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2016-12-01程丽娜付申霁
程丽娜+付申霁
【摘 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手段是构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批发市场内的农产品安全水平得以提高后,消费者的健康得以充分保障,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建立可追溯系统之后消费者将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想要购买的农产品的信息,能够第一时间透彻地了解产品的实情以及食品进入市场前的检验信息,从而决定购买的意图。以此为目的,本文以蚌埠市的海吉星农产品市场为例,基于蚌埠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测实施现状的分析,探究了存在问题,并提出健全的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关键词】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蚌埠
我国是农业大国,对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数量也很大。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随着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积累,人们对食品的质量要求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而农产品的质量则更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当中作为枢纽和核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很大的作用。在中国,批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以及农产品流通的核心都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建设是有关民生的建设,这项工作建设的好不仅能够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而且还能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但是现在,总有些农产品生产者为了一己之私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并且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相关制度尚不完善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不严,生产商、加工制造商及消费者所了解到的产品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屡见不鲜。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可追溯问题已经成为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乎社会经济稳定安全发展的一件大事。本文以蚌埠市的海吉星农产品市场为例,进行实地调研。
一、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监管体系实施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海吉星”是由国内农产品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倾力打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高端品牌,通过创导绿色交易实现行业升级转型,成为引领中国第三代农批市场发展的开路先锋。
蚌埠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由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海吉星计划而投资控股,深圳市贵能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泰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参股组建。项目选址于蚌埠市淮上区商贸物流园区解放路以东,丰安路以北地块,规划面积1200亩,80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6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建设运营。按照“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的指导原则,力争与蚌埠的城市发展相匹配。现主要项目为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批发交易、加工、包装、仓储、直销、物流配送、拍卖、电子商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中央结算、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绿色交易专区等为一体的设施先进、功能完备、技术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综合化的现代化农产品集散地。
(一)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监管体系实施现状
1、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河南“瘦肉精”事件曝光之后,各地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开展了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并且制定了检查整顿农产品批发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了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开展针对种植业产品、畜产品、生鲜乳、兽药及兽药残留、动物防疫检疫和农资打假等六大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食品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提升蚌埠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在《蚌埠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打牢监管基础,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增强法治思维、提高相关部门执法能力、创新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蚌埠市乃至整个皖北最大的“菜篮子”、“果盘子”,为了满足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和提高蚌埠农产品安全管控能力,蚌埠海吉星公司从管理体系建设、技术升级等方面做实工作,护航市民的食品安全。根据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2015年8月蚌埠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与F.Q.T在蚌埠海吉星公司成功举行检测项目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立了F.Q.T蚌埠分中心。下一步,双方将在农产品检测、技术改革合作、数据对接交流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全面提高农场品质量安全管控效率,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
(二)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刚开始起步,虽然在农产品质量把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不同阶段的不同分工,需要一个长期不断改善的过程。当前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还存在以下诸多问题。
1、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
在农产品方面,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普遍偏低。造成了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涉及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从而形成了特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局面。同时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太重视和了解,比如:在农产品安全方面知识方面,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外观的盲目追求及消费误导使生产者有了可乘之机;没有进行包装标识的农产品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导致消费者不能获取农产品实际情况的信息。这些问题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与监管收到了严重的影响。
2、农产品质量监测水平无法满足人们对批发市场的高要求
目前,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质量安全监测的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投入都非常有限。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现在虽然己经形成建立了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批发市场上仍然有一些有害残留农产品在销售。在全过程监管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检验监测方面,政府的检验监测占据主导地位,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者不够重视检验监测意识的培养,并且很大一部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并不具备检测能力,企业所掌握的检测能力不高。因此,提高检验监测人员的检测技能和增加设备很关键。一些仪器设备由于质检机构缺乏足够的经费而存在严重缺陷,设备落后以致无法达到高精度的检测;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无法被满足,一方面是由于少量的现有检测机构,另一方面社会技术需求量大。以致对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针对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构建创新模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批发商主导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健康、稳步地逐层推进。涉及的追溯主体有生产商、加工商、销售商、消费者。
(一)以生产商为主体建立追溯体系
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立追溯信息录入系统,将产品的“田间履历”录入。信息主要包括产品的产地、产品特性、检疫检验情况、出售环节等。同时规定绿色生产标准和检验标准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蚌埠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与F.Q.T蚌埠分中心合作开展各项农产品检验工作。监测市场内部交易信息系统则有完善市场信息系统的功能,记录农产品进入市场、检验结果和交易的相关信息,并将信息传递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在生产商这一环节将“田间履历”信息上传到追溯平台。
(二)以加工商为主体建立追溯体系
在加工环节,加工商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对农产品进行筛选、分级、加工、包装、检测。各项环节都必须符合标准。将产品的加工工艺、包装、生产日期、物流仓储、检验情况等信息上传到追溯平台,建立标准信息档案。并将包括从生产商到加工商所有信息的二维码、条形码打印出来贴于包装上。
(三)以销售商为主体建立追溯体系
在市场准入原则下,批发市场允许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内部的销售商应将销售商在批发市场内部的编号、经营品种、摊位编号、商品价格等信息录入并上传到追溯平台,建立标准信息档案。并将产品信息添加到产品二维码当中。采用电子化交易,将单据等一并交给消费者。
(四)以消费者为主体建立追溯体系
消费者作为农产品的最终接受者需要对产品进行反追溯查询。消费者可以在批发市场内产品查询机器上或者直接通过扫描二维码和条形码进入追溯系统了解产品的一系列信息,从中消费者可以了解到产品产地、等级、检验结果、物流、储藏、各环节负责人等具体情况。这样可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更加放心的购买安全的农产品,增加批发市场的可信度。在批发市场内部悬挂大型显示屏,向消费者显示农产品质量相关的基础信息以及批发市场内部商户的信息,其中农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必须包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结果、检验机构、产品认证等信息。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很多小品种常涉及现场加工和加工配送,该类品种销售规模小,品种繁多,监管困难,最佳方式是建立台账,比如食品添加剂等商品的监管。
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并将所有有关的农产品信息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发布出来。而批发商在政府监管的压力下,与生产者一起进行将生产过程及运输、检验,加工包装等信息一并录入系统进行记录,最终完成整个可追溯系统的建设。政府、各监管单位、媒体可以利用可追溯系统确认责任归属,成立质量安全监管委员会及确定质量标准,对于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商户进行罚款以示警告,严重者责令退市,产品销毁。加强媒体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提高公众质量安全追溯意识。强化媒体在监督过程中的作用,对于质量安全不过关的环节及时曝光,将危害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行为曝光。使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批发市场的运行更加透明安全。
【参考文献】
[1]袁涛. 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构建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7
[2]祁艳. 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问题研究与探讨[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3]刘小兰,张悟移. 批发商主导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J]. 安徽农业科学,2013,04:1748-1751+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