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四个抓手”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016-11-29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谢超然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谢超然
平阳县“四个抓手”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谢超然
平阳县地处温州南部,是全国首批沿海经济开放县,全县陆域面积105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00多平方公里,下辖14镇2乡,总人口88万,人均耕地面积0.54亩,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3。近年来,在平阳县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快车道,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在温州市前列的同时,农保率高、人均耕地面积少等国土资源瓶颈效应也日趋凸显。为此,平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在理念上坚持节约优先,在目标上坚持绿色发展,在任务上坚持探索创新,以“规划管控、存量挖潜、耕地保护、考绩督查”为抓手,通过“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走出了一条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子,实现了国土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从低效向高效的转变,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6年,平阳县积极参加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第二批次评选活动,经努力,最终获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是温州市唯一一个获此称号的县(市、区)。
一、以规划管控为抓手,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约束。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规划平衡相衔接,加快形成“多规合一”。做好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积极引导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和建设,不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
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切实保障发展需求。采用全面调整的“临安模式”对《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进行调整完善,规划期间增加了规模0.83万亩、争取到预留指标0.15万亩,拓展了规划空间;修编《平阳县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盘活资源存量、空间,提高规划决策水平,为“十三五”期间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工业平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等提供土地和矿产资源保障。
强化平台引导,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搭建“1+10”平台,“1”是建设用海出让的滨海省级产业集聚区,“10”是10个节约集约用地特色产业小微园建设(规划用地3180.5亩),积极发挥区域优势,引导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
二、以存量挖潜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
腾蛟制革基地改造后标准厂房建设
加强政策研究,在各领域、各环节推进节地工程。平阳县较早、较好就树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在2009年县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的意见》。201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土地高效利用,大力开展节地技术的创新与推广,全面深入实施土地清理、“零增地”技改、“四名三换”等工作,相继出台《平阳县“退二进三”实施办法》《平阳县工业企业“空间换地”“腾笼换鸟”“机器换人”实施细则》《平阳县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平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并成立相应机构,对全县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从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入手,激活资源潜力。一是大力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将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工作与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建设、产业整治提升以及城市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布局等深度融合,既突出“多规融合”,又突出“个性挖掘”,特别以水头、腾蛟两大皮革基地为示范,强调高起点规划、加快企业整合重组、强化违法用地拆后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再开发,实现产业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平阳县列入城镇低效用地的总面积共41471亩,2013年启动该工作至今,共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面积7367.3亩,其中完成省级标准项目3460.5亩。二是连续开展土地清理破难攻坚专项行动,全盘制定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计划,采取简化手续、加快土地供应速度、上门服务、领导督办等方法,分类予以清理。2014年至今,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313亩、供而未用土地8469亩。三是强势推进闲置土地“清零”行动。专门成立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业务指导组,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按照“一地一案”的原则,个性制定适合各企业特征的处置方案,对全县闲置土地进行跟踪处置、动态督查,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制度,挂图作战、逐宗研究、逐宗核销,并制定闲置土地处置考核细则,倒逼镇(乡)自加压力,依法成功处置到位闲置土地的同时,也有效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2015-2016年,共成功处置闲置土地76宗,面积1919.85亩。
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提高土地“含金量”。积极引导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近三年累计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32个,节约用地183亩,建成以鳌江电子商务集聚区为代表的产业群。实施空间换地,在企业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实现空间延伸,进一步缓解了用地大县和资源小县之间的矛盾。
三、以耕地保护为抓手,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注重内部挖潜,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平阳县将占补平衡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予以通盘考虑,积极谋划、科学决策,狠下决心上山入海深度挖潜资源潜力,全力实施低丘缓坡垦造耕地、“旱地改水田”、垦造水田、滩涂围垦造地,创新探索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办法,大力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全力推进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督促及时立项、及时开工,安排专项督查、落实专项资金,多措并举打开占补平衡新局面。2014年至今完成低丘缓坡垦造耕地6127亩,2015年至今共立项实施“旱地改水田”“垦造水田”项目3464亩、滩涂围垦造地2003亩。
认真执行耕地控制和保护政策,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严格管控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三项指标,牢牢守住底线并实现动态平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4.11万亩,其中示范区面积15.06万亩。大力推进矿山土地复垦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与综合利用,2014年至今开展废弃矿山整治项目17个,如浙江一鸣食品公司利用废弃矿山整治,建设近百亩标准厂房,2015年产值达16亿元。
推行联合执法监察,严控新增违法用地。紧盯“无违建县”创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违法用地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格式,执行县、镇、村三级动态巡查网络,由点带面纵深推进,对每一个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做到职责清楚、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切实实现违法用地全方位监管,扫除执法盲区。建立国土、法院、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行“裁执分离”机制,破解执法难困境。近三年实现新发违法国土资源行为制止率达100%,处理率达100%。
四、以考绩督查为抓手,逐步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构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分别建立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考评制度,明确耕地保护“一把手负总责”,由县政府一把手与各镇(乡)分别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节约集约用地各项举措,明确将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目标考核结果列入平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绩、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农转用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开展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要点,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滩涂围垦厂房建设
二是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矿山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国土资源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严格审查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产业类型、控制指标、开发进度等,建立项目竣工用地复核验收制度,提高土地履约竣工率。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把好开采与储量关。
三是实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常态督查制。建立执行“周一夜学”制度,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坚持每个周一晚上召开全县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例会,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分解落实到每一项具体业务工作中。通过每周通报、排名重点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周工作计划,共同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县委考绩办每月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指标进行汇总通报,通报结果在全县主要媒体公布并报关县四套领导班子。全县上下形成县委高度重视、县政府积极推动,各镇(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国土资源系统真抓实干的崭新国土资源工作格局。