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偷与贪官“黑吃黑”说起
2016-12-02许晓明江苏昆山
文_许晓明(江苏昆山)
从小偷与贪官“黑吃黑”说起
文_许晓明(江苏昆山)
6月3日上午,名噪一时的“偷官女贼”唐水燕盗窃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从2008年至2014年,唐水燕先后在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山西、山东、安徽7省份作案,盗窃地点涉及11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办公室以及13名官员的家中,涉案金额上百万,其中,安徽两名厅官因被盗牵出本人受贿案而落马。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在被问及为什么会瞄准官员办公室行窃时,唐水燕表示,首先是偷官员的收益高,几乎每次到官员的办公室行窃都能让她“收获颇丰”。其次是偷得“安全”。唐水燕向记者表示,被盗官员放在办公室内的财物大多是“灰色收入”,由于这些财物来路不正,官员们为了自身前途,往往甘愿承受损失而不敢报案。滑稽的是,贪腐官员竟成了窃贼眼中的“弱势群体”。
家藏惊人财产的官员们,看起来是被偷盗的受害人,其实他们也是窃贼的“同行”,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盗取国家和公众的财产,只是手段更隐蔽,作案的胃口更大而已。江湖上有句话叫“黑吃黑”,有些盗贼把目光锁定贪腐官员,就是瞅准了这些贪官知道自己的非法所得见不得光,知道他们油水大、胆子小,窃贼因此可以大大降低作案风险。
“老婆举报、二奶反水、小偷入室”,是贪官们头疼的三桩事。被抢被盗了却不敢吭声,丢失的财物多却只敢说得少,这已经成为有的官员家里失窃的惯例。这违背常理的荒唐表现背后,却是当事人“理性”的作为。身为公职人员,被偷被抢固然心痛,但是巨额财产一旦曝光就没法交代。在被盗窃案中越扭捏、隐忍,那些官员在贪腐中的情节越恶劣、越贪婪。
巨额财产曝光后,涉嫌贪腐的官员们往往面临上级雷厉风行的处罚,这当然是大快人心的好事。然而,在这些偶然的曝光事件之外,公众更关心的是,能不能更及时、更有效、更超前地对官员的贪腐行为进行事前防范、事后惩处?
不法的获利必然来自不法的行径,官员们非法所得必然是有迹可查的。非法所得无非两种主要渠道:要么是直接伸手从单位贪污,要么是从他人手里接受贿赂。对于贪污行为,只要严格审计制度,不难查处蠹虫是谁。至于官员受贿,那相当于黑色的买卖行为,当然不是白白地拿人家好处,必然是以事前或者事后牺牲国家、社会的利益为代价,让行贿的对方物有所值,此中的不轨行为必定有迹可循。
对官员的权力使用进行严格监管,上级领导和纪检、司法部门要“耳聪目明”,看要看得烛幽洞微,听要听得声声入耳,要对官员日常工作进行严密监督,要对群众反馈、社会舆情高度重视,要看其工作中该干的事情是不是都干好了,不该干的事情是不是都清白,不必等到其养成硕鼠,不必等到巨额财富被意外曝光,早已能够看清其贪或者廉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