐厅,也做过贸易生意。他点子多,待人好,又超级努力,虽然也被骗过几次,但整体上生意做得还不错。后来有了我们,他精力的一部分分配到了我们身上。
想到小时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爸爸天天送我们上学。我们家五个小孩,每个小孩上学,爸爸都是亲自送的。我们兄妹年龄间隔拉得还蛮大,上不同的学校,所以他一直都需要起得很早。送我和哥哥弟弟的时候他最累。那时他身兼父职与母职,白天在外面赚钱养家,晚上回来还得做家务、教我们功课,每天都很晚才睡。第二天一早,他又要早起,把孩子们一个个送到学校。
如此夜以继日,一年又一年,直到我们兄妹中,最小的一个都上了高中,他觉得已经很安全,可以完全放心了,这才停止了接送。
爸爸总觉得自己因为忙于事业,陪伴我们的时间太少,所以只要是他能付出的照顾,就一定亲自做到;上学之后,我们每天能够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少了,所以他特别珍惜上学放学路上这段家人相处的宝贵时间。
这个放风筝的人对“风筝”特别有一套,比较能因材施教。坦白讲,我小时候不是很会念书,我们兄妹里除了我,每个人都是大学毕业。爸爸看我学业没有同学出色,但是总能收到很多情书,他就由此推断我人缘好,送我上了华冈,预备将来进演艺圈。
他鼓励每一个小孩按照各自的特长发展,秉持“不打骂,不强求”的“爱的教育”原则,甚至研究出了一套针对五个孩子不同性格脾气的不同教育方法。比如对我这种没有得到教训坚决不放弃的人,他就会让我先去尝试,只要不是有很大危险或问题,他都放手给我尝试的机会,他知道事前阻拦我是没有用的,只能让我自己在一次次失败中学习成长。
当我真的闯祸时,他不会用很严厉的方式责罚我。比如他知道我偷骑摩托车,但他没有打骂责罚,而是默默付出,花时间帮我,一直送我上学,让我减少骑摩托车的机会。
我的很多好习惯,都是爸爸从小培养的。比如对早餐的注重。一生下来,爸爸妈妈就教我们养成吃早餐的习惯,最基本的就是牛奶、鸡蛋、吐司。时间允许,会丰盛些。有时候起晚了来不及在家吃,他一定会给我们带着,让我们在车上慢慢吃。所以我们都是会自己要求吃早餐的小朋友。
即使在最辛苦的那几年,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回家看到我们又闯了什么样的祸,爸爸也不发脾气,不抱怨,对我们没有一丝懈怠,他从来不把负面情绪带给孩子。爸爸常说:做事情很难吧?但是做人比做事更难。他信奉“人在做天在看”,所以他一生都在关注、关心他人。他做人的方式,深刻地影响了我们兄妹的行为,不管是对自己家人还是社会。
他让我们自由发展,只要不乱飞、不打旋,他就安安稳稳地抓着线,我们飞得稳定极了。
摘自中信出版社《我对时间有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