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2016-12-01过珍元
过珍元
(国家林业局 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浙江 杭州 310019)
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过珍元
(国家林业局 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浙江 杭州 310019)
对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背景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当前加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及相应的保障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其的资金投入;落实“五条”标准;明确森林公安的法律地位;加强规划组织的能力。
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对策
1 引言
森林公安是我国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保护森林资源的一支刑事执法和行政管理力量,承担着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职能。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是森林公安工作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确保森林公安履行各项职能、提高队伍能力的前提和物质基础[1]。
近年来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林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底子薄、双重领导机制不完善、经费保障不足,造成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警用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整体滞后,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工作的新要求,也严重威胁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有必要展开调查研究,以期进一步提升完善森林公安基础设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林业持续稳定发展。
2 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1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背景
我国十分重视公安基础设施的建设,2006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同时专门指出,在林业系统着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既是森林公安的中心任务,也是林业部门必须抓好的一件大事。
2014年,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讲话时强调了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2],指出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为统领,以加强“四项建设”(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重点,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推动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公安部党委提出的推进“四项建设”,是为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基”工程建设的延伸和新发展,集中体现了公安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
2.2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是“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份,全省林业用地面积667.97万hm2,森林面积601.90万hm2。森林覆盖率60.5%,居全国前列。森林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十二五”以来,浙江省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有新推进。主要以林业部门支持为主,同时力争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支持等方式,累计共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对浙江省31个森林公安派出所统一了外观形象。同时,筹措投入了2000余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了派出所用房建设,新建改建了7000余m2警务区用房,购置了360套办公设施,完成了21个派出所的新(迁)建、改(扩)建任务。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浙江省11个地(市)级森林公安局,1个有独立办公用房(2014年计划改址),1个在建(2014年完工),其余9个无独立办公用房,警用装备配备不足,科技含量不高;民警信息化应用总体水平偏低,不能完全适应警务信息化的需要。
2.3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必要性
2.3.1提高生态文明安全保障的水平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严格执法。森林公安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加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森林公安办案办公条件,是依法治国、严格执法,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基础,是提高生态文明安全保障水平的需要。
2.3.2有效推进依法治林的需要
坚持依法治林是中央林业决定确定的加快林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是浙江省林业厅党组要求着力抓好的大事之一。把依法治林放在如此突出的位置,是新形势对林业提出的客观要求。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加强林业法制建设,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规范林业行为,已成为引导、促进和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战略性的重大意义。通过森林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的建设和技术装备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将有利于加快林业法制建设步伐,不断推进林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
2.3.3提高服务社会能力的需要
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即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察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是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是森林公安机关全心全意服务社会的主要表现。2015年浙江省森林公安共接处警9886起,共受理各类案件3083起,查处和破获3012起(刑案349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5681人,查获陆生野生动物6300多只,收缴大批林木和珍稀植物,涉案总价值超过2亿元。但浙江省森林公安队伍建立以来,由于林区经济滞后,社会经济不发达,地方财政资金补给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当落后,交通、通讯条件差,警用装备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形势的需要,给林区治安防范和案件办理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机关的形象和警务工作的效率。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条件的改善,将有利于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整体素质,改善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环境,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安队伍服务社会的能力。
2.3.4建设“森林浙江”、“两美浙江”的保障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肩负着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是“森林浙江”、“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技术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浙江,极大地调动广大警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执法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有力地推动森林公安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保障“森林浙江”、“两美浙江”的建设。
3 建设目标与重点
3.1建设目标
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应以党的“十八大”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指导,以“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为导向,以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卫林业经济社会发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目标,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森林公安警务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装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全部达到相关标准,确保队伍反应能力、作战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全面提高,破坏森林、野生动物和林区社会治安案件明显降低。全面推进森林消防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大力推进先进扑火工具配备应用,加强森林消防演练,强化地空结合灭火能力建设,提升航空护林等高科技扑火能力水平。努力把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浙江省绿化及林业建设保驾护航。具体目标如下。
(1)民警配置数字对讲终端率达到100%;
(2)森林公安系统全省互联互通,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应用;
(3)每个森林公安执法单位建成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配备指纹、DNA采集等设备;
(4)全面完成森林公安机关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询问、讯问区域同步开展录音录像,并实现全省互联互通;
(5)建立网上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实现网上监督、网上预警等功能;
(6)建设省级森林公安信息采集数据库;
(7)建设森林公安网络指挥系统,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省、市、县(派出所)互联互通网络指挥平台,最终实现与国家局平台的互联互通;
(8)建立浙江省森林公安民警可以开展系统性、常规性的实战训练中心;
(9)完成省级和46个县级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
3.2建设重点
3.2.1执法业务用房
规划对省森林公安局和各市(县)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进行建设,每年对2~3个市(地区)分局及7个重点林区县分局开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和执法办案功能区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50个单位建设,此外每个机构配备森林消防应急储备物资库200 m2。通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70%以上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比较完备,有独立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功能区和执法技术用车,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森林公安4项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3.2.2侦查系统
为有效保障森林公安迅速、有序开展侦查破案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近期工作重点是购置急需专用、科技含量的等尖端设施设备,如警务视频通讯指挥车、勘查箱、警务通、手持GPS定位仪等。侦查系统包括省森林公安及各县(市)分局、重点林火监测区域的刑事勘查车、刑事勘查箱等设备的建设。规划浙江省设置刑事勘查车187辆,警务通1000台,刑事勘查箱187只。
3.2.3信息系统
按照警务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实施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安网络改造,建设森林公安指挥、综合办公、政工管理和执法办案系统等,建立移动执法平台,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信息采集和整合。信息系统建设主要是省森林公安及各县(市)分局、重点林火监测区域的数据处理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的购置。包括便携式激光打印机49台、数据处理终端47台、信息采集一体化集成设备48台等。
4 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对策
4.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森林公安发展建设的重要性,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把森林公安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组织领导,主动帮助解决森林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政策上倾斜,保障上到位。各级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关心森林公安各项建设工作,加强对森林公安的组织管理。在公安工作中,对森林公安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在公安基础设施上,对森林公安同步规划、同步投资、同步建设。
4.2切实落实“五条标准”
一是在领导干部管理上,对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或进入本级林业部门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协管规定;二是在机构设置上,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规范,编制配备合理,派出所不低于科级建制;三是在依法行政上,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执法权限落实到位;四是在经费保障上,森林公安经费全面达标,公用经费等按时足额发放;五是在基础建设上,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全面达标,警务保障统一纳入当地规划和财政预算。
4.3进一步加大对森林公安发展建设的资金投入
全面落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应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协调地方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逐步理顺并不断拓宽森林公安投资渠道,把森林公安各项建设和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建立森林公安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逐年增加森林公安基本建设投资,确保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有稳定可靠的投资渠道,保证森林公安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4.4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的法律地位
明确森林公安的机构性质、职能定位、主要任务,将森林公安确立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专门公安机关。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对森林公安具体职责作出进一步规定。
4.5切实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继续通过推广典型、召开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总结交流建设经验,督促各地取长补短,调动各方加强森林公安建设的积极性;继续做好调查研究,确保森林公安发展建设规划合理完善;继续依靠科技进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转化,提升森林公安实战能力。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将森林公安规划纳入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对规划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规划建设的实施与监督工作,制定具体量化目标并定期考核检查,逐步落实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1]贺飞.打牢森林公安工作的坚强物质基石[J].森林公安,2014(3):38.
[2]郭声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EB/OL].(2014-09-23)[2016-05-03].http://china.cnr.cn/gdgg/201409/t20140923_516490684.shtml.
[3]周用武,韩焕金.对森林公安“野生动物”课程教学思考:以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为例[J].绿色科技,2010(11).
2016-05-12
过珍元(1969—),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资源监测与生态规划工作。
S76
A
1674-9944(2016)13-00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