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飞灰处理 拷问环境伦理
2016-11-30刘建国
刘建国
对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而言,只要飞灰得到了妥善处置,其污染控制的目标即可最终达到。控制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风险,必须要警惕“敷衍了事”的最终处置,更要防止“短期功利”的资源化利用。以更为广泛的视野和更为长远的眼光加以审视,要符合环境伦理的基本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特性复杂,危害严重,其处理技术路线必须全局统筹,系统设计,慎重选择,控制风险,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再考虑资源综合利用。一些技术看似可实现飞灰的资源化利用,实则“按下葫芦起了瓢”,在复杂的工艺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难以控制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将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历经多重环节、付出很大代价才富集到相对稳定的少量固体残渣中的毒性污染物重新释放到水、大气和土壤等环境介质中,形成了“逆向污染控制”。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首要危害物质是重金属,飞灰处理的主要目标在于控制重金属的环境风险,因而符合环境伦理的飞灰资源化利用工艺必须同步实现重金属的分离回收,否则就会模糊焦点,本末倒置。固化稳定化后因地制宜地进行规范的填埋处置可有效切断重金属和二噁英的暴露途径,从而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的目标,是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的现实选择。现阶段应在系统全面的技术评估及标准实施效果后评估的基础上,对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修订,并研究建设飞灰专用填埋场的可行性。德国利用深部岩盐矿井处理飞灰的方式也给我们带来很大启发。我国应逐步推广应用岩盐矿井贮存技术,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乃至其他高毒性难处理危险废物提供一条成本低廉、安全可靠的处理途径。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的可行技术路线包括:1. 固化稳定化后进行规范的填埋处置;2. 深部岩盐矿井地下贮存;3. 同步重金属分离回收的建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