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官员”的虚伪人生
2016-12-05
“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言行不一,口是心非……”近年来,伴随着一些官员的落马,他们的“双面人”“两面派”形象也随之被拆穿。
代表人物王敏:边谈廉洁边敛财
2016年9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对王敏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敏是一位典型的“两面派”。他在任之时,张口“廉洁”,闭口“清正”。说起用人,他讲“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说到反腐,他讲“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
就在2014年12月18日落马当天上午,他还在济南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强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但实际上,2014年6月,借到中央党校学习之机,王敏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近十年来,在王敏的力挺下,赵某的生意顺风顺水,财源广进。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赵某则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800余万元。
代表人物王志忠: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从车间工人到企业领导,他曾是大家心目中的“能人”“红人”;他曾用心血和汗水带领集团逐步做大做强;他曾获“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但他最终却从一个国企董事长沦为阶下囚。此人就是天津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忠。
王志忠给人的印象是处世低调,他常把“努力实干”“踏实做人”等话语挂在嘴边,用来教育激励下属职工。但实际上,王志忠生活腐化堕落,常流连于灯红酒绿,沉湎于声色犬马,包养情妇。不仅利用职权大肆受贿,单笔受贿高达50万美金,还嗜赌成瘾,十余次利用出国考察机会到境外赌场赌博,甚至在纪委就境外赌博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后仍未停止。
王志忠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获得资金支持或投资项目。他收受天津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人民币430万元,为陈某获得资金支持提供帮助;收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某财务折合人民币329.03万元,为其与他人合作开发水上公园某地块写字楼项目打招呼并提供帮助。
2015年1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王志忠有期徒刑11年。
代表人物平兴:圈外装廉洁,圈内搞腐败
2014年12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平兴有期徒刑15年。
平兴的落马,在其周边人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因为在同事们的眼里,平兴“干练且做事缜密”“严于律己”,殊不知,这是平兴伪装出来的一面。他给自己画出特定圈子,圈子内外,经营着自己的黑白两面人生!
在所谓的“圈外”,也就是单位里的同事、下属等,都认为平兴是个严于律己的领导,就连一些做工程生意的商人,因为未能进入平兴的“圈子”,也认为此人“油盐不进”。
然而在“圈内”,他则原形毕露。生活中的“小圈子”是平兴进行权钱交易的重要阵地之一。他有一位相交多年的“老朋友”柳某,在平兴担任高投集团董事长以前,两人之间就已经存在权钱交易。2001年,平兴的妻子找到柳某,委托柳某帮他们装修新房。柳某慷慨地答应下来,最后20万元装修款也通通免单。因为帮忙介绍工程,柳某在2003年前后还专门约出平兴,送给他15万元现金。平兴收受的1100万元财物中,有600余万元是柳某所送。在平兴身边,聚集着数名类似柳某这样的人物。在这个圈子里,他们肆无忌惮地进行着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