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心向组织
2016-11-30黔清风
黔清风
党员干部要认识到,组织谈话是对自己的提醒、教育、信任和帮助。不管有没有问题,都要心向组织,真诚接受和配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犯了错误,就更应该对党忠诚老实,深刻反省错误、认真汲取教训,以主动交代问题为新的起点,告别过去、卸下包袱,避免错失回头良机,深陷不可救药的境地。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确实是个艰难的过程,需要迈过心头一道“坎”,拆掉心中一堵“墙”。但是,入了党就是党的人,就应该强化党员意识,信守对党忠诚的誓言,时时、处处、事事都对组织说真话。这是对党忠诚的基本素养,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
约谈就是防病于未萌和治病救人,彰显的是“菩萨心肠”。任何犯了错误的干部,只要不讳疾忌医、固执错误,都有把病治好的机会。所以要倍加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政策和出路,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多大的事都主动向组织讲清楚,积极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的机会。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发力正风反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之网越织越密,“探照灯”无处不在。没有什么问题可以长期掩盖,没有任何腐败分子可以永久藏身。如果犯了错误,却抱着侥幸心理隐瞒欺骗,甚至千方百计阻挠对抗,这是把自己往组织的对立面上推,是在思想上行动上背弃忠诚于党的誓言,其错误性质往往比问题本身更恶劣。省纪委最近通报了7起在“大约谈”中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典型案例,这些人在组织教育挽救面前不珍惜机会,拒不讲清问题,妄图瞒天过海,结果是欲盖弥彰,终将受到党纪从严处理。
约谈要“常态化”,对党忠诚更要“常态化”。对党忠诚,不仅体现在入党誓词中,更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不仅要体现在组织谈话全过程,更要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一方面,通过约谈、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主动自我批评、虚心接受批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升。另一方面,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公心,勇于对身边同志开展批评,把同志身上的问题说出来,把问题原因亮出来,让其感到如电击心、触及灵魂,帮助同志坚守理想信念宗旨,不忘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尤其要带好头,必须用自己的言行作出示范,以上率下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经常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畏纪知止,方为正道。“摊上事”、“摊上大事”了,主动找组织交心坦白,固然有所补救,但只有在平常时,就懂得心向组织、敬畏法纪,时刻用纪律规矩规范言行,主动接受组织监督,才能不断锤炼“金刚不坏”之身,远离违纪违法地带,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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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六盘水市纪委通报了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盘县政协副主席、原大山镇党委书记龙剑锋、大山镇镇长吕群洋、纪委书记毕帅因大山镇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2015年,盘县大山镇高山村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致使该村在这两年内共有37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取得危房改造补助款共27.12万元,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流失。2016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龙剑锋、毕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吕群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原六枝特区新窑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兴江因不制止、不报告单位使用的违规超编制车辆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另外,朱兴江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6年6月,朱兴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水城县青林乡党委书记李伟、乡长霍兴国、纪委书记杨春雨、武装部部长杨彪等因单位职工张贵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月,水城县青林乡水利站工作人员张贵违规操办“满月酒”,共收取礼金1.57万元;李伟、霍兴国、杨春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未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对张贵进行监管;杨彪明知张贵违规操办酒席问题,但不制止、不报告。2016年2月,水城县纪委给予张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1.57万元予以清退;对李伟、霍兴国、杨春雨、杨彪予以诫勉谈话;对违规参与酒席的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