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再曝9起扶贫腐败典型案例
2016-12-05民生周刊郑旭
□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中纪委再曝9起扶贫腐败典型案例
□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
继今年8月公开曝光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的典型案例后,中纪委于不久前对发生在该领域,牵涉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湖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省份的9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再曝光。
据《民生周刊》记者了解,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纪律保障扶贫,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8月,中纪委曝光了9起党员干部随意贪占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彼时,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便强调,“要坚持通报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效应。”
事实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通过对再次曝光的9起典型案例进行梳理,《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涉案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贪污挪用,有的违规乱收费,有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而能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则事关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事关扶贫攻坚的士气人心。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
“村官”成主要违纪群体
此次中纪委曝光的9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分别是: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等问题;山西省芮城县住建系统多名干部向危房改造贫困群众收取“好处费”等问题;安徽省临泉县张新镇陶李村村干部优亲厚友问题;山东省青州市王府街道东刘井村村干部贪污低保、五保金问题;湖南省新化县温塘镇枫树村村干部虚报截留移民避险搬迁安置资金等问题;四川省安岳县白塔寺乡青坡村村干部索要“辛苦费”等问题;云南省广南县南坪镇坝聋村村干部违规乱收费问题;甘肃省会宁县侯川镇邢郡村村干部私分低保名额等问题;青海省共和县扶贫开发局违规实施扶贫项目等问题。
不难发现,从违纪群体所占而言,9起案例中,涉及“村官”的案件就有6例。而这6例案件中,又以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或变相贪占扶贫资金为显著腐败特征。
例如,2013年4月,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范永祥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余元,由任镇民政所所长的女儿范秀敏审批同意。
此外,经纪委查实,范永祥还存在违规为亲家母申请办理低保,收受村民好处费3000元,违规享受补贴2200元等问题。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赵国霞为其丈夫填写假低保证,以残疾低保为由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并违规享受补贴2600元等。
无独有偶,2011年至2016年间,山东省青州市王府街道东刘井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延玉将低保户、五保户存折收到自己手中保管,先后提取10户低保户的59笔低保补助、4户五保户的30笔五保补助,共90249.83元,其中,实际发放低保户、五保户及其他困难村民40690元,其余均被其个人占有。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在6起以“村官”为主要违纪群体的案例中,有个别“村官”扶贫中还存在“优亲厚友”问题,而这种问题亦被视为扶贫腐败问题。例如,安徽省临泉县张新镇陶李村91岁老人朱某某,老伴去世多年,无儿无女,村党支部书记陶成、村委会原主任陶乐才对此不闻不问,多年不为其申报五保供养。而陶乐才的四弟不符合低保政策,陶乐才却主动为其申请农村二类低保,2011年至2015年,其四弟一家5人违规享受低保金20520元。
中西部地区扶贫反腐态势严峻
《民生周刊》记者发现,就地域而言,此次曝光的9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的案发地,均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其中有4个案例案发地分别为贫困人口分布较广的四川、甘肃、云南以及青海。
2012年底,四川省安岳县白塔寺乡青坡村村民蒋某某因住房失火烧毁,获得政府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补助资金拨到乡财政所后,村委会原主任唐元兵为捞取好处,陪同蒋某某到乡财政所领取补助资金,待其拿到钱后即以“辛苦费”名义索要了1500元。唐元兵还伙同他人截留私分社会抚养费27900元。
而在青海,2014年,该省共和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组织实施龙羊峡镇查那村700亩核桃经济林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未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和签订项目合同,该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仓周加把项目直接交给兰州某公司实施。该公司实际栽植核桃苗木面积仅为291.5亩,县扶贫开发局组织验收时“走过场”,即将112万元扶贫资金拨付给该公司。次年,核桃苗木大面积枯死,查那村群众未能从扶贫项目中受益。其间,仓周加及亲属赴云南旅游,机票、食宿等费用约1万元由该公司老板支付。
需要提及的是,此前有学者在受访时就曾表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特点和规律性,发生地域广说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具有跨地区共性,不同地区的扶贫领域腐败风险具有相似性。
中纪委通报称,2013年至2015年,山西省芮城县住建局村镇股原股长李朝波利用危房改造审批之机,向风陵渡镇古伦村委会索取“好处费”2.5万元;县住建局驻风陵渡镇原助理员刘宽民向古伦村委会索取1.1万元,并收受中瑶村贫困群众6600元;县住建局驻南卫乡原助理员刘青彬通过村干部收受贫困群众1.35万元;县住建局驻学张乡原助理员杨朋通过村干部收受贫困群众1.04万元;县住建局驻永乐镇原助理员董增民收受贫困群众3300元。
同在中西部地区的湖南,2012年至2013年,该省新化县温塘镇枫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柒喜,原村文书刘满日,原村计生专干曾艳春等村干部,以改善住房困难移民户居住条件为由,申报领取了23户移民避险搬迁安置资金共计70.3万元(其中,虚报7户,资金22.5万元),枫树村将40.5万元截留挪用。
在审核验收工作中,新化县移民局及温塘镇移民站11名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实地验收均未发现申报资料造假、虚报建房户等问题。此外,枫树村还挪用救灾资金6.82万元,私设“小金库”759.73万元。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腐败
尽管在中纪委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中,这些动辄万余元的“好处费”“人情费”虽然数额并不大,但其对扶贫开发工作的伤害和负面影响却很深远,有群众甚至在社交媒体中直指,这类腐败“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
正因如此,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此前召开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中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今年4月,中纪委还专门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指出,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开曝光9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的同时,中纪委还将查处结果公之于众。
例如,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村干部因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村官”范永祥、赵国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范永祥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赵国霞被罢免村委会委员职务。范秀敏并因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在山西省芮城县住建系统多名干部向危房改造贫困群众收取“好处费”一案中,当地纪委监察部门对包括住建局村镇股原股长李某、纪检组长尉某在内的7人分别作出开除党籍、党内警告、行政撤职、行政降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而与此案有关的该县风陵渡镇等4个乡镇的镇长、纪委书记也分别受到程度不等的纪律及行政处分。
而在湖南省新化县,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牵涉虚报截留移民避险搬迁安置资金等问题,不仅受到纪律及行政处分,当中有3人还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纪委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责任。职能部门党组织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严肃问责。
编辑:崔靖芳 美编:陈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