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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频频出手调控“燃煤之急”

2016-12-01谢玮

中国经济周刊 2016年45期
关键词:电煤煤价价格指数

谢玮

随着供暖季节的到来,近期一路上涨的煤炭价格开始备受瞩目。11月2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5500大卡)连续18周上涨,达607元/吨,相比年初的371元/吨,涨幅达63.6%。

一面是煤炭行业去产能2.5亿吨全年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完成,一面是供需不平衡导致煤价持续上涨,国家发改委坐不住了。近两个月内,发改委已经先后8次召开有关煤炭供需形势会议,研究“抑制煤价过快上涨、稳定冬春煤炭供应、释放先进产能”。

煤价18连涨,发改委8次出手调控

6月29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401元/吨 ,比前一报告期上涨了1元/吨,之后开启了指数连续18期上涨。

一路走高的煤价,让失落了许久的煤炭企业业绩“逆袭”。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行业实现利润224.8亿元,同比增长15%。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统计直报的90家大型煤企前8个月利润为85.79亿元,而去年同期为亏损4亿元。

“煤超疯”也触及了煤炭下游电力、钢铁等行业敏感的神经。海通证券研报分析指出,今年前三季度,27家火电公司归属净利润增速平均为-12%,扣非归属利润增速平均-6%,分别同比下降30、8个百分点。27家火电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主要缘于电价下调和煤价回升。

部分省市则遭遇了“燃煤之急”。9月以来,湖南、贵州、云南的火电用煤库存开始告急,三省相继召开紧急会议,研究电煤供应紧张有关问题。

“动力煤的价格确实偏高而且是特别高,5500 大卡也仅在奥运那年突破700元。”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资深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直言,从2012年开始,煤炭价格一路下降,煤炭行业处于明显产能过剩形势,“价格忽高忽低,要么煤矿赚钱要么电厂赚钱,只能二选一,对整个行业发展也不利。”

面对国内煤价的“疯涨”局面,发改委频繁出手应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发现,在近两个月内,发改委已经先后8次召开有关煤炭供需形势会议。

在煤炭行业“去产能”的大背景下,今年4月以来,国家安监总局推出新的煤炭限产政策,要求煤炭企业将每年的工作日从330天减少到276天。而根据上述会议,一部分先进产能将被获准适当释放。

9月27日,发改委召开保障冬季煤炭稳定供应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宣布,符合一定条件的煤矿,可以在276~330个工作日之间释放产能,没有参与产能释放的煤矿仍要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产能释放期限暂定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然而,煤价飙升仍未被遏制。10月19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升至577元/吨,比年初累计上涨55.5%。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同能源局、煤矿安监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召开重点煤炭企业座谈会, 22家煤炭企业负责人参加。据悉,发改委在会上表示,希望煤炭价格不要再上涨。

10月27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召集神华等四大煤企、华能等七大发电集团以及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中煤协、中钢协、中电联、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等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加快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11月3日,发改委又召开了“规范煤炭企业价格提醒告诫会”,会议强调:高度关注重视煤价过快上涨,要求抑制煤价过快上涨、先进产能尽快释放产量、保障冬春季煤炭供应,同时要坚持去产能决心不动摇。

与此同时,中煤、神华两大煤企先后主动下调现货动力煤价格。在其带动下,山西、陕西、内蒙古、山东等都有企业表态降低煤价,降幅多在10元/吨。

在市场和政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环渤海地区动力煤价格指数终于结束了此前18期连续上涨的局面。11月9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606元/吨,环比下行1元/吨。

新“长协”定量又定价,能否抑制煤价暴涨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就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和相关行业持续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分析认为,“当前煤炭价格过快上涨,是煤炭供需长期稳定关系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几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张满英表示,随着煤炭去产能工作的加快推进,煤炭产量出现回落。加上下半年以来,全社会用电量出现稳定恢复态势,对火电发电需求增加,需求出现恢复性上升。前期铁路运力偏紧以及市场对煤炭市场的预期性改变,也促进了煤价的上涨。

另一方面,电厂补库存也在短期内放大了需求。由于上半年电厂等电力用煤大户库存水平较低,下半年又迎峰度冬,补库存任务较重,抬高了市场预期,短期内放大了需求。张满英同时指出,一些市场主体借机炒作和囤积煤炭也进一步抬高了煤价。

前述行业资深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指出,煤炭市场定价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价格形成扭曲。我国煤炭市场具有特殊性,其中之一是供需双方以国有企业为主。对国企而言,定价的风险在于,若价格没有客观依据,“有可能遭到纪检部门、审计部门的质疑,甚至有可能犯错误”。

“大家就采取了一个懒惰的定价机制,就是跟着某一个价格指数定价。这种机制负面地导致在现货市场上,参与竞价交易的量很少,绝大多数交易跟从指数定价。而形成指数的,是很少一部分交易量。”上述人士表示,由于交易量的卖盘和买盘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衡,必然加剧价格上涨。因此,受基本面、气候、偶发性、心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定价机制作用和中间商炒作等因素交织,共同形成了价格持续较快上涨的势头。

在11月9日的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尤其强调,要鼓励引导更多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过去合同签订基本上是定量不定价,这次是定量又定价;过去的合同是一单一谈,现在这个合同基本上是一年以上,今后会推进他们签5年、10年的。我们非常乐意见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说。

他认为,这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通过确定长期的合作关系,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可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跷跷板”现象、此消彼长。此外,通过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若把煤炭供应的基本大盘稳定下来,就可以很好地把握去产能的规模和节奏。

11月8日上午,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与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在北京签订了电煤中长期合同。双方锁定资源数量,商定了基础价格,后续将参照市场变化相应调整。此次中长期合同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基础价为535元/吨。

11月11日,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与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在京签订2017年电煤中长期合同。至此,五大发电集团已全部与神华、中煤签订了中长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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