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传播在社会公共事件中的作用——以郭美美事件为例
2016-12-06王子儒
王子儒
微博传播在社会公共事件中的作用——以郭美美事件为例
王子儒
微博作为互联网新媒体的重要发展形势,它不仅给现代人的社会交往与信息传播等方面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同时通过微博在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中所形成的影响也能够看到微博传播在社会公共事件中所起的作用。本文以网络红人“郭美美事件”为例,运用传播学理论重点分析微博传播在社会公共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对公共议程的设置以及引导公共舆论方面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微博传播 社会公共事件 郭美美事件
一、“郭美美事件”简述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于其身份认证而引发了社会大众的诸多猜测,网友们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公正性也产生了质疑。而在短短2小时内,郭美美就成为微博红人,关于她的微博被转发上千条。随后,郭美美在微博上发声明称自己与中国红十字会没有关系。但是微博上关于郭美美的舆论狂潮已经掀起。随着微博传播所产生的化学效应,各大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纷纷加入到对这一事件的报道中来,央视新闻频道更是在6月底就推出了《真相调查:郭美美事件》专题报道节目。据相关数字统计显示,自郭美美事件在微博上发酵引发舆论关注后,8月,社会各类子山组织的捐款数额降幅达到了80%以上,深圳佛山红会在事件后所收捐款几乎为零。可以说“郭美美事件”对红十字会等社会慈善事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二、微博传播在“郭美美事件”中的作用分析
(一)主导公共议程的设置
“郭美美事件”的由来是从她个人身份信息发布刺激而来。它最终演变成一场全民关注的公共事件并不是偶然的,这其中涉及很多社会现实方面的内容,同时也有人们最关注的因素:年轻貌美的女孩、炫富、慈善组织。这些因素的组合是微博舆论得以掀起如此大的热潮的源泉。从这个事件的“公众议程”的设置过程可以发现,它最初由于微博上的网民个人的议程设置,经过微博传播的裂变式传播,不断地有各种网民加入到微博话题的讨论中来,这使得它原本的个人式的议程设置逐渐成为一个受到亿万网友关注的公共议程设置。微博传播利用它的便捷、高效和传播范围广等特点使得“郭美美事件”能够更快地在微博平台上被炒热,以比较,传统媒体的报道则要显得滞后的多,其在事件中发挥的舆论影响力也远远赶不上微博传播的舆论影响力。
但就“郭美美事件”的公共议题设置这一点来说,微博的公开、高效、快速以及不断的信息补充所产生的舆论效果是传统媒体无法在短时间内做到的。微博可以说是一个社会形态的浓缩,它构筑的也是一个小型的网络模型,中间有无数的信息发布点和交织点。每一个点都是具有信息表达和选择的主体,通过每个主体之间构筑的联系,能够实现信息的裂变式的扩散传播。此外,通过微博对这一公共议程的舆论传播,还产生了后来传统媒体纷纷根据微博舆论来进行后续的跟踪报道,能够看到微博与其他媒介之间开始产生一种信息共享和互动,最终共同推动公共议题的议程设置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引导公共舆论场的形成
当“郭美美事件”在短时间内得到广大微博网友的关注之后,公众会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来更为积极第参与议题的讨论。微博也开设了“郭美美事件”的专区以供大家随时发表意见,这样一来,微博平台上的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舆论环境就形成了,而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议题讨论中来,各种声音就会出现,人们会根据自身的立场和理解发表不同的见解和看法,这事,关于这个议题的舆论场就形成了。区别于传统的社区传播模式,微博构筑的是一个全新的互联网信息传播模式,它通过用户发布信息平台、关注者评论、转发等设置来构建一个公开化的信息传播空间。它与QQ、MSN等封闭化的双向传播模式不同,微博设置的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单项信息发布但多向交流的模式。一般微博上最受关注的是一些社会名人,他们的公众账号一般拥有非常多的关注者。通过这种单向信息传播模式的构建,能够给更多公众提供表达自我意见和观点的机会。而在“郭美美事件”的讨论中,微博上来自各个阶层和不同社会身份的人纷纷加入其中,有草根用户之间的讨论,也有微博意见领袖以及学术专家等各方面的关注和讨论,他们各自为微博平台表达自己的公开意见,并通过互联网传播,这些意见交汇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对事件的后续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三、结语
在“郭美美事件”后,社会慈善组织的捐款数额大幅下降,人们对社会慈善的信任度大幅降低,同时也加速了有关单位对社会慈善组织内部腐败问题的关注和重视。这是微博传播在公共事件中所形成的社会舆论以及其所形成的舆论力量带来的结果。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可以说,未来相当一长的一段时间内,微博将在社会公共议程设置以及公众舆论形成过程发挥重要作用。
[1]许鑫.微博时代的公众参与新模式——以郭美美事件为例[J].兰州学刊,2012(02).
[2]王春明.浅析微博对新闻信息源的冲击及对策——以"郭美美事件"为例[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4(05).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