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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中采用收益法评估时有关参数的确定

2016-12-05方志旺

时代金融 2016年29期

方志旺

【摘要】随着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工作的开展,高速公路经营权评估及其评估方法尤其重要,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有利于保护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本文就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中采用收益法评估时如何确定有关参数进行阐述,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关键词】高速公路经营权  收益法  评估参数

公路经营权转让是我国公路建设的一种融资方式,1996年交通部出台了《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使这项工作被纳入了规范化管理、运作的体系,很多省份制定了相应指导性政策和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路经营权转让工作。

一、高速公路概述

高速公路是指设有高速公路标志和有关设施,专供车辆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道路,主要有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照明、通讯等设备及其它沿线设施组成。高速公路具有机动车专用、分离行驶、全立交、控制出入、设施完善等功能,具有车速快、通行能力大、运费省、行车安全等四大优点。

二、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

从1988年上海至嘉定(沪嘉)高速公路建成至今,中国高速公路总体上实现了持续、快速和有序的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2.3万公里,通车里程位列世界第一。“十三五”期间,我国高速公路增长势头将延续,预计2020年末通车里程将达16.9万公里,新增通车里程4.6万公里、增长率为37%。

三、高速公路经营权收益法评估

高速公路经营权是一种政府特许的权利,具有无形性、效益性和排他专有性等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公路经营权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公路经营权最可能实现的市场价格。收益法是将高速公路经营权在未来经营收费期内的预计现金净流量,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并以此确定高速公路经营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评估时一般程序

第一,搜集验证有关经营、财务状况的信息资料;第二,计算和对比分析有关指标,并判断其变化趋势;第三,根据趋势,确定预期收益的预测方法;第四,预测资产未来若干年的预期收益;第五,结合银行与国库券利率、风险因素确定折现率,对资产未来收益进行折现和本金化处理;确定被评估资产的现值。

(二)收益法在高速公路项目评估中的应用

目前在资产评估中常用方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由于公路经营主要依赖于公路的经营权,成本法不能直接体现公路项目的价值;公路项目具有地域性特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经营权价格存在一定影响,不同路段及其交易价格存在较多的难以公开调研或量化的差异因素,不宜采用市价法确定评估值;公路项目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不存在清算。因此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评估方法一般宜采用收益法。

收益法的原理是预期价值理论,是从资产未来净收益的角度来评估资产的价值。收费公路的收费收入稳定,在经营期内,收益能够不断流入企业,其承担的风险也能够量化,因此,公路经营权评估满足使用收益法的条件。收益法一般适用于单个的、经营稳定且收费期限确定的高速公路项目。

(三)收益法(NPV)评估的基本计算公式

NPV,现值;CI,t年现金流入量;CO,t年现金流出量;n,经营期;i:折现率                  

(四)收益法评估需要确定的参数

1.经营年限的确定。经营年限按政府批准的收费年限确定。经营性公路收费年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预计现金净流量的确定。

现金净流量=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车辆通行费收入+其他收支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付现营运成本-所得税

付现营运成本=通行养护支出+期间费用-折旧

①车辆通行费收入的确定。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入的预测,主要考虑交通量、国民经济的发展、收费标准等因素,同时应考虑未来年免费车辆预测。车辆通行费收入折算为不含税收入。

未来年通行费预测值由该路的日平均交通量乘以年收费费率(按里程收费)。同时考虑免费率。

客车的年通行费收入=∑客车分类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分类的收费费率*里程*365*免费率

货车的年通行费收入=∑货车分类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基本收费费率*货车单车名义总质量*里程*365

货车名义总质量=车辆自重+载货重+罚款折算质量,通过该路货车收费情况分析得到。

一是交通量的确定。交通量预测方法主要是分析历年各月平均交通流量及其发展趋势、通行能力限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目标、路网规划等情况,根据交通量的生成机制,采用“四阶段”法,据以预测交通量;二是收费标准的确定。收费标准由政府交通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以政府有关文件为准。

②其他收支净额。其他收支主要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租赁收入及相关税费、成本支出等。

③税金及附加的确定。城建税、附加地方及教育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3%或5%或7%、3%、1%,水利建设基金按业务收入0.6‰。

④通行养护支出的确定。一是养护成本。公路养护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通道工程、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公路绿化、标志和标线、装置设备及中央控制等日常维护。养护费用支出一般包括经常性养护费用支出、随机性养护支出、突发性养护费用支出。实际支出的发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也具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可借鉴有关高速公路养护费用及该路历史养护费用分析,结合实际情况,预测未来年度养护成本费用。二是大修改造。大修改造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一般8~10年大修改造一次,主要以路面为主,按大修工程施工图预算,结合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测算。三是固定资产折旧。公路及构筑物按经营期摊销,不考虑残值;沿线设施、房屋及建筑物、车辆、机械设备按财务规定进行摊销,并考虑未使用到期资产移交政府的因素。

⑤期间费用的确定。期间费用包括营业、管理和财务费用,通过分析历史营业及管理费用数据,其费用增长率与通行费收入增长率敏感系数,预测营业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照借款及还贷情况,根据利率及利率调整因素确定。

⑥所得税的确定。按现行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

3.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无风险报酬率一般采用国债利率;风险报酬率难以确定,在进行具体评估时,不一定要求将风险报酬率准确地计算出来,只要求选择的折现率包含这一因素即可,通货膨胀率一般作无通货膨胀的假设。折现率确定应考虑的风险因素。?经营风险,主要考虑市场容量、收费水平、经营管理等因素;?行业风险,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趋势、产业政策、环保、同业竞争、能源价格等因素;?财务风险,主要考虑融资方式、资本结构等因素。

四、收益法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收益法评估虽然在高速公路权转让中被广泛应用,但因预测跨度时间长、影响因素多、预测方法的不同都会对交通量预测结果产生较大影响,影响折现率的因素也较多,从而对收益法评估结果也产生较大影响,需要在实际应用中予以关注和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袁剑波.公路经济学教程[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1).

[2]徐海成,左庆乐.公路收费权资产评估问题研究[J].中国公路学报,第12卷.

[3]周国光.论公路收费权价值的确定[J].综合运输,1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