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e租宝事件为例——思考多方应当如何去做

2016-12-05宋华龚小雨

时代金融 2016年29期
关键词:风险协作监管

宋华+龚小雨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互联网思维正在改变我们的企业,改变我们每个人,对传统行业形成冲击。互联网金融包括众筹、P2P、第三方支付等。从“e租宝”事件可以看出,由于市场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优质的P2P公司容易被那些劣质的P2P公司所埋没甚至淘汰,这样现象不利于行业的积极发展,更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研究以P2P平台为中心,通过分析平台与投资者、平台与项目公司,平台与监管机构,平台与评级机构,平台与托管方之间的关系,从中发现问题,来探讨各方应当如何协作、发展。

【关键词】P2P平台  风险  监管  协作

一、e租宝事件的始末

(一)发展历史

2014年2月25日,金易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

2014年7月21日,e租宝平台上线。截至2015年12月8日,仅仅一年半时间,e租宝总成交量740多亿元,总投资人数约91万人。

2015年12月3日,微信圈疯传“e租宝”被查。

2015年12月8日,相关部门对e租宝平台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嫌违法经营活动进行调查。

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涉及投资者近90万人。

2016年2月14日晨,央视网报道震撼了网络人群。报道称:公安部即日起正式启用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首先对“e租宝”的投资人开放。

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受理“e租宝”案件。

(二)平台产品

平台产品有e租稳盈、e租财富、e租富享、e租富盈、e租年丰、e租年享六个产品,每个产品的期限、年化收益率和收益支付等都不一样。

如果投资者投资e租年丰1万元,1年的本息和为11420元,1年内随时可申请赎回,申请赎回时,需要等待10天,并扣除2%的手续费,本金和利息才会到达投资者的银行卡账户。

(三)平台运作流程

“e租宝”称自己为A2P公司,宣传自己比一般的P2P公司更安全,收益更高,其经营流程为:“e租宝”作为中介,它通过发布标的,从投资者那里得到资金,然后将资金投资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平台拿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承租人的需求从厂商那里购买租赁物并将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将租金支付给平台,平台拿到租金后将支付给投资人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其中,保理公司对平台做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等,三家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四)资金的流失

1.工资。e租宝大量的投资资金都来自于线下,截止到12月,为此招收的员工多达13万,正常的普通员工月工资至少2000~3000,再加上提成的话,工资要翻倍。丁宁的弟弟丁甸,原来的每月收入只有1.8万,被转移到北京,月薪高达100万。据张敏交代,该集团拥有年薪百万的高管约为80人,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要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当然,还有请经济学家,知名媒体人背书所花费的钱。

2.广告。e租宝投放在央视、北京卫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和天津卫视总共9915万,还有在湖南卫视、安徽卫视、浙江卫视至少4500万。还有在各大地铁,车站,机场等做广告,在网络媒体上做广告等,费用也多达几千万。

3.购买项目公司信息。丁宁指使专人使用融资的1.5%至2%向企业买来信息。e租宝发布的线上标的,95%都是虚构的,买这些企业信息前后花了大约8亿元。

4.肆意挥霍。仅对张敏一人,丁宁赠送其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名表、豪华轿车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五)短时间内吸收如此多的资金的原因

1.通过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制造骗局。第一,假项目。e租宝平台超过95%的标的是虚假的,警方已对目前的207家租赁公司进行了核实,只有1家公司是真正进行项目融资,所谓的项目只是“e租宝”进行自融的一个工具而已。

第二,假三方。对于承租方,它只是平台将钱从自己的左口袋放入右口袋的中介而已;对于700多亿的资金,有将近200亿是平台自己投自己的,为了是吸引更多投资者投资。

第三,假担保。三家担保公司的金额不过几亿人民币,远远不及投资金额,而且保理公司的法人代表竟然也是丁宁,这样的风控不是自欺欺人吗。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三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引入相关联的担保公司和保理公司,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风险。

2.铺天盖地的宣传。第一,广告宣传。央视以及各大卫视都有e租宝的广告,特别是央视的广告,由于投资者对央视的信任,它所产生的影响更广更大。

第二,电视台的冠名赞助。e租宝为北京卫视《音乐大师课》冠名,为安徽卫视《你好,菜鸟》总冠名,为江苏卫视《勇者大闯关》奖品赞助等。

第三,交通宣传。地铁站、公交车、火车站、高铁站、飞机场等都有其广告,还有高铁列车以“e租宝号”命名。

第四,各大媒体的宣传。如新华网全国两会特别访谈节目上就有“e租宝”广告显露。

第五,经济学家的背书。如经济学家杨晨为e租宝进行站台和背书。

3.产品的安全性和高收益性。“一元起投,灵活赎回,保本保息”,这是“e租宝”宣传用语。其推出6款产品,均可以自由赎回,且收益率在9%~14.6%之间,比市场上一般的理财产品高出一倍的收益。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实际上,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4.使用各种策略鼓动投资者投资。第一,对后期入职公司的员工,要求他们带业绩入职,比如投5万就可以直接入职,投20万就直接转正,投50万就可以当团队经理等。由于员工的工资主要来自于业绩,业绩越高,工资越高,所以他们想拿到更多的工资就必须更努力创造更多的价值,他们会更加卖力的出去展业,拉客户。

第二,公司每个月都有绩效考核,若没有完成指标,员工会被劝退,在这种压力之下,员工会想尽办法完成目标,比如向亲戚朋友借钱自己投资,或者怂恿他们投资,然后一级一级往下传,就像病毒式的传销。销售手段多种多样,比如电销、网销以及线下展业等。

第三,由于投资的人群大多是已经退休的老年人,他们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人群,他们对风险的无知以及子女不在其身边,容易被员工拉上公司进行洗脑,然后公司再送点礼品,比如米、油灯,就容易拿钱投资。“e租宝”抓住这些人不懂金融知识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来编织一个“陷阱”。据员工叙述,有一个奶奶曾经对“e租宝“的员工说,只要你们送洗衣粉,我们就上门投资。因此老年人是公司的首选目标客户。

第四,集团还设立了大量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直接向人们进行线下和网上销售。其销售人员除了推荐产品外,甚至热情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上银行、注册等服务。

正是在这样一个强大的攻势下,“e租宝”只用了一年半,吸引了约90万真正的投资者,客户遍布全国各地。“e租宝”事件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金融监管体系的不完善,让我们看到了老百姓对金融风险的认识不足,让我们看到了企业应对自身信息泄漏的防范不足,让我们看到了评级机构的评级没有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让我们看到了托管机制不够完善,也让我们看到了平台自身具有巨大风险,容易发生跑路。因此,如何让互联网金融这个金融圈永远持续旋转下去,这就需要各方的智慧,需要各方的协调互助。

(六)倒闭的原因

由于持续的借旧还新,再加上巨大的成本,造成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公司必然倒闭。

(七)结论

“e租宝”的倒闭是必然的。首先,他不是一个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他只是打着P2P公司的名号,来进行资金的自融。其次,它设立了自己的资金池,并没有第三方托管机构为其托管资金。再次,它虚构了假项目,借助项目公司将资金从左口袋放置有口袋以达到自融的目的。最后,它持续的借旧换新,加上巨额的成本花费,必然造成资金链断裂,企业的倒闭是必然的。

“e租宝”的倒闭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每个P2P平台倒闭的原因其实都是相似的,而且绝对不仅仅是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这时我们就要思考利益的相关方的责任,各方应当如何去做,才能使这个互联网金融的机制长久的运行下去,这是值得去我们去探讨的。

二、各方如何去做

第一,对于P2P平台自身,要明确自己只是一个信息中介公司,绝非信用公司,公司赚取的租金和手续费。不能做任何的虚假的交易,这就需要平台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平台在网站显示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能误导他人,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向客户介绍产品时,要真实详细的说明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不能误导引诱其投资。平台作为整个系统运行的中心,应当处理好自己与投资者、项目公司、托管机构、监管机构及评级机构之间的关系,平台想要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应当权衡各方之间的关系,大家相互协作,相互成长,这样平台才能更快的进步,行业才能健康向上发展。

第二,对于投资者,现在的很多P2P公司,销售产品主要是针对大部分的中老年人,因为他们有闲暇的资金,且较多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容易上当受骗。公司的很多员工其实也是其投资者,作为员工,因为他们认为能够时刻观察公司的动态,便放松警惕将资金投入到公司平台,而且他们对公司也是非常信任的,他们甚至会怂恿自己的父母、亲戚和朋友投资,这种模式会像传销一样,最终产生不良连锁反应。投资者自身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其实是可以防范于未然的,比如中央电视台可以滚动播出P2P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在报纸、广播等媒体途径宣传防范风险,给投资者事先打预防针。各大银行可以向银行客户宣传非法集资危害,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让他们远离这种集资诈骗。投资者自己可以去网贷评级机构看看P2P公司的信用评级情况,全方位的了解平台情况。投资者自身也要有风险意识,在互联网金融填写自己的信息时,一定要注意防范自己的隐私,千万不要被一些钓鱼网站盗取自己的信息,应当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

第三,对于借款人,要充分披露公司的信息,通过相关部门和渠道,对P2P平台进行相关分析、评估,找到靠谱的平台融资,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投资人负责。实体企业融到资金,应该用于生产销售,不应当进行相关金融投资,这也是监管机构禁止的行为。企业向平台融资,必然会了解到平台的相关信息,可以将这些信息提供给网贷评级机构,给他们提供评级的参考数据,这样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投资者的利益。对于借款人,一旦平台发生跑路,借款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融资的钱和利息应该归还给投资者而不是占为己有。也就是说,一旦发生融资行为,借款人就承担了相关责任,他要对自己负责,要对投资者负责。

第四,对于监管机构,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信息披露方面,平台需要披露借款人的财务使用、风险评估、还款能力等信息,还需要充分披露平台建立的贷款交易信息,定期的年度报告和第三方审计信息等。加大对投资者的风险宣传力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监管机构的监管,不能过度抑制金融创新,但应当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细则应当明确表明P2P平台只是一个信息中介,绝对不是信用中介,避免平台的自融,设立资金池等。

第五,对于评级机构,网贷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也是非常重要的,他的评级结果有助于帮助投资者预知平台的相关信息以及风险,这些对于没有相关金融知识的投资者是非常重要的。评级机构应当与监管机构合作,向其提供平台的相关信息,有利于监管机构监管,双方可以共同对平台进行监督。评级机构的评级应当公平公正,否则势必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可以披露平台的风险、项目公司的信息等,让投资者可以更好的了解相关信息。

第六,托管机构,一般以商业银行作为平台的托管机构,以第三方托管,能够有效的保障客户的资金不会被随便挪用,也能防止资金的损失。当然,真正做到资金托管的平台非常少,原因是双方的。对于银行,一方面很多银行不愿意托管,另一方面,银行的托管费比较高,其实较高的托管费,也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商业银行可以适当降低要求,降低托管费,给更多的平台进行资金托管,这样不仅可以保障资金安全,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总结

第一,对于P2P平台,平台自身应该如何明确自己的职责,它对自身的经营方式、风险控制应当如何把握;对于监管机构,其对P2P平台应该如何监管,如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来维持社会稳定;对于企业,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应该如何融资,需要考虑什么;对于评级机构,应当如何评级,如何让更多的投资者警戒,是否可以得到监管机构的授权,和监管机构合作共同监督P2P平台;对于托管机构,能否做到让更多的P2P公司主动上门请求托管资金,这是托管机构应该考虑的问题;对于投资者,如何做到全面考察后再去投资,如何做到维护自身的权益。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监管是各方都应当考虑的问题,只有正视这些问题,各方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作,这样才能更符合各方的利益,这样才能使整个金融体系做到真正的健康发展。

第二,对于一个优质的P2P公司,它赚取的只是借贷之间的差价和手续费,这时它应当考虑如何避免风险,做好自身的风控以保障各方的利益。,比如可以找担保公司做担保等。监管机构可以出台更多相关的政策,做到实时监管。网贷评级机构可以根据大数据调查,对P2P公司做到更为可靠的信用评级,提示投资者防范风险。公司应该通过调查找到合格的P2P公司进行融资,避免陷入非法纠纷。托管机构可以适当降低托管费,吸引P2P公司来让其托管。投资者自身应当学习更多的金融知识,要时刻谨记高收益必然带来高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参考文献

[1]陈文.“e租宝”事件,折射P2P现实及未来[J].金融博览(财富).2016(01).

[2]牛强,胡艺.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及其监管政策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15(06).

[3]张咪.从e租宝事件看互联网金融监管[J].赤峰学院学报.2016(04).

作者简介:宋华(1963-),女,汉族,安徽六安人,研究方向:金融投融资;龚小雨(1992-),男,汉族,安徽芜湖人,就读于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研究方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

猜你喜欢

风险协作监管
团结协作成功易
协作
监管
协作
监管和扶持并行
可与您并肩协作的UR3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
实施“十个结合”有效监管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