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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馆的特征及其影响

2016-11-30马红光博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北京100048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20期
关键词:商品经济乡情会馆

马红光 博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 北京 100048)

商业会馆的特征及其影响

马红光博士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北京100048)

商业会馆是明清时期在异地经商的同籍商人从地缘乡情出发,沿着乡土社会的路径进行的组织和制度创新,是一种影响深远的商业文化现象。商业会馆不仅使市场商品经济结构进一步扩大,推动了市场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有助于提升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激发民间社会的活力,促进社会整合,同时适应人口流动日趋频繁的社会变迁,有效缓解了流动人口的管理难题,丰富和扩展了社会治理体系,这些都对当前的市场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

商业会馆特征市场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

会馆经济是通过组建会馆来发展经济的一种途径或模式,它既是政府倡导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企业壮大自身实力、实施跨越发展的一条可行路径(杨家栋,2012)。作为经济平台,中国传统意义的会馆源自明清时期的商业会馆。它是在市场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商业文化现象,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以史为鉴,理解这一商业文化现象对当前的市场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

商业会馆的基本特征

商业会馆是由在异地经商的同籍商人自发自愿建立并实行自治的民间社会组织,最早出现于明代,但为数不多,较多出现是在清代,尤以康雍乾嘉为盛。它是传统文化中的乡情观念与商业元素相结合的产物,兼具地域性与行业性。从维系纽带看,商业会馆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以地缘乡情为纽带。会馆皆是同乡之人所建,“天下郡邑之有会馆,其始皆由同乡共里之人……商筹以联桑梓之情,而使寄寓异地者均不致有孤零之叹,其意良厚也”(汪承烈、邓方达,1990)。“此会馆之设,所以聚一乡一邑之人,使得周旋洽比,缓急相需,无异比里族党之姻睦”(北京市档案馆,1997)。商业会馆的出现离不开乡情观念的支撑。从其服务对象看,商业会馆主要服务于特定行业的商人和商贸,其内部治理一般形成了严格的馆约,其中有很多是关于行业市场和商贸方面的规定,近似于行业组织的行规。这些会馆实际上是同乡同业组织,部分是同乡跨业组织。

一般而言,工商重镇和通都大邑是商业会馆集中之处。“会馆之设,肇于京师,遍及都会”(江苏省博物馆,1959)。如在苏州,“五方商贾,辐辏云集,百货充盈,交易得所,故各省郡邑贸易于斯者,莫不建立会馆”(江苏省博物馆,1959)。像上海、汉口、南京、济南、杭州、广州等皆是会馆林立。之所以出现如此繁盛景象,与异地经商贸易蓬勃发展直接有关。当时已形成全国性的市场网络,涌现一大批商业城镇,在长江、沿海、运河流域,经济往来甚为频繁。异地经商人数的增加使一个庞大的流动群体无论是出于联乡谊寄乡思,还是出于联商情谋发展,都需要有一个组织和场所,商业会馆不负所望。会馆“实以孰睦谊,联感情,本相互而谋福利,法良意美,至是多矣”(李华,1980)。徽商许承尧说:“吾徽人笃于乡谊,又重经商,商人足迹所至,会馆义庄,遍行各省”(张海鹏、王廷元,1985)。

异地经商经常面临着文化冲突和土客、客客矛盾。适应这一状况的优选策略是结成群。远离乡土,最可信任的就是同乡。彼此同受乡情观念的影响,更易认同聚合,守望相助。乡情与商业的交织关联在苏州嘉应会馆有更精炼的表述,“惟思泉贝之流通,每与人情之萃涣相表里,人情聚则财亦聚,此不易之理也……无论旧识新知,莫不休戚与共,痛痒相关”(苏州历史博物馆,1981)。商业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情景中进行的,其必然会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商业会馆就是这种影响的一种具体化呈现。综上所述,商业会馆是融合了社会文化和商业因素,由同籍客商从地缘乡情出发,沿着乡土社会的路径进行的组织和制度创新,是一种具有本土特色的商业文化现象,对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皆会产生深远影响。

商业会馆对市场商品经济的影响

在商品经济的演进过程中,商人参与市场活动凭借制度化的组织形态经历了规模由小到大的变迁:先是基于血缘联系的家族团体,然后是以地域结合的商业组织(商业会馆是其中的典型形态),进而是以行业结合的业缘性组织,范围层层扩大。商业会馆作为其中的过渡形态,是市场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它促成商人基于地域界限结成制度化的联合,形成地域经商网络,集众人之力聚集资本,拓展贸易,壮大了市场主体的力量。商品经济因而跳出血缘纽带的羁绊,进入地缘纽带维系的互助性团体经商阶段,经济活动的结构、规模和范围都有了进一步扩展。

具体而言,商业会馆在维护商人利益的活动中发挥着规范市场经营、协调商事纠纷、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作用。表现之一是整饬商贸秩序。如浙江会馆规定,“向来江浙磁货自豫楚及川,一体同照……凡磁帮公事,无分江浙,合而为一,永以为好,疏规照例”(四川大学历史系等,1989)。表现之二是协商行市价格,防止恶性竞争。江西会馆碑文载:“窍生等籍隶江西,在治为商为贾,每逢运货到上,价值参差不一,以致各业难以获利。缘无集议之所,是以同乡共业不能划一。生等虽市廛,谊属同乡,故作首举之倡,邀集同都集议,劝捐购基,以便起造会馆,将后条规有赖。凡在同乡贸易,不致涨价参差”(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1980)。表现之三是调节矛盾纠纷。《潮惠会馆二次迁建记碑》载:“懋迁货居,受廛列肆,云合星聚,群萃一方,讵复睚眦,致生报复,非赖耆旧歇由排解?重以时势交迫,津梁多故,横征私敛,……纵他族好行其德者,亦能代为捍卫,而终不苦出于会馆,事从公论,众有同心”(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1980)。这些活动有助于整顿和维护市场秩序。它们使商业会馆成为同籍商人的利益共同体,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维护着同籍商人的根本利益。进一步看,这些活动也显示商业会馆已介入日常的经济运行,成为明清市场商品经济结构一个极具活力的要素,推动着市场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业会馆是商人基于商业利益和社会情景的组织创新,扩展了市场商品经济结构,适应了商业贸易在一定历史阶段的需要。同时它是新的商业经济结构形成中的过渡组织,在它的基础之上出现了为适应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需超越地域界限的行业组织。在这一方面,从组织形态的变迁而言,商业会馆具有历史“跳板”的作用,跨越地域界限,才有可能出现在更大范围内联合的业缘性组织,从而助推市场商品经济升级转型。

商业会馆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商业会馆是士农工商中处于底层的商人阶层自组织力量的展示,提升了中国社会的自组织能力,增加了民间社会的活力。作为民间自治组织,商业会馆自发自愿的组建以及自主的运转都是一种民间行为,是社会自组织实践的典型体现,彰显了历史发展的民间力量。会馆章程由公议所定,其内部治理多实行轮值制,从主要出资人或德高望重的人中公推出一到两人每年轮流负责。比如上海徽宁会馆公议各项规章制度,在管理上是“司年制”,即由“歙、休、婺、黟、绩县和宁郡,五县一郡各司一年,轮流管理宴待祀享”(彭泽益,1995)。乾隆六年款县会馆条规中有:“会馆择在京殷实老成有店业者,分班公管,每年二人,轮流复始。其公匣契纸银两,并收支会簿,上下手算清交代”(刘凤云,2005)。历来认为传统社会是强国家弱社会的状态,政府的力量异常强大,民间社会的发育有限。商业会馆的兴盛显示社会领域的繁荣,社会的自组织意识和能力达到了一个相对的高度,这是民间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促成政府和社会合作的重要力量,符合历史的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商业会馆通过继承并发展乡情文化,促进了社会整合。会馆是历史上比较早的借助传统文化中的乡情元素凝聚人群的组织形态。它体现了乡情影响力的深化,即从一种纯粹的文化现象植入日常实践,将同乡关系结构化,成为维系人群、建构组织形态的具体力量。同时,会馆的基本功能是聚乡情笃乡谊,乡情的内在社会文化意义在会馆活动中有更具体、更凝练、更丰富的表现。同乡人汇聚一馆,话乡音,叙乡情,寄乡思,联乡谊。“会馆之设所以联乡谊、敦信义也……乡音方语,一时蔼然而入于耳,嗜好性情,不约而同于心,加以岁时伏腊,临之以神明,熏之以香火,樽酒笃铺,欢呼把臂,异乡骨肉,所极不忘耳”(苏州历史博物馆,1981)。这是以地域在人群中划出的一条明确的界限。有此界限,每入此馆,皆是对同乡身份的一种提醒,从而不断在强化人们已经具有的地缘乡情观念。会馆使同乡人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扩展了乡情文化的影响力,使得乡情观念深入当时人们的心理,成为社会整合的重要纽带。商业会馆作为一个平台沟通了经济和社会系统,使社会有机体更加紧密,并有弹性地联系在一起,对社会整合起到了促进作用。时至今日,中国人的乡情意识仍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影响。

商业会馆对社会治理体系的影响

商业会馆实现了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参与,是对当时社会治理体系的一种丰富和扩展。传统社会的治理一般是二元构成,即县以上的政府治理和县以下的基层社会治理。 “(传统中国)政府统治的活动可以区别为两类: 一类是往下只到地方县一级官员的正规官僚机构的活动, 另一类是由各地缙绅之家进行领导和施加影响的非正规的网状系统的活动”(费正清,1993)。前者实施的是行政管理,后者主要是通过家族乡里制等实行基层治理。然而,这种基层治理是以土著社区和安居原籍者为对象的。流动人口却无法被这一体系有效覆盖。面对明中期后出现的大量流动人口,如何对其进行管理成传统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破解之道是将其纳入某种组织,使其制度化。在流动群体中兴办商业会馆通过调动社会资源凝聚人群,约制行为,以更具灵活的方式对流动群体进行疏导、规约、整合管理,有效缓解了这一难题。

会馆“集同人其中,秩之然,老者拱,少者伛,以飨以饮,肃之然,雍之然,自是善过相规劝,患难疾病相维持”(李华,1980)。也有官员指出:“省垣五方杂处,易成朋党,易起衅端。此中查访难周,最难安放。窍意各省有各省会馆,各行有各行会馆,各归各帮,易于弹压”。 由是准许各社区“商有商总,客有客长,皆能经理各行各省之事”(单强,1999)。建会馆后,“凡入出都门者,籍有稽,游有业,困有归也。不至作奸,作奸未形,责让先及,不至抵罪,抵于罪,则籍得之耳,无迟于补”(刘侗、于奕正,2001)。所谓“吾国治乡之法,一业有一业之规约,一族有一族之规约,在外之会馆,亦有其一也,规约明则事无不举,规约不明,则事无由行”(王日根,2003)。同籍商民经由会馆聚拢在一起,遵公约,守秩序,从而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商业会馆介入社会治理,使明清社会从二元治理体系扩展为三元治理体系,即县以上是集权制的政府管理,在基层,对安居原籍的人是依靠家族乡约进行管理,而流寓人口的管理则是由会馆承担。这一新的治理体系最大程度地覆盖了各种群体,适应了社会流动日趋频繁的社会变迁,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这一体系中,会馆对行政机构管理社会实际上起着辅助补充的作用。这一点对当前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亦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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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0

A

马红光(1981-),男,汉,山东济宁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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