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效力验证探讨
2016-12-03孙军华韩祥林姜静孙谦钱
孙军华韩祥林姜 静孙 谦钱 祥
(1泰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泰州 225300;2泰州市海陵区畜牧兽医站,江苏泰州 225300)
生猪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效力验证探讨
孙军华1韩祥林1姜 静2孙 谦1钱 祥2
(1泰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泰州 225300;2泰州市海陵区畜牧兽医站,江苏泰州 225300)
按照生猪强制免疫计划,结合本地区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组织开展了生猪强制免疫疫苗效力验证试验,通过按程序免疫,定期采集血样,开展免疫抗体检测,验证生猪强制免疫疫苗的免疫效力,为各地开展生猪强制免疫提供科学依据。
生猪;强制免疫;效力;验证;试验
为检测、验证江苏省泰州市全市范围内使用的生猪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疫苗的免疫效力,给各地科学有效地开展生猪强制免疫工作提供依据,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效果。泰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泰州市2014年生猪主要疫病免疫计划,设计试验方案,分病种分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O型口蹄疫(所有疫苗均为政府统一招标采购)进行强制免疫,并定期采样,开展了抗体监测。
1 试验设计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O型口蹄疫免疫试验各选择了一个猪场开展试验,分别命名为高蓝组、猪瘟组、口蹄疫组。为了检查疫苗的免疫效力干扰情况,又选择了一个猪场开展混合免疫试验,此组简称干扰组。具体试验设计见表1和表2。
所有供试生猪品种一致,体重相近,临床健康,均隔离饲养,经检测,蓝耳病病原阴性(RT-PCR),猪瘟抗原阴性(夹心ELISA),口蹄疫病原学阴性(RT-PCR)。
1.2 检测试剂
疫苗抗体抗体检测方法及检测试剂盒见表3。
1.3 观测指标
第一次注射疫苗前佩戴耳标,逐头记录连续编号;注射疫苗后48小时内,逐头观察和记录精神沉郁、减食、抽搐、死亡等免疫副反应;各组按照表4时间安排分别采集血样,监测免疫抗体。
在试验过程中,各组单独一圈,隔离饲养,饲喂相同饲料。整个试验场地封闭管理,固定饲养人员,严格消毒,杜绝无关人员出入。
2 结果与分析
各试验组疫苗抗体生成情况见表5。
表1 试验仔猪情况
表2 不同试验分组免疫情况
表3 疫苗抗体检测方法及检测试剂盒
2.1 口蹄疫组抗体生成情况
第一组在35日龄时首免,35天(70日龄时二免)后,免疫抗体滴度迅速上升,超过临界值,在49天达到峰值,之后缓慢下降,但一直保持较好的保护水平;第二组在35日龄时首免,14天后免疫抗体滴度即能达标,在35天(70日龄时二免)后到达高峰,63天达到峰值,且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由此可见,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免疫效果高于206苗免疫效果[1]。
2.2 高蓝组抗体生成情况
第三组母源抗体阴性,在21日龄时首免,14天后抗体水平即达到峰值,之后缓慢下降但一直保持较好的水平;第四组母源抗体水平较高,在21日龄时首免,随后抗体水平有所下降,14天后迅速上升,35天后达到峰值,之后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试验五组母源抗体阳性,在21日龄时首免,随后抗体水平下降,14天后迅速上升,28天后达到峰值,之后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由此可见,试验所使用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江西株、天津株)免疫效果均较好[2],均能在免疫后14天至28天内产生较高的抗体,保护效果优良。
表4 血样采集时间
表5 各试验组免疫抗体生成情况
2.3 猪瘟组抗体生成情况
第六组母源抗体阳性,28日龄时首免,随后抗体水平先下降后缓慢上升,49天(56日龄时二免,之后21天)后达到峰值,之后虽缓慢下降但一直有较高的保护水平;第七组28日龄时首免,随后先下降后上升,14天后保护达标,35天(56日龄时二免,之后7天)后达到峰值,之后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由此可见,试验使用的猪瘟疫苗(耐热苗、传代苗)免疫效果较好,能在二免后7至14天内产生较高的抗体,有良好的保护能力[3]。
2.4 干扰组抗体生成情况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第八组母源抗体阳性,在28日龄时首免,之后21天抗体水平达到峰值,之后逐步下降,但一直在保护水平之上;第九组母源抗体阳性,在28日龄时首免,之后28天抗体水平达到峰值,之后逐步下降略有波动,但一直在保护水平之上。
猪瘟第八组在28日龄时首免,之后14天抗体水平即能达标,并在42天(56日龄时二免,之后14天)后达到峰值,之后缓慢下降,但保持较高水平;第九组在28日龄时首免,之后14天抗体水平即能达标,并在49天(56日龄时二免,之后21天)后达到峰值,之后缓慢下降,但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口蹄疫第八组母源抗体阳性,28日龄时首免,之后一直提供有效保护,在42天(56日龄时二免,之后14天)后达到峰值,之后缓慢下降,但保持较高水平;第九组母源抗体阳性,28日龄时首免,之后抗体水平持续上升,在58天(56日龄时二免,之后28天)达到峰值,并一直保持。
综合所见,“干扰组”试验所使用的疫苗在免疫后抗体水平一直保持较高,免疫效果较好,按照现行的免疫程序执行,相互之间没有效力干扰,在二免后14天至28天抗体水平即能达到高峰,并保持高水平保护。
3 结论与讨论
从整个免疫效力验证试验的过程和结果看,此次试验是圆满成功的,效果优良。由此证明,目前在泰州市范围内使用的生猪强制免疫疫苗质量良好,免疫效力优良,能适应当地实际情况,可以给全市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但在试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干扰组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抗体检测结果在首免后56天至63天有一次明显的上升曲线,有可能试验猪受到野毒感染;从干扰组第一组的口蹄疫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看,在首免后14天至21天有一次明显的波动,说明可能受到野毒感染。经讨论研究,这些问题的出现可能与试验过程中对试验猪的管理和消毒防控措施不当有关系,但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试验所使用的疫苗对生猪感染病毒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试验结果只对试验中所使用的有关厂家的该批次的疫苗有效。
[1]孟艳,杨秀女,武秋双,等.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及猪口蹄疫灭活疫苗免疫效果试验[J].今日畜牧兽医,2013(12):32-33.
[2]任裕其,孙彦伟,查云峰,等.四个不同厂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JXAl-R株)免疫效果比较试验 [J].广东畜牧兽医科技, 2012,37(3):36-38.
[3]范辉.优化猪瘟免疫程序初探 [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 2014.
S858.28
A
1673-4645(2016)11-0079-04
201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